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钟欣 近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网络表演领域新团体标准:《网络表演(短视频)运营服务要求》。标准明确规定网络表演(短视频)运营服务的相关资质要求、基础服务能力要求、用户信息保护要求、运营安全保障要求、内容审核范围、审核标准、流程要求、人员要求、算法要求、广告要求、举报处理要求等。
运营资质方面,该标准规定平台运营者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算法推荐方面,算法模型如使用用户数据,应对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过滤,并对采用机器学习算法时训练数据的处理提出了若干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内容审核方面,该标准规定,平台运营者应对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违规内容进行审核,并予以处置。加强AI审核能力和有害样本库的建设。建设与自己平台业务形态和规模相适应的AI审核能力和违法不良信息样本库,强化人机协同研判。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指出,目前,网络表演(短视频)平台已成为促进优质内容生产和传播,创造大批灵活就业岗位,注重用户体验,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手段之一。以标准护航,确保行业高质量发展是当务之急。
据了解,截至2024年3月,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已在相关主管部门指导下,就网络表演领域发布《网络表演(直播)平台运营服务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运营服务要求》《网络表演 直播与短视频 术语》等3项团体标准。本次发布的《网络表演(短视频)平台运营服务要求》为该领域第4项,进一步弥补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的标准化短板。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包括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