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河北新闻12月14日电(俱凝搏 韩聚晓)13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称,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石家庄市城市更新条例》和《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31日起施行。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俱凝搏 摄
据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芳介绍,《石家庄市城市更新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主要包括固化了成功实践经验,使该市的城市更新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民生优先理念,最大限度用法治保障群众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条例》中明确提出“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刘建芳称,《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共八章六十一条,该《条例》明确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交通、能源、环保、市政设施、水务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重点,采取政府投资、政企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推动各类数字技术和装备的应用,全面提升各服务行业数字化水平;运用数字技术推动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下一步,石家庄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文件、加快推进更新项目实施等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