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段文平)4月27日晚,南京安居建设集团发布关于开展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的公告。根据公告,试点期间,换购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住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总价的80%;存量住房收购价格以评估价为依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额满为止。
公告显示,首批试点限额2000套。存量住房位于南京市主城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范围内,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收购主体是南京置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全资公司。可置换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在“房帮宁”平台的“宁换新”模块中公示。
公告要求,存量住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