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有太多的爱而不得,也有很多的错过,更有太多的爱上一个不该爱的女人。
莫娴是我喜欢了五年的女人,她有家,有孩子,没有离异。可我就是抑制不住对她的喜欢,不光如此,她越是拒绝我,讨厌我,我就越喜欢她。直到有一天我请她一家三口吃了顿饭,我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离谱。
五年前的一场面试,让我对莫娴一见钟情。喜欢就要勇敢去追,这是我一贯的风格。所以在人群中看到莫娴的那一刻,我觉得我自己注定会和这个女人发生点故事。从一开始的相谈甚欢,到后来她对我怒目而视。五年来,我始终都没改变当初对她的喜欢。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我想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可我喜欢莫娴,就恨不得她的世界里都是我的影子,而我也正是如此,我的世界里都是她的样子。
我喜欢莫娴伸手接水的样子,她哈着被开水烫到的小手,那可爱的样子让我心里一阵阵涟漪。我喜欢莫娴不经意间的撩发,那随手的一挥,风情万种的样子让我心里一阵阵骚动。我喜欢莫娴和我聊天时阳光明媚的笑容,那浅浅的酒窝让我忍不住想要品尝一口。
一开始我像个路人一样,默默的注视着她。我相信她一定会有感觉,能够感到我这双炙热的眼神。后来我像个猎人一样靠近她,我想她一定能从我带有爱恋般攻击性的语言里感受到,我对她深深地挚爱。
喜欢的话随着关系的越来越亲密,变得随时都可以脱口而出。她的拒绝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她开始躲着我,不回复我的消息,尽量不和我单独待在一起。我想让她知道我的痛苦,和对她的那种向往中的煎熬。
后来她果然懂了我的无奈,和我有了短暂而亲密的动作。我欣喜若狂,我喜不自禁。可一切来的那么快也走得那么快,我和她终究只是昙花一现。
看着饭桌上,她亲密的为那个男人夹着菜,我心里就一阵的刀绞。看着她和她儿子亲密的互动,我又开始幻想我和她的孩子是否也会这么可爱。直到她为那个男人擦去嘴角的饭渍,我才恍然醒悟。原来她的故意靠近,是为了让那个男人对她更多的迁就。原来我对她所做的一切,在她眼里都抵不过那个男人对她的一个挥手。
我很优秀,不止一个人这样说。我爱人时的样子,更让人着迷,有个女孩曾痴痴的对我说过。因为她不爱我,所以我可以成为她手中的任何东西。因为她不爱我,所以可以对我不屑一顾。原来爱人爱到最后,撕心裂肺的只是那个爱的人,而被爱的那个人始终都不曾难过。我顶在雨里奔跑,我狼狈的样子也许在她眼里,只是一个笑话。
后来我知道了,爱人先爱己。后来我明白了,不爱自己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捂热的。后来我向自己妥协了,再不爱她。
如今我放下她,放下那个世界,活得自在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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