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和大家分享两件事情。
·靠前件事,最近有网友向我咨询了一个法律问题,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这位业主把房子出租给别人用于经营,租期已经超过三年,现在他不想再出租了,并且已经提前通知了对方。但是对方仍然占用房屋不搬走。
对于这样的案件,应该如何处理呢?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之前这位业主也报过警,但这是一个典型的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公安部门不会介入。他们可以进行调解,但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房屋的产权人或出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称为“出租人”。如果出租人决定起诉,可以向**提出申请。如果**判决或调解要求承租人搬走,但是对方仍然不搬离,应该怎么办呢?
权利人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这是一种法律上的救济途径。
·第二件事,今天下午,我们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通过我们的努力,与对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劳动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满意,还可以向**提起诉讼,这可能会导致一审、二审,需要很长时间,对双方来说都很费时费力。
现在这个案件成功调解了,双方对结果都比较满意。双方签字后,调解书就会生效。代理劳动者的一方也很快拿到了现金。今天对方当场结清了费用,因此,这个案件的解决为劳动者朋友们提供了快速的帮助,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通过我们的努力,这个案件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非常好,没有造成太大的矛盾。
今天我要分享的主要就是这两件事情,以后有机会再和大家分享我的办案心得体会。感谢大家的收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