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动自行车,71种违法行为将分级管理

南宁电动自行车,71种违法行为将分级管理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3月28日,南宁交警部门公布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清单,今后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涉及71种违法行为。

目前,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400万辆,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南宁市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分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非机动车逆行的、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等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等12种;轻微违法行为有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等49种。

今后,南宁交警部门将结合实际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2024年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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