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案”两名人贩子被执行死刑了,这距离申军良找回申聪已经三年多。虽然正法人贩子并不能直接挽回申军良和妻子失去申聪的岁月,但是邪恶被惩处,总还是能间接地抚慰到申军良和妻子。甚至不夸张地讲,这也给那些正在寻找被拐孩子的父母们注入无限希望。
申军良公开回应“我谅解不了”
原本这算是个不错的结局:被拐的孩子找到了,一家人的生活逐渐步入正轨,民事赔偿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人贩子被正法了。可令人感到气愤的是,人贩子被执行死刑后,人贩子家属竟然责怪申军良不谅解。就此申军良对着镜头激动地说:“我谅解不了,所有拐卖的(人贩子)都要被执行死刑。”
一定程度上,即便法律上对拐卖儿童的罪行还没有卡死到“一律死刑”的地步,但是从民间的情绪来看,无论是受害的家庭,还是旁观的局外人,都觉得只要是破坏家庭的团圆行为,就应该严肃处理,最好死刑起步。
毕竟所有人都清楚,人贩子不仅拐走的是孩子,还把失去孩子家庭的灵魂给拐走了。暂且不说影视作品中,有多少情节在告诉人们失去孩子的家庭有多痛苦。就是现实当中认亲现场的号啕大哭,就足以让人感到失去孩子的父母曾经有多绝望。
如此之下,就算不论法律层面的正义,作为朴素的仇恨,失去孩子的父母也有权利不原谅人贩子。毕竟在失去和寻找之间,耗费的不仅是精力和时间,还有人世间最难得的心力和爱。所以申军良不谅解于情于理都是没问题的。
当然我们也能想到梅姨案人贩子家属责怪申军良不谅解的逻辑。他(她)们可能觉得:“虽然我们的家人拐了你家孩子,让你一家找得很辛苦,但是你家孩子已经找到了,却还要我家人以死谢罪,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平心而论,作为家属就算家人犯下死罪,肯定也是希望家人最好不死。因此有这种心绪是没问题的,但是站在具体的是非立场上,比起被拐孩子家庭受到的伤害,这种心绪显然是不能抢共情优先级的。
也就是这种心绪只能自家人围坐在一起抹泪哀伤,也就是出于亲缘关系可以小范围共情,但要是拿出来让被拐孩子的家庭共情,被拒绝自然是活该的。甚至从评判嘴脸的角度讲,骂他(她)们蛇鼠一窝也不过分。
说到底,真正犯错的是人贩子,不是被拐孩子的家庭。所以作为人贩子的家属,如果真想为自己的家人赎罪,那么最好在力所能及的基础上,多给被拐孩子的家庭一些赔偿。除了这些,就别张嘴让被拐孩子的家庭谅解了。因为对于受害家庭来讲,谈谅解是残忍的。
而且从另外的角度讲,打拐这么多年来,很少有人贩子主动投案的情况。基本上都是千辛万苦找到线索后的结果。所以对于谅解人贩子来讲,除了是对当事受害家庭的残忍,对于还未找到孩子的家庭也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要知道,从惩罚的公共意义层面讲,对拐卖罪行的严惩,确实有利于威慑拐卖行为。因为绝大多数人贩子拐卖孩子,就是为从交易中获取利益。这种前提下,只要拐卖行为可面临的惩罚远远超出获取到的利益,那么人贩子在实施拐卖行为时,就会不那么肆无忌惮。
所以说回“梅姨案人贩子家属责怪申军良不谅解”一事,真没什么可回旋的余地,不行就是不行。因为从根本上讲,这不是简单的“认错道歉”和“没事没事”的逻辑,而是关系到全社会如何审视拐卖行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