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人才注意啦!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加快引进我区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
2022年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购房补贴
申报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来啦!
01 申报对象
在我区生产经营、正常纳税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银行、保险、证券、电讯、供电等企业除外),2022年1月1日以后全职新引进来我区工作生活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引进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我区人力资源机构引进的劳务派遣人员,其实际用工单位应符合本细则明确的补贴企业范围。
02 发放标准
①租房补贴。人才首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次月,可申请租房补贴,租房补贴连续享受3年。 对全日制大专(高级工)、全日制本科(技师)、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博士(正高职称)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 元、1000元、1500元、3500元租房补贴。
②购房补贴。首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全职新引进人才,新入选人才工程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5 年内首次购买住房(不含商业、办公等性质),取得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后,可申请购房补贴。
(1)普通本科(技师)在市区范围内购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双一流”本科给予7万元补贴。 所购住房在江都区行政区域内的,补贴增至10万元。
(2)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购房的,给予15万元补贴。 所购住房位于江都行政区域内的,再给予5万元补贴。
(3)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购房的,给予30万元补贴。所购住房位于江都行政区域内的,再给予10万元补贴。
(4)入选区级、市级、省级、*家级人才工程的全职创新或创业的领军人才, 在江都行政区域内购房的,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60万元、70万元补贴。
03 申报流程
①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10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
②申报方式:
本次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采取线下申报,人才或人才所在单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其它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经审核人签字、企业盖章,由申报人或申报单位所属镇(园区)统一报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浦江路85号)。
③申报材料:
(一)租房补贴申报材料
(1)《扬州市江都区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报表》(附件1)、申请材料真实性和主动纳税承诺书(附件5);
(2)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符合补贴标准*高类别的人才条件(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企业需加盖公章);
(4)2022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清单。
(二)购房补贴申报材料
(1)《扬州市江都区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2)、申请材料真实性和主动纳税承诺书(附件5);
(2)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符合保障标准*高类别的人才条件(学历和学位证书、获批人才项目文件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企业需加盖公章);
(4)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企业需加盖公章;
(5)全职类需提供2022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清单;高层次创新类需提供个人纳税证明、2022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清单;高层次创业类人才还需提供个人出资及股权证明。
04 其他事项
①人才自初次申领租房补贴后,3年内享受完毕。
②人才引进3年内未进行租房补贴申请的,引进5年内未购房或购房后未申请购房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③人才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附件1-4)同步报送电子邮箱:
363277479@qq.com、2@qq.com
政策咨询电话:人社局80804233、8655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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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住房保障申报附件材料
来源:智惠江都
编辑:秦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