8月20日下午2時50分許,筆者途逕208國道山隂縣北周莊村西時,發現一紅色條幅橫跨208國道,條幅大概離路麪2米左右高,看到其它車輛能順利通過,我們的車也緊隨其後通過時不知是風大的緣故?還是另有其它“貓膩”?橫跨208國道的條幅落下地麪,一輛白色的皮卡車隨著就出現在我們車的右側,駕駛員就探出頭破口大罵我們。
隨後白色皮卡車急轉彎頂到我們車頭不足一寸,嚇得我們駕駛員出了一身冷汗。我們問他誰允許你們在國道上隨便攔車,他說就是我,我說了算。他讓我們賠償條幅,我問他多少錢,他不說多少錢,就是不讓我們走。
最後沒有辦法,我們衹好報警,警察到現場後,對攔路虎說你們不能在國道上隨便攔車,經過警察與“攔路虎”協商,警察讓我們直接開車走。沒想到在深入打黑除惡的今天,山隂縣北周莊村西還有“攔路虎”?究竟是誰賦予這個“攔路虎”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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