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0戛然的微博,当代碎片化信息的瞬间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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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章 罗马

    第四章 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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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的兴起是新一轮城市帝国扩张的标志。它不仅表明在地理位置上,古代社会的中心转向了意大利,而且标志着在希腊首先产生的那种生产方式,在罗马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推动力,与这种生产方式在希腊化时代所创造的成就相比,更加广阔和持久。罗马**国早期的发展进程延续了以前古典城邦的一般模式,即对立的城邦之间的地区战争,吞并领土,使“盟邦”处于从属地位,建立殖民地。但是,关键在于,罗马扩张主义本身从一开始就与希腊方式不同。城市的基本发展一直坚持贵族的*治权力,并融入城市文明的古典模式。古风时代的君主制,在公元前6世纪末,即在其存在的最初阶段,就被贵族制所取代,这是一次与希腊化模式极其类似的变革。但是,此后与希腊城市不同的是,在罗马,僭主势力从来没有兴起来打破贵族统治并推动紧随其后的城市中以小农和中农为基础的民主化进程。是贵族通过极其复杂的公民制度才得以保持了完整的权力,并在长期的、严酷的城市社会斗争过程中,经历了重要的民众化变革,而没有被取消或代替。**国由元老院统治,在其诞生的最初两个世纪里,元老院由一小部分贵族氏族控制;通过本身增选而获得的元老的资格是终身享有的。*高级别的两名年度执政官由全体罗马公民组成的“公民大会”选举,但是却导致不平等的“百人队”产生,他们保证了有产阶级占据大多数的表决权。执政官是执行国家*高权力的官员,这个职位在法律上被封闭的贵族集团所垄断,直到公元前3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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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的结构使传统的贵族制的*治统治保持着纯洁和单纯。经过斗争,罗马最终形成了与希腊的“僭主”和“民主”模式最近似的形式,但是,与希腊相比,其每一次存在都短暂得多。罗马的结构,在两个主要方面逐渐地改变并磨合着。首先,新富裕起来的“平民”(plebeian)强迫“贵族”(patrician)让出从公元前366年开始就占据的两个年度执政官职位中的一个;直到大约两百年后,在公元前172年,两个执政官职位才首次全部由平民担任。这个缓慢的演变过程,基于前任执政官自动成为元老的原则,导致元老院构成范围扩大。其结果是,社会结构中有了一个庞大的贵族阶层,包括“贵族”和“平民”家族,而不是如希腊僭主统治时期产生的贵族统治体系那样,贵族资格本身是可以被取消的。从年代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与**国内最富裕阶层内部斗争同时发生的,是平民阶层为争取更多权利而进行的斗争。早期斗争的结果是产生了平民保民官,他是公民中大多数人的共同代表。保民官每年由“部落”大会选举产生。与“百人队”大会不同,“部落”大会在原则上实行完全的平均主义。和希腊古风时代的部落一样,“部落”是按地缘关系而非血缘关系划分的,城内有4个名额,城外有17个名额(这是当时城市化程度的标志)。保民官的管理机构是间接的和相应的执行机构,它保护穷人不受富人压迫。到3世纪早期,选举保民官的部落大会终于获得了立法权,而保民官自己也获得了名义上的对执政官行为的否定权和对元老院决议的否决权。

    这个进化过程的方向与导致希腊城邦民主发展的过程是相似的。但是,在这里,这个过程也在一种新的城市*治制度即将产生之前就被束缚住了。保民官和部落大会只是简单地加入了元老院。在执政官和百人队大会组成的中心体系里,他们并没有从本质上撼动指导着**国寡头统治的权力系统,而只是附着在其外围,在实际生活中他们的重要性常远远小于他们正常具有的潜力。贫民阶级普遍受富裕平民控制,后者为民众事业斗争的目的是为了扩展他们自身的、暴发户的利益,这个目的在这些新贵已经进入元老阶层以后仍然存在。保民官一般是相当富裕的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了元老的驯良的工具[1]。在**国内部,贵族的特权并没有从根本上被动摇。富人的财阀统治只是扩大了世袭的贵族阶层,他们运用广泛的“被保护人”体系保护着城市人群中恭顺的追随者,在百人队大会中有大量的贿赂现象,以保证年度执政官的选举。因此,罗马**国通过合成的宪法,保持着传统的寡头统治,进入了历史上的古典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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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如此,罗马公民的社会结构,与典型的、古典希腊曾经存在的社会结构相比,不可避免地有所区别。在早期斗争中,贵族集聚了土地,使贫穷的自由农民沦为债务奴隶(如同希腊一样),并占有用于放牧和耕种的共同土地(ager )。通过债务奴役,农民身份降为依附佃农的趋势被制止了——尽管债务问题本身仍然存在[2]——但是,占有共同土地以及减少中小阶层农民数量的趋势仍然无法制止。与雅典或不同于雅典的斯巴达所发生的情况相比,罗马的普通公民没有通过经济地位或*治地位的上升来巩固农村财产。当格拉古()终于试图按照梭伦和庇西特拉图的方式实行改*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根据公元前2世纪的状况,必须实行比雅典当年所实行的措施更激烈的措施,即格拉古兄弟的重新分配土地的要求,来挽救穷人——这使他们压倒贵族对手的机会相应减少了。实际上,**国并没有持久的或实质性的农村改*发生,尽管在其存在的最后一段时期内,围绕这个问题的动荡和骚乱不断。贵族的*治统治,制止了所有彻底扭转持续的土地所有者两极分化的努力,其结果是造成对曾经是希腊城邦脊梁的小型农民阶级的持久的侵害。罗马的重甲步兵——可以装备步兵军团的盔甲和武器的人——是“在土地上定居的人”(),他们拥有足够的财产可以置备自己的武装。在他们以下是“无财产的公民”(),他们对于国家的义务仅仅是抚养儿童()。贵族对土地的日益垄断因此转向“小农”,他们的人数在稳步减少,而“无产者”队伍则在不可抗拒地扩大。另外,罗马的军事扩张主义也是导致“小农”阶层人数减少的原因,他们是军队伤亡者和强制征召的对象。结果是,到公元前3世纪末,“无产者”几乎已经成为公民中的大多数,而且还不得不应召入伍以应付汉尼拔()对意大利的突然袭击;而“小农”的财产则急剧减少,到下个世纪其数量已经降至可以维持生存的土地的最低线以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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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土地所有者在意大利从来没有普及或完全消失,但是他们日益被驱逐进更加遥远和不稳定的国家的一隅,在无任何吸引力的沼泽地区或山区来收买土地所有者。**国时期罗马的*权结构因此与希腊的任何原有形式截然不同,因为当农村由于大贵族控制而变得多样化时,城市反而充满着被剥夺了土地或其他财产的无产者。一旦被完全城市化,这个庞大的绝望的下层阶级就失去了任何再次拥有小块土地的希望,并往往受到贵族小集团的操纵来对抗以小农阶层为后盾进行的农村改*[4]。他们在日益庞大的帝国的首都的战略地位最终迫使罗马统治者通过粮食共同配给制度来平衡直接的物质利益。实际上,这是从未发生过的土地分配制度的廉价替代形式:控制着**国的元老院的寡头统治喜欢的是被动的消费的无产者,而不是不顺从的生产者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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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可以考虑这种结构与罗马扩张主义的特殊进程的密切关系了。因为罗马公民势力的增长在两个基本方面毕竟与希腊模式是有所不同的,这两方面与城市内部结构有直接的关系。首先,罗马人有能力扩展其自身的*治体系,以便把在半岛的扩张中所征服的意大利城市包括在内。从一开始,它就不像雅典那样从同盟者那里索取军队,而不是财产和钱财;因此,在和平时期减轻它所统治地区的负担,并在战争期间将其紧密地连在一起。在这一点上,它仿效了斯巴达模式,虽然它对同盟者军队的中央军事控制要强大得多。罗马还有能力最终将这些同盟者并入自己的*权,而希腊城市就未能做到这一点。正是罗马特殊的社会结构保证了这一点。即使是古典时代寡头统治最严厉的希腊城邦,也基本上依赖有产公民为中坚力量,并预防城市中严重的贫富分化。斯巴达的*治**统治——希腊寡头*治的典型——也不意味着公民内部的阶级分化,实际上,正如我们看到的,在古典时代它与典型的经济平等主义相结合,并可能还将不可出让的城邦土地分配给每个斯巴达人,以保持重甲步兵装备,抵御在罗马发生的“无产者化”现象[5]。在古典希腊城邦,无论其民主与寡头制的程度如何,都保持着植根于其邻近地区农村财产的公民集团;由于同样的原因,领土的无伸缩性使其不能在扩张的条件下不失去其统一性。相反,罗马的宪制在形式上不仅仅是寡头制的,在更深层次上更多的是贵族统治的,因为其背后是纯粹的另外一种形式的罗马社会的经济等级。正因为如此,**国的公民权才有可能延伸至意大利同盟城市中占相对统治地位的阶级。他们的社会地位类似于罗马贵族,并从罗马的海外扩张中获取利益。当他们对于罗马公民权的要求被拒绝时,意大利城市最终在公元前91年起义反对罗马统治——这是雅典和斯巴达同盟者从来没有提出过的要求。即使在那时,战争的目标仍然是建立有首都和元老院的意大利半岛国家,承认统一的罗马统治的模式,而不是回复到一种松散的、城市*的状态[6]。意大利人的起义经过长时间的、激烈的“社会战争”,从军事上被粉碎了。但是,在随后爆发的**国内部马略(Maria)和苏拉(Sulla)派之间的内战中,元老院不得不承认了同盟者的基本*治纲领,因为罗马统治阶级及其法律上的特点使其他意大利城市具有获取广泛公民权的便利,这些城市受到城市贵族的统治,他们与元老阶层有类似特点,他们有财产和时间参与**国的*治统治,即使是在远方。意大利贵族不仅满足于只在罗马国家内部获得中央官职的*治抱负,在得到公民权后,它进一步的野心是在今后通过社会变革成为有势力的力量。但是,他们与平民的结合仍然没有对未来罗马帝国的总体结构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在帝国上升时期,它所显示的制度的相对灵活性给予罗马以明显的优势,它意味着,在希腊扩张时两极化的分裂和损失得以避免——以早熟的、软弱的、城邦的封闭性或转瞬即逝的王权的胜利为代价。这表明,罗马**国的*治形式有了相对有效的、明显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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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扩张的决定性的改*最终是经济方面的,它在古典时代靠前次引进了大规模的奴隶制庄园。正如我们看到的,希腊农业广泛地使用奴隶,但其本身局限在人口不足地区的小范围内,因为希腊文明始终保持着不稳定的、海岸化的和孤立的特点。另外,总体上说,阿提卡和美塞尼亚的奴隶庄园通常规模较小——大多数庄园平均占地面积大约在30—60英亩。这类土地模式当然与希腊城邦的社会结构有关,因为其间不存在财富的高度集中的情形。相对而言,希腊化文明中,大规模的土地财产集中在朝廷和贵族手中,但广泛的农业奴隶制并不存在。只是罗马**国才靠前次在农村将大地产农业与大量奴隶劳动结合为一种主要的、标准的形式。奴隶制发展为有组织的生产方式,正如它在希腊一样,开创了罗马文明的、真正的古典模式,达到了其权力和文化发展的顶点。但是在希腊,它与小农业的稳定发展同严密的公民团体是一致的,而在罗马,它则被已经控制了城市和社会经济的城市贵族系统化了。其结果是,确立了以广泛的奴隶大庄园()为特点的、新型的农村制度。从公元前3世纪后期开始,大土地所有者受到了一系列浩大战争的资助,这些战争使罗马获得了地中海世界的统治权:布匿战争(Punic)、马其顿战争、朱古达战争()、米特里达提战争()和高卢战争(),这些战争导致大批战俘涌入意大利,使罗马统治阶级从中获利。同时,在半岛本土上,持续的残酷的连年征战——汉尼拔战争、社会战争和内战——使战败者,特别是意大利南部的大土地所有者的权力转入到元老寡头和胜利者派别的手中[7]。此外,这些国内外的战争,很明显地造成了罗马农民的衰落,他们曾经是城市社会等级中强大的小土地所有者的基础。持久的战争导致了无休止的战争动员;小农阶层的公民年复一年地被征召入伍,数以千计的小农战死,而那些幸存者则无力保住自己家乡的土地,看着土地不断地被贵族掠走。从公元前200年到前167年,10%甚至更多的自由罗马人被终身征募。这样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只有在国内经济的支柱是大规模奴隶劳动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奴隶劳动将人力解脱出来,保证了**国的军事力量[8]。战争的胜利使得更多的战俘奴隶被带回意大利的城市和土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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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的结果就是,有奴隶劳动的农业地产以前所未见的规模产生了。著名的贵族,如路西·图密提·埃汉努巴布(Lucius Domitius Ahenobarbus),在公元前1世纪能够拥有20万英亩土地。这些大庄园代表着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它改变了意大利农村。当然,他们没有必要或千篇一律地组成固定的土地地主集团,并以划一的方式集体耕种[9]。大庄园最典型的模式是拥有大量中等规模的庄园,有时是紧邻的,但也可能是散布在全国范围内的,如此设计有利于不同的地主代理人和机构的监督。但是,即使是这样,分散的土地占有也要比希腊前人的土地占有量大得多,一般要超过300英亩[500犹格(iugera)],如小普林尼(Younger Pliny),他在托斯坎尼(Tuscany)的那种统一的地产的规模,有可能达到3000英亩或更多[10]。意大利大庄园的兴起导致了大面积草原牧场的产生,并且葡萄、橄榄与谷物等作物的间种技术开始应用。奴隶劳动在**国后期更多地出现,不仅改变了意大利农业,而且在商业和工业活动中也被大规模使用,大约90%的罗马工匠是奴隶出身[11]。罗马帝国扩张所导致的社会巨变的本质以及支持它的基本动力,是其彻底的人口迁移。布伦特估计,公元前225年,在意大利的自由人人数为440万人,而奴隶人数为60万人;至公元前43年,大约有450万名自由民,奴隶人数达到300万——自由人口的总体人数确实在下降,而奴隶人口增至5倍。[12]类似的事情在以前的古代世界中从未发生过。奴隶生产方式的全部潜力靠前次被罗马人开发出来,他们组织奴隶劳动,并使之达到一个希腊人从来没有达到过的高度。罗马**国掠夺性的军国主义是其经济积累主义的杠杆:战争带来了土地、贡赋和奴隶;奴隶、贡赋和土地又提供了战争的物质供给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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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对地中海地区扩张的历史重要性,当然不能够简单地归结为只是凭借元老寡头统治的运气。军团的远征对于整个古代的历史所引起的变化要深远得多。罗马势力融合到了地中海西部和北部腹地,以至古典世界。与其在东方外交上的谨慎态度相反,从开始发动时,罗马的兼并主义趋向就主要在西方,这是**国所取得的决定性的成就。如已经提到的希腊殖民扩张,在地中海东部就采取了建立大量城市的形式,首先由上面的马其顿统治者创立,而后很快被下面的地方贵族模仿;而且它发生在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明的地区,比希腊本身要久远得多。罗马对地中海西部的殖民扩张的背景和特点,从根本上来说是不同的。西班牙和高卢以及随后的诺里库姆()、莱蒂亚()和不列颠(),都是凯尔特人()部落集团居住的边远的原始地区,大多数在历史上同古典世界没有联系。这些地区被并入罗马所造成的问题,与近东的希腊化秩序是完全不同的,这不仅因为它们社会文化落后,而且因为它们代表着内陆土地类型,这种类型在以前古典时代从经济上是无法组织的。城邦的原始发源地是狭窄的海岸地区和海洋,古希腊人从未放弃过它。希腊化时代展示了近东地区大河文明的广泛的城市化进程——长久的、以河流灌溉为基础的文明,现在,部分地转向海洋——以从孟斐斯()到亚历山大里亚的兴起为标志发生了改变。但是,沙漠距离地中海南部和东部海岸很近,因此在利凡特()和北非的定居人口从不深入内地。而罗马在地中海西部扩张的边疆,既非海岸,也非灌溉系统。在这里,古典时代靠前次面对大面积的、没有原生城市文明的内陆领土。罗马城邦发展了农村奴隶大庄园,并证明它们有能力控制这些庄园。西班牙或高卢的河道有助于这样的渗透活动。但是,带动兵团到塔古斯河(Tagus)、卢瓦尔河(Loire)、泰晤士河()和莱茵河(Rhine)的不可抗拒的推动力,是土地上没有限制和妨碍的、完全放开的奴隶制生产方式。正是在这个时代,发生了古典时代主要的也许是唯一的一次农业技术的进步——轮转碾磨被发明用于磨碎谷物,其主要的两种形式,在公元前2世纪中期,首次在意大利和西班牙使用[13]。伴随着罗马对地中海西部地区的扩张,农业生产推动力形成了。对大规模农村奴隶劳动生产力的成功组织,是对西部和北部腹地实行长久的征服和殖民统治的前提条件。在罗马行省中,西班牙和高卢与意大利一样,直至帝国末期仍然保持着深深的奴隶制的印记[14]。希腊贸易已经渗入了东方,拉丁农业“开启了”西方。自然,罗马也在地中海西部,沿着可航行的河岸建造城市。农村经济中,奴隶劳动的产生建立在牢固树立的城市间纵横交错的关系上,这些城市是剩余产品的终点,代表着流动的和控制的基本原则。科尔多瓦()、里昂(Lyon)、亚眠()、特里尔(Trier)和数以百计的其他城市建立起来了。它们的数目不能与那些古老的、人口密集的地中海东部地区的社会相比,但其规模则远远大于罗马在东方建立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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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罗马来说,向希腊化地带扩张的形式,与其向西方凯尔特人内地扩张的途径是不一样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它是犹疑不定的,倾向于封锁性质的干涉,以防止对已经存在的国家体系的瓦解(腓力五世、安条克三世时期),同时建立附庸而不是被征服的行省[15]。因此,造成的后果是,在公元前198年马格尼西亚战役()中塞琉古最后一支强大的军队被击溃后,50年里没有任何一块东方土地被吞并;公元前129年帕加马和平地并入罗马行政统治,这是通过忠诚君主的遗嘱确定的,而不是由元老院的意志决定的。帕加马成为罗马帝国在亚洲的靠前个行省。此后在公元前1世纪,东方的富庶已经被罗马人了解,同时军队指挥官在帝国海外的权力也在逐步上升,这时,侵略变得更加迅速和系统了。但是,**国的各个王国所管理的亚洲行省,一般来说都有利可图,在那里,将军们都已经以最少的社会变化或*治干预,从他们的希腊统治者手中得到了权力,并且声称,把这些行省从王室暴君手中“解放”出来,行省应该用丰厚的税金来回报,以满足他们自己的要求。在地中海东部地区,农村奴隶制没有广泛推广,大量的战俘奴隶被船运往西方意大利本土。王室地产被罗马行政长官和投机者所侵吞,但是,劳役系统仍然完整地发挥着作用。罗马在整个东方统治的重要改进发生在希腊城市中,对城市官员要求具备财产资格——调整他们,以更加接近“永恒之城”的寡头统治形式的准则;在实践中,这只是对已经控制这些城市的地方贵族实行实际权力的法律性规范[16]。在东方,有些具有罗马特色的城市殖民地是恺撒()和奥古斯都()创建的,用以安置亚洲的拉丁无产者和退伍老兵。但这些城市很少留下痕迹。重要的是,在元首制时期[特别是安东尼()时代],当新一轮的城市建筑浪潮兴起时,它们基本上保持着希腊的基础,与这个地区从前的文化特色相一致。从来没有人试图将东方行省罗马化,只是西方受到了拉丁化的强烈冲击。语言界限——从伊利里亚()到昔兰尼加()——区分了新帝国统治的两个基本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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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最后两个世纪,罗马对地中海的扩张以及它所促进的元老经济的大规模扩展,一直伴随着本土的上层建筑的发展,这种发展是古代世界从未有过的。因为在这个时代,罗马民法以它所特有的统一性和特殊性出现。从公元前300年开始逐渐发展,罗马司法体系开始从根本上重视对公民间非正式私人合同关系和交换的规定。其基本定位是基于经济贸易——买卖、雇佣、租赁、继承、担保——以及家庭——婚姻或遗嘱。公民对国家的公共关系以及家长对其依附者的父权关系,对司法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根本作用则是次要的:靠前项关系,对于系统的司法而言,是过于变化不定了,而第二项关系包括的大多数规定则是惩治家庭内部的罪行[17]。真正的**国司法的强制干预与这些方面是无关的,它不是公法和刑法,而是民法,它管理各方对于财产的争论。这是这个独特领域内值得纪念的进步。类似的基本司法理论的发展,在古代完全是崭新的案件。它既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是参与实践的律师创造的,而是专业的和贵族的法学家创造的,他们仍然处于诉讼程序之外,他们在实际法庭调查中,只提供有关司法原则问题的观点,而不就事实本身发表观点。**国的没有官职的法学家,发展了一系列抽象的“契约性的人格”理论,以用于分析特殊的商业和社会交往的行为。他们的知识倾向是分析性的,而不是系统化的,但是他们工作的成果是显著的,因为在历史上,民法靠前次有了这样有组织的文本依据。意大利商品交换经济的成长依赖于罗马帝国体制的建设,并建立在广泛的奴隶使用基础上,因此,在**国后期,已经显示它对于无与伦比的商业法的产生,具有司法上的影响。“新罗马法的伟大的、决定性的贡献是十分适当的,它发明了‘绝对财产’的观念——民法所有权( ex jure )”[18]。此前,司法体系没有明确提出无条件的私人财产的概念,在希腊、波斯或埃及,所有权都是“相对的”,换言之,都是其他当权者和派别的、更高的或附属权利的条件限制,或负有的对他们的义务。罗马司法规程通过发展单纯的“占有权”——对货物的实际控制和“财产”——对它们完全的法律所有权之间的新差别,靠前次将私人财产所有权从任何外在的条件和限制中解放出来。罗马法关于财产的极为实质的部分,自然是针对奴隶的所有权的,这代表着早期产品商业化和一个扩大的国家体系内部商品交换的观念的精华,而**国的帝国主义则使这种观念成为可能。正如希腊文明靠前次将绝对极端的“自由”从一直在它以前流行的、有相对条件和权利的*治连续系列中解脱出来一样,罗马文明也首次将纯粹的“财产”从先于它产生的、含糊的和不确定的占有权的经济系列中区分出来。公民的所有权——罗马广泛的奴隶经济的司法成就,是一个重要的新生事物,注定比产生它的世界和时代更加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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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为罗马赢得帝国,这是由它自己的胜利所导致的时代错误。一个单独的城市寡头统治不能在地中海地区形成统一体——因为其成功的发展规模不再适用。在**国最后一个世纪的扩张中,罗马军团到达了幼发拉底河和英吉利海峡,并伴随着罗马社会内部不断升温的社会紧张局势——这是海外胜利的规律性的直接结果。农民对土地要求的运动被格拉古镇*了。但是在军队中该运动以一种新颖的更具威胁性的方式重新出现了。持续不断的征募不断地削弱小土地所有者阶级的力量,但是,他们的经济活力依然存在,并且体现在从马略时代开始的、退伍老兵的土地分配所产生的压力中——他们是艰难地服过兵役而幸存下来的人,这给罗马农民压上了沉重的负担。元老贵族从罗马对地中海的财政掠夺中,获得了极大的利益,同时造成了无尽的贡赋、征敛、土地和奴隶,但是他们并不愿意给曾经为他们作战并赢得许多前所未闻的财富的士兵哪怕很少的补偿。罗马军团成员领取微薄的工资后便被野蛮地遣散,没有获得任何长期服役的补偿金;在服役期间他们不仅面临失去生命的危险,而且还有失去在家乡的土地的危险。支付他们退伍的补偿金就意味着向有产阶级征税——虽然是少量的,但这是贵族统治者不予以考虑的。结果是,在**国后期,军队中产生了一种内在的倾向,军人从对国家的忠诚转向对成功军官的效忠,因为通过他们的个人权力,这些军官能够保证士兵获得掠夺物和赠品。军团和司令官之间的关系逐渐变得与平民生活中保护人和被保护人之间的关系相似了,从马略和苏拉时代开始,士兵期望他们的军官在经济上得到改善,军官则利用士兵作为*治晋升的条件。军队成为得人心的指挥官的工具,而且战争开始成为有野心的执政官私人的投机活动,如庞培()在俾泰尼亚(),克拉苏()在帕提亚(),恺撒在高卢,他们各自*地决定了他们的征服和侵略的战略计划[19]。传统的国内*治的派别斗争随之转向军事斗争,这比狭窄的罗马自身有限的范围大得多,其不可避免的结果是大规模内战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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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如果说农民的贫困是**国后期军队混乱的苗头,那么城市人群的境况则使元老权力面临极端尖锐的危机。随着帝国的扩张,首都罗马的发展达到了无法控制的规模。农村人口脱离土地的趋势,与大规模奴隶进口相结合,创造出了一个超大规模的城市。在恺撒时期,罗马人口大约有75万人——这超过了希腊化世界最大城市的规模。饥饿、疾病、贫穷,榨干了在首都贫民区里生活的工匠、工人和小业主,他们或是奴隶,或是解放奴隶或自由人[20]。在公元前2世纪,城市暴民曾经被贵族利用,去反对农民改*者,因此,他们曾经被有组织地动员起来——罗马平民为抛弃喀提林(Catiline),再次采用了这个措施,他们以存在已久的方式,听信专制贵族的宣传,反对国家的“煽风点火”的敌人。只有埃特鲁斯坎人(Etruria)的小土地所有者才最终保持了对这些人的忠诚,而这是这种情况最后一次出现。此后,罗马无产者似乎已经不可逆转地从元老院的监护下分离出来;在**国最后的几年里,他们的敌对情绪越来越对传统的*治秩序构成威胁。由于在充斥着75万居民的城市中根本缺少任何巩固的、严格的警察队伍,城市暴乱就使**国危机重重,直接的大众压力是可想而知的。由于50年代保民官克劳狄(Clodius)精心安排,武装了部分城市贫民,在公元前53年,城市无产者靠前次收到了谷物施舍——此后,这成为罗马*治生活中固定的活动,到公元前46年,接受施舍的人数上升到32万人。另外,正是公众的呼声给予庞培特别的、对于军队的统辖权,从而导致元老制国家军队的最终崩溃;对于恺撒,大众的热情使他在10年后能够威胁贵族制度,大众的欢迎保证他在越过卢比孔河(Rubicon)后得以顺利地接收罗马。恺撒死后,在继承者空缺时,公众再一次在罗马街头发生骚乱,在公元前22年至前19年,迫使元老院,请求奥古斯都接受更新的执政官和**官的权力。这成为**国最后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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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也许是最根本的一点是,罗马贵族在统治行省时的自我保护的保守主义和率性而为的治理,证明他们越来越不适合管理一个世界性的帝国。他们排外的特权同他们海外扩张发展中的统一性是不一致的。同样,各行省也无法对罗马贵族贪婪自私的特性作出任何有效的抵抗。但在意大利本土,在上一代猛烈起义后获得正式公民的平等权利的那些行省,却没有发生类似的状况。意大利城市贵族赢得了融入罗马社会的法律权利,但是,他们没有深入元老院官员的内部,拥有后者所拥有的权力。随着三巨头之间最后一回合的内战的结束,*治干预的决定性的机会到来了。意大利行省贵族拥护奥古斯都,自称是传统和特权的守卫者,而反对马库斯·安东尼( )及其阵营中不祥的和稀奇古怪的东方习俗[21]。正是他们对奥古斯都事业的支持以及著名的32年“泛意大利”(tota )忠诚誓言,保证了亚克兴()战役的胜利。关键是,在三次决定**国命运的内战中,每一次都伴随着同样的地理模式,它们都是由控制西部的一方获胜,以东方为基地的一方失败,尽管东方更富庶,拥有更多资源,法萨卢()、腓力比和亚克兴都在希腊,就是在前面提到的战胜者一方,决出胜负。罗马帝国统治的强有力的中心再一次确立在地中海西部。但是,因为恺撒最初的基地是在蛮荒的高卢省,而屋大维()*治集团则在意大利本土形成,所以他的胜利证明,地方军事执政官的成分越少,就越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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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奥古斯都*高权力是通过将**国后期不满的、未分裂的多种势力收入麾下而积累起来的。他有能力团结绝望的城市贫民和疲惫的被征召农民,来反对受到敌视的、由统治精英组成的小集团,把他们极端的保守主义、傲慢无礼的态度暴露给日益强大的民众。总之,他依赖意大利行省贵族,在由他们帮助建立的新统治体系中,他使他们分享官职和荣誉。稳定的普遍的君主制是从亚克兴战役后产生的,因为只有它才能超越罗马元老院寡头统治的狭隘的都市地方主义。马其顿君主制曾突然统治过一个更广阔的外邦的大陆,但此后(post facto)却没能产生一个统一的统治阶级管理它,尽管亚历山大可能已经认识到这是他所面临的重大的机构性难题。罗马奥古斯都君主制则相反,它一产生就既不早也不晚地正好处于从城邦到统一帝国的关键性和过渡性的时刻——这是在古典时代常有的周期性的变化,它在元首制(Principate)下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现在,通过采取一系列精明的政策,**国晚期最危险和紧张的局面得到了缓解,这些政策企图重新巩固整个罗马的社会秩序。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奥古斯都将土地分给成千上万个内战后退伍的士兵,并用他个人的财富资助他们当中的许多人。类似的赠赐——如同苏格拉底曾经做过的一样——可能主要以牺牲其他小土地所有者为代价,他们被驱逐,以空出土地给将要回家的老兵。但是,从总体上来说,这并没有改善农民的社会状况或改变意大利农村财产的总体模式[22];然而这样做确实卓有成效地满足了武装起来的农民阶级中一小部分关键人物的要求,这些人是农村人口中的中坚力量。恺撒已经成倍地增加了现役军人的报酬,在元首制时期仍继续增加。更重要的是,从公元6年开始,退伍军人接受固定的退伍津贴,数额相当于13年的工资,这笔津贴从特别设立的军事金库中支付,金库是从意大利有产阶级手中征收的销售税和遗产税中获得资助的。此项措施,在元老寡头统治时代一直受到抵制,随之被一并取消。随着新体制的创立,遵守纪律和忠诚的信念回到了军队中,军团由50个调整为28个,并成为一支常备的、职业化的军事力量[23]。其结果是,有可能发生非常重要的变化,在提比略时代,征召制度取消,从而减轻了意大利小土地所有者的负担,这样的负担,在**国时期曾经导致广泛的灾难——这可能是一种比任何一种土地分配计划更实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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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首都,城市无产者的骚乱,由于获得了比恺撒时期所获得的更多的谷物而平息下来,而且自从吸纳了埃及谷物后,帝国供应得到了保证。一个野心勃勃的建筑计划开始实行,这给贫民提供了很多的工作机会。由于卓有成效的消防队和供水系统的建立,城市的市政服务设施极大地加强了。执政官的步兵队和城市警察队伍从此常驻罗马,镇*骚乱。同时,在各个行省中,**国包税人在旧*权时期最坏的任意无度地勒索的陋习,被逐步清除,以确切的人口财产调查为基础的、统一的财政体系建立起来,它由土地税和人头税组成——中央政府的收入增加了,而且边境地区不再遭受税吏的掠夺。从此,行*长官接受定期工资。通过细致的调查,司法体系扩大了受理上诉的范围,反对对意大利人和行省居民的随意判决。帝国邮政体系的建立,靠前次用定期的交通系统将帝国各个遥远行省连接起来[24]。罗马殖民地、自治市和拉丁人社会在边远地区站稳了脚跟,他们主要集中在西部省份。国内的和平,在一代人的破坏性的内乱后,与各个行省的繁荣一起恢复。在边境,征服取得了成功,东西方之间重要的通道连接起来——莱蒂亚、诺里库姆、潘诺尼亚()和伊利里亚——取得了帝国最终的、在地域上的战略统一。特别是伊利里亚,从此成为地中海帝国体系内的中心军事环节。[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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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的疆域内,元首制的兴起意味着,意大利自治市家族的地位已经上升而与元老和上层行政官员处在同一等级,他们成为奥古斯都权力的堡垒之一。元老院在罗马国家中占据中心特权的时代结束了,它不是来源于权力和声誉,但是从此成为后继皇帝们的完全服从和附属的工具。元老院的*治权力只有在皇室斗争或皇帝空位期间,才有所恢复。但是,由于元老院是一种制度,这成为它前身的一种华丽外壳,元老等级——现在,通过元首制的改*,已得到整肃和更新——仍然是帝国的统治阶级,仍然根深蒂固地控制着帝国的国家机器,甚至在骑士等级已经普遍被广泛任命为各种职位之后仍然如此。它将新生事物的文化和观念融入自己等级中的能力是非常突出的。在图拉真(Trajan)时代老的**国贵族中,没有哪一个人能够像塔西佗(Tacitus)那样,对于一个曾经不大的南部高卢省对这个世界的形势的影响,作出如此有影响的、动人的论述。元老院的对立,在帝国创立后的几个世纪里依然存在,它以沉默或拒绝承认元首制的**统治的方式表现出来。在雅典——这个在古代世界中拥有最不受限制的民主制度的城市,没有杰出的理论家和雄辩家。而罗马——这个自相矛盾的也是富有逻辑性的城市,从没有经历过任何形式的民主制度,在狭隘压抑的寡头统治中,却产生了古典时代最动人的、自由的挽歌。在希腊语中,没有与拉丁语受崇拜的“自由”(libertas)一词完全对应的词,在西塞罗(Cicero)和塔西佗的著作中,这个词是认真的或具有讽刺意义的[26],对比一下两种奴隶制社会的结构,其原因就显而易见了。在罗马,文学和*治之间没有社会冲突,权力和文化聚集在**国和帝国的严密的贵族统治中。享受有特性的、古典时代的自由的空间越小,留给后代子孙的对自由的维护也就越单纯,在一千五百年后,这一点仍然是强有力的和令人难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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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老院的自由观念自然是被元首制的**帝国所压制和否定的,同时,意大利有产阶级对新体制的默许,使得这个时代他们的统治以异端的形式出现。但是,自由观念从来没有完全消亡,因为罗马君主制的*治统治覆盖着整个地中海地区,这种情况在从前的希腊化君主国中从未有过。罗马帝国建立在民法体系上,而不是建立在国王的任意行事上,在公共行政管理中,对**国时期形成的基本法律框架也从未有过巨大的妨碍。事实上,元首制靠前次把罗马法学家的地位提高到了国家官吏的位置,奥古斯都选择著名的法学家为顾问,并授予他们解释法律的权力。另一方面,君主自己针对属民的问题或请求,通过诏书、告示和官方命令的形式立法。通过帝国法令产生的专制公法的发展,当然会导致罗马的法律比**国时期的法律更加复杂和混乱。从西塞罗的“我们守法为了自由”(legum servi sumus ut esse )到乌尔庇安()的“统治者的意愿具有法律效力”(quod legis habet vicem),说明法律自身在*治上的变化有多大[27]。但是,民法的主旨——首先是那些控制经济交易的法律的主旨——通过这次公法权利的改进,基本上被完整地保留下来了,公民内部主权没有受到非法侵入。有产阶级的财产继续受到由**国制定的法律的保护。其次,刑法——基本上是为下层阶级制定的——仍保持着以往的专断和压迫的特性,它保证了整个社会的统治秩序。元首制保存了罗马古典司法体系,同时附加上公法领域中新改进的皇帝权力。乌尔庇安后来系统地阐述了帝国统治下的、整体的司法主体和连贯清晰的特点之间的区别:私法——“属于与私人利益有关的”(quod ad ),特别要与公法——“属于与罗马国务有关的”(quod ad rei ),分开,前者在后者的扩张过程中没有真正消亡[28]。在3世纪,帝国真正使强大的民法司法系统化了,塞维鲁()的著作完善了巴比尼安()、乌尔庇安和保罗()的成就,将罗马法编纂成集,留给了后世。与希腊化世界完全不同的罗马帝国政体的巩固和稳定,就是以此传统为根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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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元首制的历史就是大规模的帝国中央权力行省化的过程。一旦罗马贵族享有中央政府的垄断权力被真正打破,权力就开始逐渐扩散,越来越多的意大利以外的西方地主阶级参与到了帝国统治中[29]。元首制以后产生的各个王朝都是这种发展的直接结果。罗马贵族朱里亚·克劳迪()家族[从奥古斯都到尼禄(Nero)]被意大利自治地方官弗拉维()王朝[从韦伯芗()到图密善()]所取代;继任者又是一批有西班牙和高卢南部行省背景的皇帝[从图拉真到马可·奥勒略( )]。西班牙和纳尔旁高卢()是罗马在西方最早征服的地区,因此,其社会结构与意大利最接近。元老院的构成反映了它们之间极其近似的模式,并且逐渐地、越来越多地接纳了来自波河北岸的意大利、高卢南部和地中海岸边的西班牙的乡村显要人物。亚历山大曾经梦想的统一帝国在哈德良()时代象征性地达到了,他是靠前个亲自从自己国土的一端走到另一端的君主。正式完成这项成就是在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的法令将罗马公民权赐给了整个帝国中几乎所有的自由民。*治和行政的统一与外部的安定和经济的富庶相吻合。达西亚(Dacia)王国被征服,它的金矿被吞并;亚洲领土的边境继续延伸,并且得到了巩固。农业和手工业技术在缓慢地发展——螺旋压榨机促进了油料的生产,捏制机器促进了面包的生产,吹玻璃的技术广泛普及[30]。总之,新的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和平(pax )景象,与自治市竞争者的激增和城市装饰在帝国全部行省的遍布相呼应——城市装饰采用了罗马人发明的拱门和拱顶建筑。安东尼时代可能是古代城市建设的鼎盛时期。经济的发展伴随着拉丁文化在元首制时代的兴旺,诗歌、历史、哲学,在**国早期的相对的知识和美学的停滞之后,繁荣起来。对于启蒙运动来说,这是发展的黄金时代,用吉本的话来说就是:“在世界历史上,这个时期人类的生活是幸福和富裕的。”[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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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约两个世纪的时间里,罗马帝国城市文明的平静和辉煌中一直隐含着它所依据的生产基础的、潜在的局限性和危险。因为与继之而来的封建经济不一样,古典时代奴隶制生产方式没有自然再生产的内部机制,劳动力在系统内部不可能自我平衡,以保持稳定。传统上的奴隶供给大多依靠对外征服,因为古典时代奴隶的主要来源一直是战俘。**国曾经为获取人力而劫掠了整个地中海地区,并确立了罗马帝国体系。元首制遏制了进一步的扩张,在三个进军的目标地区——德意志、达西亚和两河流域,都有明显保留的部分。“图拉真时期后,帝国边境关闭了,战俘奴隶之源不可避免地干涸了。”奴隶贸易不可能补充它所造成的来源的匮乏,因为它本身就一直依附于军事行动之上。“帝国周围的蛮族边境地区继续提供奴隶,由中间人在边境买进,但仍不足以解决和平形势下的供应难题。”结果是奴隶价格开始不断上升;在1、2世纪,价格是公元前1、2世纪的8至10倍[32]。价格的不断上升加剧了奴隶劳动力所有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因为对于一个奴隶所有者来说,每个成年奴隶都意味着是一次短暂的、在死亡时完全放弃的资本投资,因此强制劳动的更新(与工资劳动不同),在越来越紧缺的市场中,就需要一笔高额的启动资金。因为正如**指出的,“购买奴隶付出的资本,不属于用来从奴隶身上榨出利润或剩余劳动的资本。恰好相反,这是奴隶主已经放弃的资本,是他可用在现实生产上的资本中的扣除额”[33]。此外,奴隶的后代自然是奴隶主不用生产的财政费用,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减少或忽略了。农业奴隶生活在类似兵营的奴工监狱()之中,环境与地方监狱相似。女性奴隶很少,因为除家务劳动外,适合她们的工作很少,对奴隶主来说,一般是无利可图的[34]。因此,农村奴隶人口的性别组成一直处于极端失衡的状态,并且其中几乎没有婚姻关系。结果必然是生殖率低下,造成劳动力一代比一代少[35]。为了防止奴隶人口的下降,元首制后期,地主开始尝试繁殖奴隶,给生育的女奴奖金[36]。虽然有关帝国繁殖奴隶的数量的记载很少,但在边境关闭后一段时间内,这类措施有可能缓解整个生产方式的危机,然而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同时,农村自由人口的逐渐增加也无法补偿奴隶人数的损失。帝国对农村人口的渴求,早在图拉真时代就已经显现出来,他将公共抚养地方孤儿的费用分摊给地主,劳动力短缺的迹象已经从中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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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率水平的上升也不能补偿劳动力总数减少的损失。在**国后期和帝国早期,奴隶农业对于地主来说,比其他任何一种开发土地的方式都更明智和更有利可图,其中部分原因是奴隶可以随时使用,而佃农一年中有相当一段时间是不劳动的[37]。加图(Cato)和科鲁麦拉曾经精心排列出所有家内劳动和农闲时期的工作任务的种类,以备奴隶在没有耕种土地、收割谷物的活儿时做。奴隶手工工匠与自由手工业者的技术是一样熟练的,因为他们劳动所得的产品决定着任何一种贸易的总体技术水平。另外一方面,大庄园的效率不只是依赖于奴隶农庄()管事的质量[管事一直是奴隶与佃户()之间微弱联系的中间人],在十分广阔的田野里,监督奴隶劳动也是十分艰巨的[38]。总的来说,奴隶生产力的固有局限是永远无法克服的。奴隶制生产方式决不意味着没有技术进步,如前所说,它在西方的广泛进步,是以一些主要的农业技术革新为标志的,特别是旋转碾磨机和螺旋式压榨机的引进。但是奴隶制生产方式的活力仍然十分有限,因为它立足于增加劳动力,而不是立足于对土地的开发和资本的积累,因此,它既不像后来的封建主义的生产方式,也不像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奴隶制生产方式所拥有的技术进步的客观推动力极小,因为其生产的附加劳动方式的构成最终是阻碍技术发展的,虽然在最初并没有排斥它们。因此,在罗马帝国时期,亚历山大里亚的技术对劳动方式的基础并没有任何改变,在其存在的4个多世纪里,没有发明过任何一种节约劳动力的方法,罗马农业经济的发展很快到达极限而处于停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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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克服的、进一步技术进步的社会障碍——以及奴隶制生产方式本身的局限——事实上已经从元首制时期的两项重要发明,即水磨(1世纪末在巴勒斯坦)和收割机(1世纪在高卢)的命运中,完全显现出来。水磨的巨大潜力——基本上对于后来的封建农业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代表了非生命动力在经济生产中的靠前次使用,正如**指出的,它的出现使“罗马帝国以水磨的形式把一切机器的原始形式流传下来”[39]。但是,帝国并没有广泛使用这项发明。元首制时期,水磨在实际应用中没有受到重视;在帝国后期,其影响开始显示出来,但似乎从未成为古代农业生产中正式使用的工具。同样,有轮收割机加快了北方多雨季节庄稼的收割速度,但也从未在高卢以外的地区使用[40]。这里,利益微薄是地中海地区旱地农业改*全面失败的具体体现——与爬犁和二圃制一样——在北欧湿重的土地上,需要全面开发新的劳动工具。这两种情形充分说明,单纯技术本身永远不是经济变革的原始推动力,个人的发明有可能在几个世纪里与世隔绝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只因为可以将它们视为集体的技术应用的社会关系还未出现。奴隶制生产方式给予碾磨机和收割机的时间和空间都很少,罗马农业作为一个整体,直到最后都与这些技术无关。重要的是,罗马帝国流传下来的关于重要应用技术发明的论文,都是军事和建筑方面的——本质上,是武装构筑堡垒以及城市装饰的全部技艺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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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对农村的弊病,城市也没有解救的办法。元首制在地中海开创了前所未有地、大规模地兴建城市建筑的时代。而帝国的前2个世纪,在大批大中城市的大规模扩张活动中,对全部生产结构并没有任何本质上的改变。工业和贸易都未能积聚资本,或者经历从整体上冲破古典时代经济局限的努力。在制造业领域,运输费用的地方化,阻挠了工业生产的集中和生产力的进一步分工。人口的绝大部分由农民、奴隶劳动者和城市贫民组成,原本狭小的消费者市场愈加狭窄。除去**国时期包税和公共承包合同(其作用在元首制时期奥古斯都的财政改*后大幅度下降)外,没有其他商业合伙关系发展起来,而且基本上不存在长期信贷,信用系统仍然保持在初级状态。有产阶级保持着传统的轻视贸易的态度,商人是被鄙视的人群,往往来自被释奴隶。行政和家务奴隶的解放广泛实行,定期地减少城市奴隶人口中的高级奴隶人数;同时,外部供给的缩减必然使城市中奴隶工匠的数量逐渐减少。城市经济的生命力一直是有限的和衍生的,显示着对农村经济的补充。两者之间的关系没有城市的生命力来加以扭转。此外,一旦元首制得到巩固,帝国国家机器的特点就开始阻碍商业的发展。因为国家是帝国最大的、唯一的消费者,而且是必需品大规模生产的真正的中心,这样,有活力的生产部门就有可能产生。然而帝国的供应政策和特殊结构却造成了妨碍。在整个古典时代,日常的公共劳动——道路、建筑物、引水排水系统——都是典型的奴隶劳动的部门。罗马帝国以及大规模扩展的国家机器都展现了这一原则性的、相应的延伸状况,因为全部武装力量以及军事和内政机构的供应中,很大一部分完全由帝国专有的工业部门供应,人员配备来自军事附属人员和家生国有奴隶[41]。因此,真正的、大规模的生产部门与商品交换总量同步地大幅度减少。罗马国家奴隶劳动的持久和直接的使用——这是一种一直沿用至拜占庭帝国的结构特点——是古典时代后期*治经济的中心支柱之一。奴隶制下层基础经常在帝国上层建筑内部有最集中的体现,因此国家得以扩展,但是城市经济从其发展中获益甚少,也就是说,其规格和种类使私有商业的创新精神和企业积极性的发展受到了遏制。一旦对外扩张停止,帝国边境内农业和工业生产力就不再提高,以抵消奴隶人口的下降趋势[42]。

    81-82

    结果是,在3世纪早期,整个经济和社会体系开始出现危机,并很快导致传统*治制度的普遍崩溃,其间,还夹杂着来自帝国外面的、猛烈的攻击。资源的骤然短缺,是3世纪中期危机的标志之一。追溯准确的原因和发生的经过十分困难[43]。似乎是在安东尼时代末期,严重紧张的局势已经开始出现。日耳曼人对多瑙河边境的压力,导致马科曼尼战争(Marcomannic)时间延长;白银第纳尔(denarius)在马可·奥勒略时代的贬值率已达25%;爆发了靠前次大规模的、社会上的土匪暴动,逃亡者马特努斯(Maternus)的队伍武装起来,占据着高卢和西班牙的大部分地区,在康茂德(Commodus)统治的混乱时期,他们甚至还企图进攻意大利[44]。短暂的内战之后,非洲塞维鲁家族开始掌权,帝国政府的地区性循环模式似乎又一次产生作用了,因为内部秩序和财政开始明显复苏。但是,很快通货*胀变得极其严重,货币一再贬值。至3世纪中期,银币完全崩溃,第纳尔的价值仅为原来价值的5%,至3世纪末,谷物的价格飞升至元首制早期价格的200倍[45]。货币贬值导致*治局势急剧恶化,从235年到284年的灾难性的50年里,有20多个皇帝在位,其中18个死于非命,1个在海外被俘,其余的死于瘟疫——这些人的命运就是时代的写照。从马克西密努斯(Maximinus)到戴克里先时代,内战和篡位活动从未间断。同时,还有外国人的入侵,他们袭击边境线,部队甚至曾经深入内地。法兰克(Franks)和其他日耳曼人部落不断骚扰高卢,劫掠活动达到西班牙;阿拉曼尼人(Alamanni)和尤桑基人(Iuthungi)远征意大利,卡尔皮人(Carpi)入侵达西亚和摩西亚(Moesia);赫留利人(Heruli)窜扰色雷斯和希腊;哥特人(Goths)跨海掠夺小亚细亚;萨珊波斯(Sassanid Persia)占领基里齐亚(Cilicia)、卡帕多西亚(Cappadocia)和叙利亚;帕尔米拉(Palmyra)从埃及统治下宣布*;毛里(Mauri)和布莱明耶(Blemmyes)游牧者控制了北非。雅典、安条克和亚历山大里亚先后沦陷;巴黎和塔拉贡纳(Tarragona)被付之一炬;罗马必须重建防御体系。内战造成的混乱和外国人的入侵很快引起连锁反应,帝国日益衰弱,由于战争的破坏,人口日益减少。土地荒废,农产品供应日益短缺[46]。因为货币的贬值,税收体系崩溃了,财政收入回复到交付实物状态。考古发现证明,整个帝国内,城市建设戛然停止了;在某些地区,中心城市消亡或缩小了[47]。在高卢,一个*的帝国,以特里尔为首都,存在了15年,被剥削的民众发动了全面的起义(283—284年),历史上曾经爆发过的巴高达(Bacaudae)起义,在西部行省再次发生。在内外交困的形势下,从235年到284年的大约50年间,罗马社会显露出崩溃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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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3世纪晚期和4世纪早期,帝国开始有所改变,出现复苏的景象。军事防御体系逐渐恢复,多瑙河和巴尔干地区的军队将领先后当了皇帝,克劳狄二世征讨了摩西亚的哥特人,奥列里安()将阿拉曼尼人驱逐出意大利,征服了帕尔米拉,普洛布斯()歼灭了高卢的日耳曼侵略者。这些胜利为罗马国家机构的重新组织作了铺垫,284年,戴克里先成为皇帝,从此以后的100年,一个不稳定的复兴时期开始了。首先,由于新征募法的实施,帝国军队迅速壮大,军团数量在一个世纪里翻了一番,军队人数超过了45万人。从2世纪后期和3世纪前期开始,越来越多的士兵驻扎在道路两边的哨所里,保卫国家内部安全,警戒农村[48]。后来,从260年伽里恩努斯()时代以后,精锐的陆军开始向帝国边境纵深派遣军队,加强抵抗外敌入侵的部队的机动性,而第二等级军区()的部队则留下保卫帝国外围边境。大量的蛮族志愿者加入军队,组成了众多的精锐兵团。更加重要的是,现在所有的上层军事将领只从骑士等级中任命;从此,元老贵族在*治统治的中枢机构中消失了,而帝国的*高权力日益转向军队中的职业军官。戴克里先本人也有计划地将元老从文官管理体系中清除出去[49]。行省的数量增加了两倍,它们被划分为更小的、更易管理的单位,设置的官职数量成倍增加,形成了更严密的官僚统治体系。在3世纪中期旧的财政体系崩溃后,新的财政体系确立起来,将土地和人头税合为一体,在新的可靠的人口普查的基础上,计算税额。在古代世界里,靠前次采用了年度预算方法,它可以调节税收,以适应当时经常性的支出——可以想象,税收数额在急剧上升。在戴克里先及其继承者的牢固帝国后期,基层社会结构的观念,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这些矛盾的措施,导致了庞大的国家机器的产生,其规模是超乎想象的、实质性的。将国家的大部分人口局限在种姓式的世袭行会里的法令,在经过半个世纪的混乱后,仍收效甚微[50];由于扩大了军队将领和国家内部官僚提升的途径,社会流动增多了[51]。在整个帝国内,经过短暂的努力,发现实行固定行政费用和工资的措施极不现实。另外,帝国**统治本身,成功地废除了所有传统的、由元老院观念和惯例对个人权力实施的限制。元首制让位于君主制的统治,因为奥列里安以后的皇帝,将他们自己的形象设计为君主和神( et deus),并强制推行对君主的标准的、屈辱性的东方仪式,即亚历山大曾经在近东的希腊化帝国中创立的跪拜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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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君主制的*治倾向常常被解释为,它标志着罗马帝国体系的整个中心向地中海东部地区转移,并很快成为君士坦丁堡——博斯普鲁斯海峡()边的新罗马——兴起的证明。毫无疑问,现在在两个基本方面,东方行省在帝国内部是占有优势的。在经济上,发达的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危机自然打击了西方,因为那里的奴隶制程度更深,处境更艰难,相比之下,造成的后果更加严重,现在,它自身不再拥有可以达到东方所有的富庶的生命力,并且明显地开始倒退,成为地中海地区贫穷的部分。从文化上看,同样的推动力正在消耗殆尽。希腊的哲学和历史已经从安东尼时代的结束中重新繁荣起来,如马可·奥勒略,更不用说狄奥盖苏斯(Dio )的书面语言已经不再是拉丁语了。重要的当然是新兴宗教的缓慢发展,它正在征服帝国。基督教从东方兴起,从3世纪开始稳健地逐步占领东方,而西方受到的影响仍然不大。这些重大的改变,除了表面现象外,并没有在国家*治机构中引起同等的反应。因为作为帝国政体统治顶点的希腊化现象,并没有真正发生,它仍没有彻底地东方化。王朝权力的交替轨迹刚好停在希腊—利凡特东方部分的边缘上[52]。来自非洲的塞维鲁家族似乎反映了帝国政府又一次顺利地向新地区的转变。218年叙利亚家族与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联姻,支持当地年轻的、冒充他孙子的埃拉伽巴()登基成为罗马皇帝。他青少年时代在异国的文化影响——宗教的和性的——使得他的统治时间虽然短暂,但他的行为却鲜明地留在罗马人的记忆中。他与元老院的严重对立,导致他很快被废黜,在他们的监护下,他的平庸的侄子亚历山大·塞维鲁( )——又一个在意大利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继承了皇位,又于235年被暗杀。此后,只有一个东方人——来自外约旦沙漠的阿拉伯人朱里亚·腓力( ),曾经成为皇帝,这是该地区极不正常现象的代表。特别是,没有一个来自小亚细亚和希腊本土的希腊人、其他叙利亚人和任何一个埃及人,曾经获得帝国的*高统治权。帝国城市化程度*高、最富庶的地区,在帝国国家机器中却没有获得任何控制权,这是帝国无法消除的罗马特色阻碍的结果,而这一特色是在西方建立和完善的。在文化上,它的一元文化的特点,远比不规则的东方文化要明确得多,而在东方,至少有三种主要的文化——希腊、叙利亚和埃及——是希腊化文明遗产的争夺者,更不用说还有其他著名的、少数派地区的文明了[53]。在3世纪,意大利人不再是元老院中的多数派了,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元老是来自东方说希腊语的地区。但是,只要元老院拥有选举权和控制皇帝的权力,它的代表就一定是从西方拉丁人地主阶级中选出的。巴尔比努斯[()(西班牙)]和塔西佗(意大利)是3世纪最后一批被选为皇帝的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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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同一时期*治权力的中心不在首都,而在边境地区军队的驻地,因此伽里恩努斯成为这个时代最后一个驻罗马的统治者。由于军事指挥官之间的派系斗争,皇帝的废立从此就不再受元老院的影响。这个*治变化的原因是,在帝国的内部构成中,新的决定性的地区性特点制约了朝代的更替。从3世纪中期开始,帝国的权力经常被落后地区的将军控制,皇帝一度由伊利里亚地区指派,是由包括潘诺尼亚、达尔马提亚(Dalmatia)和摩西亚在内的行省构成的集团决定的。这些来自多瑙河—巴尔干地区的皇帝的统治,一直持续到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或其后更长一段时间。其中,包括戴克优斯(Decius)、克劳狄·哥提库(Claudius Gothicus)、奥列里安、普洛布斯、戴克里先、君士坦丁、伽勒里(Galerius)、约维阿努斯(Jovian)、瓦伦丁尼(Valentinian)和查士丁尼(Justinian)[54];他们来自同一个地区,但很明显,他们之间没有亲缘关系。至6世纪末,唯一一个重要的、来自该地区以外的皇帝,是来自帝国最西部的西班牙人狄奥多西(Theodosius)。造成这些潘诺尼亚或伊利里亚统治者夺权的最明显的原因是,多瑙河和巴尔干地区行省在军队兵源的补充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们当时是军团的职业军官和士兵的传统供应地。但是,在这个地区夺权,还存在着更深层次的原因。潘诺尼亚和达尔马提亚是奥古斯都扩张时期重点征服的地区,因为这些地区占据着帝国弥合东西方裂缝的实际的地理警戒线。从此,该地区一直充当着连接帝国两部分领土之间的战略桥梁。沿东西方边境的、所有军队的跨国行动都要经过该地区,因此,该地区成为帝国多次内战的主要焦点,与**时代海上运输线的激烈争夺形成了对比。能否控制尤里安阿尔卑斯(Alps)通道,成为冲突双方胜败的焦点。韦伯芗在69年占领潘诺尼亚,塞普提米乌斯在193年取得胜利,戴克优斯在249年篡位成功,戴克里先在285年夺得统治权,君士坦提乌斯在351年篡位,都是基于此种目的。除去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外,该地区在帝国内部还具有十分特殊的社会和文化地位。潘诺尼亚地区、达尔马提亚地区和摩西亚地区都是极难控制的,它们虽然邻近希腊世界,却从未融入其中。它们是最后被罗马化的大陆行省,它们向已经确立的庄园农业的转变也大大晚于高卢、西班牙和非洲,而且极不完全[55]。奴隶制生产方式的推行,也从未达到西方大陆上其他拉丁行省那样的规模,虽然在老区逐渐衰退时,那里有可能偶然有所进步——据4世纪后期帝国的调查,潘诺尼亚是一个主要的奴隶出口地[56]。因此,该地区奴隶农业危机的发生并不迅速,也不尖锐,而且自由农民和佃农的人数也是相当可观的,农村的模式接近于东方。在越来越衰弱的西方,该地区的生命力无疑与这一不同的形态有关。但是,同时它在*治上的中枢作用与它的拉丁特性是密不可分的。从语言学的角度看,它是罗马化的,而不是希腊化的——是拉丁文明天然的东部边界。因此,不仅是位于东西方内陆交接处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的重要性,而且也因为它处于文化边界上适当的位置,在仍然保留着深厚的罗马统治特性和来源的帝国体系内,潘诺尼亚确立了意想不到的突出地位。多瑙河和巴尔干等偏远地区王朝的兴起表明,在罗马*治体系所能影响到的东方最远的地区,要维持帝国统一,就要与维护拉丁特点保持一致。

    89-90

    新任的潘诺尼亚和伊利里亚统治者对于军事和行政事务管理的魄力,导致了4世纪早期帝国统治的重新稳定。但是,帝国行政秩序的恢复,却是以权力的主体结构内部的严重分歧日益增长为代价的。地中海地区*治的再次统一,导致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社会分化。在意大利、西班牙、高卢和非洲,当时传统上集中财富的元老贵族仍然是西方最有经济实力的阶层,但是,现在作为帝国*治权力来源的军事指挥机构已经与之分离,落入了赤贫的巴尔干地区的暴发户出身的军官之手,因此,一种结构性的对抗局势在君主制统治中出现了。而在帝国元首制时代,这种局势从未出现过。最终,这种局势导致了致命的后果。戴克里先无情的排斥态度又使之达到顶点:元老候选人不再担任任何高级官职,无论是军职,还是文职。由于这种剧变的形成,这场斗争注定不能持久。君士坦丁扭转了其前任对于西方传统贵族采取的政策,并且通过任命行*长官和给予行政荣誉,在制度上给他们以好处,却不允许他们担任军事长官——从此,他们被永远排除在外了。元老院的规模扩大了,并且接纳了新任命的贵族显要。与此同时,在君士坦丁皈依基督教及其在米尔文桥( )之役中战胜麦克森尼()之后,整个帝国贵族的构成,因为帝国体制的重大变化——国家的基督教化——而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新的东方宗教在西方一旦被一个皇帝接受,该皇帝就能够征服整个帝国。一支来自高卢的远征军队接受了起源于巴勒斯坦的信条,这个标志性的自相矛盾的事件标志着:在拉丁人的故乡,罗马帝国统治体系在*治领域内确立了统治地位。很快地,宗教的改变在体制上最重要的影响大概是,大量“服兵役基督徒”的社会地位上升了,他们通过对新宗教的忠诚宣誓,获得了行政职位,地位上升到了4世纪时期的扩大的“显要者”()阶层[57]。他们中大多数来自东方,在那里占据了君士坦丁二世时期发展起来的君士坦丁堡第二元老院。他们与君主制的宽容的国家机器融合起来,新官僚职位的激增反映了罗马社会末期国家规模的稳步扩大。此外,基督教作为国教在帝国的确立,导致了一个庞大的神职官僚队伍的形成——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他们加入到已经十分臃肿的世俗国家机器中。在教会内部,一个同样的扩大的过程也有可能出现,因为基督教统治集团多由元老等级承袭而来。这些宗教显贵的工资和津贴,用从教会公共财产中收取的大量租金支付,金额很快就远远超过了同等级的世俗官僚。君士坦丁及其继承者在宫廷中极尽奢侈,他们以这种方式掌管着新的财富;“十五年定额税”和税收额一再提高。同时,最重要的是,君士坦丁大大地扩大了军队的规模,他创建了新的骑兵和步兵部队,并创立了战略储备力量,在4世纪时人数已经达到65万人——大约是元首制早期军队人数的4倍。因此,4世纪和5世纪,罗马帝国在军事、*治和意识形态、上层建筑领域内,都承受着巨大的不断增加的负担。

    91-92

    另外,国家机构的臃肿却伴随着经济的低迷。3世纪,人口减少的状况没有任何好转,虽然人口的下降率无法统计,但是不断抛荒曾经开垦的土地的现象[帝国后期的抛荒地(agri )]无疑证明了一种普遍衰落的趋势的存在。4世纪,帝国*治的变革造成了短暂的城市建设的复兴,发行金币()使经济状况稳步恢复。但两者都是有限的、不可靠的。城市的发展,绝大部分集中在受皇帝直接保护的新兴的军事和*治中心,如米兰(Milan)、特里尔和撒丁卡(),最重要的是君士坦丁堡。这并不是自发的经济现象,而且不能抵消长期的城市数量减少的损失。寡头统治的自治市体制曾经管辖着自信的有活力的城市,它们屈从于元首制时代早期由罗马任命的、特别的帝国“监督人”对行省城市得寸进尺的监督和干预。但是,从3世纪危机开始,中心和边疆地区的关系微妙地改变了;从此,皇帝总是在努力劝说或强制市区议员等级接受自治市行政管理者的任命,行使他们在城市议会中的世袭义务,而在这些地方,土地所有者则逃避内政方面的义务(及支付相关费用)。由于缺乏公共基金的资助和私人的投资,城市衰落了。典型的“市区议员等级升迁了”,进入了“显要者”或中心官僚系统的*高等级,他们也从地方自治市的义务中解脱出来。同时,社会地位下降的小手工业者和工匠流出城市,去农村贵族的庄园中寻求保护和工作,尽管官方条例禁止这种迁移[58]。庞大的道路网将帝国的城市联系起来——最初,其战略目的要大于商业建设目的——在某些情况下,这确实有可能倒过来,最终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障碍,只作为为安顿士兵和税收目的而设置的渠道,而不是贸易或投资的途径。在这些情况下,流通货币的稳定和税收**为现金,在4世纪时并不代表任何意义的真正的城市经济的恢复。更有甚者,君士坦丁发行了新货币,作为国家和富人用的标准金币,与穷人不断贬值的铜币同时使用,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兑换标准,因此,两种完全分离的货币系统建立起来了——这是帝国晚期社会两极分化的可靠的标志[59]。在大多数行省里,城市贸易和工业不断衰退;帝国在缓慢地明显地进入农村化过程。

    93

    在农村,古典时代最后的危机很自然地开始了:城市的发展停止了,数量减少了,农村经济中影响深远的改变发生了,它预示着生产方式将从整体上开始向另外一种生产方式转变。奴隶制生产方式不可逾越的局限,在帝国边境曾经导致了发展的停滞,现在又显示出:正是这些局限性,导致了3世纪*治和经济的混乱。现在,在帝国后期衰退的形势下,奴隶劳动——通常与*治和军事扩张相关联——日益减少,并开始出现问题;因此,地主大规模地将他们转变为依附于土地的农奴。奴隶的价格曲线——如前所见,在元首制时代的靠前个200年里,由于供应短缺,导致价格迅速上升——在3世纪开始稳定并出现下滑现象,这是需求萎缩的明显的标志,导致产生巨大的转变[60]。从此,所有者们逐渐停止直接供养为数众多的奴隶,转而将他们安置在小块土地上,让他们自己养活自己,而地主则收取剩余价值[61]。地产的构成趋向于将土地分割成中心家庭农场的形式,仍然使用奴隶劳动,周围是依附民租佃耕种的大片土地。这种变化使生产率有可能提高,虽然由于农村劳动力总量下降并不能提高产量。同时,在小土地所有者和自由佃农的村落——它们在帝国时期与奴隶制并存——当他们为抵御国家的苛捐杂税和强制征召制度而寻求保护时,就沦为受大农庄主“保护”的人,其经济地位与那些释放奴隶相似。

    94

    结果是,隶农(colonus)——依附农民在大多数省份出现了,并最终占据了统治地位,他们被束缚在地主的地产上,缴纳租金或农业产品,或在分成制基础上(正式的劳役状况是不正常的)耕作。隶农一般保留土地产量的一半。这种新的劳动制度对于剥削阶级收回成本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土地所有者愿意支出高于市场价格的数目,以免除依附民入伍[62]。戴克里先曾经颁发诏书,规定依附民由于纳税的目的,必须依附于一个村庄;由于君士坦丁、瓦伦斯(Valens)和阿卡狄(Arcadius)相继颁布法令,土地所有者对于隶农的司法权力在4、5世纪稳步上升。同时,农业奴隶开始不再是常见的商品,到瓦伦丁尼一世——西方最后一个伟大的执政官皇帝——时,已经正式禁止将奴隶卖到他们工作的土地之外[63]。因此,通过集中的过程,一个依附的农村生产者阶级——在法律上和经济上都与奴隶和自由佃农或小土地所有者有所不同——在帝国后期形成了。这一群体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地主阶级的权力和财富的减少,相反,正是由于它曾经吸收了以前的*小农,从而缓和了大规模管理和监督所造成的矛盾,它标志着罗马贵族统治所拥有的地产规模的全面扩大。农村大庄园里,财产的总数——在许多省份通常是分散的——到5世纪时达到了顶点。

    95

    当然,奴隶制度本身并没有完全消失,实际上,帝国统治不可能废除它。因为国家机器仍然依靠着用奴隶配备起来的供应和交通系统,奴隶制度以近似于传统上曾经拥有的威力,一直存在着,直到西罗马帝国最终灭亡。如果说奴隶在城市手工业生产中的作用明显降低的话,那么各地的奴隶仍然在承担着有产者繁重的家务劳动。另外,至少在意大利和西班牙,甚至在可能比我们一直以为的高卢地区的范围更广大的地区,他们还在农村土地上为行省地主的大庄园工作,发挥着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作用。女贵族麦拉尼亚()是在5世纪早期转变宗教信仰的,仅在罗马附近她所拥有的62个村庄中,就有大约2.5万个奴隶[64]。在农村经济中使用奴隶的部门、奴隶劳动人口和由国家管理的使用奴隶的工业部门都充分证明,劳动仍然是社会地位低下的标志,这继续阻碍着劳动领域内的新发明。恩格斯指出,“垂死的奴隶制却留下了它那有毒的刺,即鄙视自由人的生产劳动”,“于是罗马世界便陷入了绝境”[65]。元首制时代仅有的技术发明,在奴隶制生产方式达到顶峰时被忽略了,在崩溃的时代,同样处于不受重视的地位。技术并没有在从奴隶到隶农的转变中汲取动力。古典时代,生产力水平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水平上。

    但是,随着隶农制的形成,整个经济系统的主线转向别处,基本上沿着农村依附生产者、地主和国家之间的关系运行。因为帝国晚期军事和官僚机器的加强,使社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所拥有经济来源确实在减少。城市财政税收额的提高,导致了城市贸易和手工业生产的衰弱。而税收的沉重负担仍然连续不断地、令人无法忍受地落在农民头上。从324年到364年,年度预算或“十五年定额税”增长了一倍。到帝国末期,土地税率已经超过**国后期税率大约3倍,国家收取的税额,占全部农业产量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66]。另外,为了安抚和供给向臣民勒索的工作人员,臣民的纳税费用比官方税率高出30%[67]。实际上,税款通常由地主自己收取,他们有办法躲避自身的纳税义务,而将其强行摊派给他们的隶农。国家建立的教会——一种古典时代闻所未闻的、与早期近东文明相反的制度体系——给困境中的农业增加了更严重的多余的负担,90%的租金被抽走。教会讲排场的享乐风气和国家的冷酷、贪婪,与农村私有财产的迅速集中相伴而生,因为大贵族庄园主从小地主手中或以前自由民所拥有的土地中掠取地产。

    96

    由于4世纪最后几年呈现的日益加剧的经济问题和社会分化现象的产生,帝国破裂了。但只是在西方这些现象才发展到了顶点,随后在蛮族入侵前,整个帝国体系崩溃了。对于这一最终的、灾难性的后果,传统上人们将其归因于日耳曼人对西部省份的巨大压力,而且实际上西部的战略位置一般来说确比东部省份更易受到袭击。在皮加尼奥尔()著名的墓志铭式的警句中写道:L nest pas mort de sa belle mort; elle a étéée[68]。这一论断的优点在于,他严肃地强调了西罗马帝国的衰落是无法避免的和“灾难性”的,否定了许多学者的说法,他们试图说明,帝国的衰落是和平的、缓慢的、很少受到亲身经历者注意的事件[69]。但是,“帝国内部的衰弱并不是衰落的主因”的断言是明显站不住脚的[70]。对于西罗马帝国屈从于5世纪在周围逡巡的原始入侵者部落,而东罗马帝国——最初的进攻更加惊险——能够逃脱并生存下来的原因,并没有一个系统的解释。答案总体上集中在罗马帝国体系在两个地区早期的发展历史上,正统学者几乎全部认为,原因在于末期的危机,大多数学者只是很简短地论及当时的背景。实际上,导致5世纪地中海东西部地区遭受不同命运的根源,可以追溯至**国入侵和扩张开始的时候,当时,这两个地区被纳入罗马国家统治下,它们各自的状况不同。如前所见,西方是罗马帝国扩张程度的真正的检验地,是对整个古典时代地区扩张的真正的、决定性的演示场。正是在那里,**国的奴隶经济形式在意大利得到完善并成功地传播开去,被移植到完全未开化的社会和地区。正是在那里,罗马城市大规模兴起。正是在那里,后期行省的掌握着*权的统治阶级,与帝国元首一起,一直将那里作为居住地。正是在那里,拉丁语成为基本的交流语言——最初是官方语言,后来成为通用语言。而在东方,罗马的扩张运动只是占有了并调和着发达的希腊化文明,在那个地区,希腊化文明已经被视为社会基本的“生态化”的文明——希腊城市、农民或乡村贵族生活的后方基地以及东方王权思想。因此,奴隶制生产方式导致罗马帝国形成强大的、发达的社会体系,但是,从产生之时起,它就主要是在西方采用。因此,该生产方式的内部矛盾在西方产生并导致严重的后果,这是自然而然的、可以预见的;在西方,没有任何以前的或另一种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形式,可以缓和或阻止它的产生。在那些周围环境最单纯的地方,这种症状也最严重。

    97-98

    因此,从3世纪开始,帝国人口下降了,这对于人口密度小得多的西方所产生的影响必然要比东方严重得多。精确的估算是不可能的,虽然可以算出帝国后期埃及人口大约为750万人,而高卢大约有250万人[71]。东方城市的数量要多得多。当然,更大规模的商业活动仍然在进行,君士坦丁堡兴起,成为帝国的第二个辉煌的首都,这是4世纪和5世纪城市发展最成功的范例。相反,如前所述,奴隶大庄园,在意大利、西班牙、高卢,直到最后仍然高度集中,这些地区是最早推行这种体制的地区,这并不是偶然的。更明显的是,新的隶农体制的地理模式仍然遵循着同样的划分基础。隶农制肇始于东方,特别是在埃及最早出现,因此更值得注意的是,它扩展到西方主要地区的农村体制中,在那里很快占据了主导地位,比在地中海东部地区希腊农村的程度更高[72]。同样,庇护制()最初是叙利亚和埃及的一种普遍现象,是赋予军事首领为防止国家的小官吏滥用职权而对农村村落提供保护的权力。但是,在意大利、高卢和西班牙,它却意味着农民把他们的土地交给地主保护,地主反过来把土地暂时租借给农民[即所谓临时请地()][73]。类似的保护手段,在东方从未发生过,在那里,自由村落通常保留着它们自己的自治会议,而且,作为*的农村社会的时间要长于自治城市[74];因此,与西方相比,那里的小农财产与隶属于土地的农奴和依附租佃相结合,保持着更高的水平。同样,在东方,帝国税务负担相对较轻,似乎是在5世纪意大利,土地上的苛捐杂税至少是埃及的2倍。另外,收税人用官方认可的、以服务费的方式,征收额外税款,西方的税率比东方高60倍[75]。

    99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两个地区的有产阶级统治者是完全不同的。在东方,农村有产者组成了一个中层贵族阶层,以城市为基础,他们已经习惯于被中心*治权力排斥在外,但也服从于君主和官僚的命令,这是从未产生过帝国王朝的那部分行省的地主阶级。随着帝国后期上层的不断流动,以及君士坦丁堡成为第二首都,东部国家的行政管理人员大部分出自这个阶层。正是他们组成了“服兵役基督徒”阶层,并导致新的君士坦丁堡元老贵族在君士坦丁二世时期扩大到约2000人,成为希腊语行省中固定的新贵和显贵。他们的财富与罗马旧的高级贵族相比,要有限得多,他们在地方上的势力更是受到压制,相比之下,他们对国家更加忠诚[76]。在东方,从戴克里先到摩里斯()统治时期,几乎没有爆发过内战,而在西方,在大贵族阶级内部,反反复复的篡位和自相残杀的争斗耗尽了他们所有的精力。其部分原因在于,在希腊化时代,对神圣君主统治崇拜的*治传统的影响在这个地区仍然强大,但它也反映了国家和贵族之间保持着社会平衡。没有一个西方的皇帝企图去阻止“庇护制”的扩展,尽管事实上它已经使国家官员控制的领土在减少,但是东部的皇帝们在4世纪就成功地用反复立法的方式,阻止了这个趋势的发展[77]。

    100

    西方元老贵族还显示了另外一种力量。他们不再组成帝国元首制早期那样的家族网,由于罗马贵族内部出生率极低,以及安东尼时代以后*治局势混乱,因而在整个西方,新家族产生并占据了突出地位。高卢和西班牙的行省地主,在帝国中期已失去了在首都重要的*治地位[78],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时代,唯一一个创造出分离“王朝”的地区是高卢,在那里,一系列地区篡位者——波斯图姆斯()、维克托里努斯()和泰特罗库斯()——在10多年的时间里,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统治,他们的势力扩张到西班牙境内。意大利贵族自然与中央帝国的*治统治保持着密切联系。但是,四巨头的兴起严重剥夺了整个西方有产阶级贵族的传统特权;但并没有削弱他们的经济实力。3世纪,元老等级已经失去了军事指挥权和大半的直接*治影响力,但是,他们从未失去土地,也没有忘记传统——他们的地产一直是帝国最大的——以及对于过去非帝国统治的回忆。戴克里先本人出身低贱,来自简陋的兵营,他剥夺了元老阶层对几乎所有行省的统治权,并有计划地将他们从四巨头*高行政管理的职位上排斥出去。他的继任者君士坦丁转变了他的反贵族的政策,并在西部帝国官僚机构内重新使元老等级进入高级职位,与骑士等级结合,形成统一的贵族“显要者”阶层。元老出身的监督()和代理监督()的人数,在其统治下的意大利、西班牙、北非和西部其他地区,再次成倍增加[79]。君士坦丁与西部贵族建立友好关系的动机,从他统治期间的其他重大改变中可以看出,他皈依了基督教。在帝国土地贵族中,西部元老阶层不仅是经济生活,也是*治生活中最具实力的一部分人,他们也是异教传统观念的强有力的捍卫者,对君士坦丁的宗教革新怀有极大的潜在的敌意,在将基督教宣布为帝国国教的艰难过程中,将这一阶层重新融入帝国行政管理的中央集团,其目的可能是出于暂时安慰的考虑[80]。但从长远看,西部大的贵族家庭的财富和相互关系——内部联姻的阿尼奇()、贝提提()、西皮欧内斯()、塞奥尼()、阿奇利()和其他宗族集团——确证了他们*治复辟的结果。

    101

    西部元老贵族在四巨头时代的*治活动中被抛弃了,但在经济上却获得了丰厚的补偿。高度的垄断和低下的出生率,促使越来越多的土地财产集中到越来越少的大贵族手中,以致到4世纪时,西部贵族的平均收入达到了他们1世纪祖先的5倍[81]。君士坦丁之后的皇帝,多数是来自下层社会的军事将领,从约维阿努斯以后,则越来越多的是来自宫廷卫士( )[82];但是,他们每个人,即使是激烈反对元老的瓦伦丁尼一世,都终于向“显要者”委以西部行政管理的重任。与东部相比,我们发现,在那里,同样的官僚职位不是由贵族担任的,少数得到任命的贵族,可以十分肯定,是西方人[83]。在西部,帝国军事机构与中心贵族体系相互脱节。但是,随着375年瓦伦丁尼的逝世,元老贵族逐渐将帝国官员的职位从军队手中夺回,并且,由于贵族自我中心主义的盲目*胀,导致了整个防御体系的崩溃,而从前在戴克里先时代,防御体系的问题就已经受到帝国军事统治者的特别重视。逃税和抵制征兵的问题,在西部地主阶级中是长期的地方性的弊病。已经巩固的文官至上主义,随着日耳曼军官掌握了西部的军事指挥权,而采取了新的措施,他们的种族导致他们不可能获得帝国的高级官僚职位,如同他们的潘诺尼亚人祖先那样,在他们所率领的士兵中普遍受到仇视外国人观念的影响,而巴尔干军官们则从未经历过这种状况。因此,阿尔博加斯特()或斯提里科(),一个是法兰克人,另一个是汪达尔人(),从未把他们的军事权力变为巩固的*治权力。继任的弱小的皇帝格拉提安()、瓦伦丁尼二世和霍洛里乌斯(),被罗马贵族小集团操纵,反对这些孤立的外国军官,而他们的防御责任也不再能够确保他们在国内的统治和安全。因此,西部有产阶级贵族,最终决定性地挽回了帝国政体中的中心影响力。

    102

    在这些年里,这种由上层积累而成的贵族*变,与下层民众起义交织在一起。从3世纪后期开始,在高卢和西班牙,不时发生农民起义——奴隶逃亡,军队叛离,被压迫隶农和农村穷人不断结伙、聚众抢劫,他们被称为“巴高达”,长年不断地与驻防军和行省贵族展开游击战,有时需要皇帝亲自出兵镇*。类似的起义,在东方任何地区,都没有发生过,其特点是,其间夹杂着反对西方农业最初和最终的农业劳动制度——即奴隶制和隶农制——的斗争。5世纪以来,由于难以忍受的财政和租金的压力,以及元老统治复辟后他们的挥霍和奢靡之风,边境不稳等因素,巴高达起义规模更大,周期更短,在407—417年、435—437年和442—443年,接连发生。起义的中心地区在阿摩里卡(Armorica),从卢瓦尔河流域向北延伸,农民起义者建立了完全*的国家政体,他们驱逐官吏,没收地主土地,将奴隶主贬为奴隶,创立自己的司法体系和军队[84]。因此,西部帝国的社会分化,最终导致了黯淡的双重结局,帝国在被外部力量灭亡之前,就已经因为其内部上层和下层力量的斗争而分崩离析了。

    103

    注释

    55

    [1] 布伦特(P.A.Brunt),《罗马**国的社会冲突》(SocialConflictsin the Roman Republic),伦敦,1971年,58、66—67页。这篇短文,以现代历史研究的眼光,对于**国内部阶级斗争的情况作了最权威的概括。

    [2] 布伦特,《罗马**国的社会冲突》,55—57页。债务奴隶(nexum)制度于公元前326年废除,布伦特可能低估了这次废除所造成的后果,他强调,事实上,后来债务奴隶制度以其他非正式的方式死灰复燃。如果**国时期土地所有者阶级巩固了依附民的法律地位的话,罗马社会结构的历史将会十分不同。在这个事件中,农村解除债务的活动,导致农村财产集中在贵族手中,但是在处理过程中没有造成受束缚的劳动力。奴隶制给予庄园主的劳动力,创造出一个十分不同的社会结构。

    56

    [3] 布伦特,《罗马**国的社会冲突》,13—14页。但是,即使在马略已经废除了征召的财产资格以后,军团中农民成分仍然占绝对多数。见布伦特,《罗马**中的军队与土地》(The Army and the Land in the Roman Revolution),载《罗马研究杂志》(TheJournal of Roman Studies),1967年,74页。

    57

    [4] 提比略·格拉古( )——《农业法》(Lex )的保民官之首,谴责导致小土地所有者赤贫化的行径:“为意大利而战而死的人,除了空气和阳光之外什么都没有得到……他们战斗、死亡、帮助其他人致富,虽然他们被赞誉为世界的主人,但是他们甚至不能拥有一块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普鲁塔克(),《提比略·格拉古和盖约·格拉古》( and Caius ),IX,5。作为小农的偶像,他被一伙受元老院庇护的、极端仇视他的城市暴民以私刑处死。

    58

    [5] 相反,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后,斯巴达的衰落,在人口减少和战争道德败坏的同时,伴随着公民中贫富差距的迅速扩大。但是军事平等的传统,在公元前2世纪仍然根深蒂固,在激进的国王阿基斯二世(Agis II)、克利奥蒙尼三世( III),特别是那比斯(Nabis)统治时期,即斯巴达历史行将结束的时期,斯巴达发生了惊人的事件。那比斯复兴斯巴达的社会改*措施,包括放逐贵族、废除五长官制、给予本地居民以公民权、解放奴隶、将没收的土地分配给穷人,也许是古典时代发生过的最系统、影响最深远的**措施。这是希腊*治生命力的最后一次爆发,却往往被忽略,被认为是古典希腊异常的或不重要的尾声,事实上,它反映了斯巴达政体对其极盛期的本能的回光返照现象。在古典时代,这是最引人注目的冲突之一,它处在衰落的希腊和呈现上升趋势的罗马之间的交叉点上,那比斯对昆图斯·弗拉明尼努斯( )——率领军队去消灭企图*覆斯巴达势力的榜样——说的话是富有说服力的,他说:“不要要求斯巴达人适应你们自己的法律和制度……你以他们的财产资格和愿望选拔你的步兵和骑兵,让一些人应该在财富上占优,而平常百姓服从他们。我们的法律制定者不想让国家落入少数人手中,你称他们为元老,任何阶级都不可以在国家中拥有绝对权力。他相信财富和职位的平等,他们许多人都可以为了国家拥有武器。”李维(Livy),《罗马史》(),XXXIV, xxxi, 17—18页。

    59

    [6] 布伦特,《社会战争时期意大利人的目标》( Aims at the Times of the War),载《罗马研究杂志》,1965年,90—109页。布伦特相信,打败汉尼拔之后,意大利在一个世纪内的和平是“同盟者”相信*治统一的好处的原因之一。

    60

    [7] 在汉尼拔战争和社会战争中,与罗马势不两立的两个对手萨莫奈人()和路卡人(),都被集中在那里。

    61

    [8] 布伦特,《从公元前225年到公元14年的意大利人力》( 225 B.C.—A.D.14),牛津,1971年,426页。

    [9] 在整个帝国也是如此,即使在集中的土地组成“集团”()并得以普及之后。对于罗马大庄园的根本误解,相对而言,是普遍的。最近一例是俄罗斯学者关于帝国后期的主题研究:施塔耶尔曼(E.M. ),《罗马帝国西部行省的奴隶制危机》( v ),莫斯科,1957年。他所有关于3世纪社会史的分析,都建立在一个不真实的中型庄园(villa)和大规模的大庄园()的对立上,前者被定义为“财产的早期形式”,与这个时代的城市寡头统治是一致的,后者则成为“前封建”现象,具有超出城市贵族统治的特点。见《奴隶制危机》,34—45、116—117页。实际上,大庄园()一直主要由庄园()组成,并且,“城市”对于土地财产的限制从来不占重要地位;而相反,城市疆域外的跨领地大牧场(),总体来说,在帝国领土中的比例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后者曾被施塔耶尔曼夸张地强调过,见琼斯,《晚期罗马帝国》,第2卷,712—713页。)

    [10] 见怀特,《大庄园》(Latifundia),载《古典研究所期刊》(Bulletin of the Institute of Classical Studies),1967年,第14期,76—77页。怀特强调,大庄园既可能是大规模的混合农耕庄园,如普林尼的托斯卡纳庄园一样,也可能是饲养牲畜的牧场。后者在意大利南部地区极其普遍,前者位于意大利中部和北部土地比较肥沃的地区。

    62

    [11] 布伦特,《罗马**国的社会冲突》,34—35页。

    [12] 布伦特,《意大利人力》,121—125、131页。有关罗马统治阶级在国外除积聚奴隶外,掠夺大量财宝的情况,见琼斯,《罗马》(Rome),载《第3届经济史国际研讨会文集》( d ),慕尼黑,1965年,第3卷,巴黎,1970年,81—82页,这是一篇论述罗马帝国经济特点的文章。

    63

    [13] 莫里茨,《古典时代的谷物碾磨和面粉》,牛津,1958年,74、105、115—116页。

    64

    [14] 琼斯,《古代世界的奴隶制》,196、198页。后来,琼斯倾向于排除高卢而将大规模的奴隶制局限在西班牙和意大利,见《晚期罗马帝国》,第2卷,793—794页。但实际上有充足的理由坚持他最初的论断。我们注意到,从帝国早期开始,高卢南部就在*治和经济结构上接近意大利,普林尼认为,实际上,它是半岛的延伸——“比行省更加意大利化”( quam )。因此,在纳尔旁有大奴隶庄园存在的假设是正确的。高卢北部,与南部相反,具有更原始、更缺乏城市化的特点。但就是在那里——在卢瓦尔河地区——爆发了在帝国后期巴高达大起义,当时的记录将其描写为农村奴隶起义,见后面注84。似乎可以说,高卢作为一个整体,与西班牙和意大利一道,成为农业奴隶制的主要发生地区。

    [15] 巴迪安,《**国后期的罗马帝国主义》(Roman Imperialism in the Late Republic),牛津,1968年,2—12页,对比罗马对东西方所采取的完全不同的政策。

    65

    [16] 琼斯,《从亚历山大到查士丁尼时代的希腊城市》,51—58、160页。

    66

    [17] 有关这个时期司法制度的形成和性质的明确论述,见劳森(F.H. ),《罗马法》(Roman Law),载巴尔斯顿(J.P.)主编,《罗马人》(The ),伦敦,1965年,102—110页及以下。

    [18] 这一成就的重要性,在现代罗马法研究的最经典著作中有专门论述,见雅罗维茨(H.F. ),《罗马法研究历史简介》( to the Study of Roman Law ),剑桥,1952年,142—143、426页。完全的私有财产是“公民的”,因为它是罗马公民权的属性,它是绝对的,而不是普遍的。

    68

    [19] 这样发展的新奇之处,在巴迪安的著作中有所强调,见《**国后期的罗马帝国主义》,77—90页。

    [20] 布伦特,《罗马暴民》(The Roman Mob),载《过去和现在》(Past and Present), 1966年,9—16页。

    70

    [21] 意大利土地所有者阶级在奥古斯都掌权过程中的作用,在一段时间里曾是讨论的中心问题。见赛姆(R. Syme),《罗马的**》(The Roman Revolution),牛津,1960年,8、286—290、359—365、384、453页。

    71

    [22] 恺撒、三巨头和奥古斯都对退伍军人赐赠土地的问题有诸多解释。琼斯认为,实际上,确实是重新分配足够的农村财产给农民士兵,以平息意大利农村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在**国后期发生暴风骤雨般的运动后,元首制国家获得了暂时的安定,见琼斯,《奥古斯都》(Augustus),伦敦,1970年,141—142页。而布伦特则令人信服地指出,土地分配往往只是没收内战中战败方士兵的小块土地或支持者的财产,转而分配给战胜方军队中的普通士兵,并没有打破被土地管理官员占有的大庄园的格局,或者更大地改变农村财产的总体模式——“罗马**可能对意大利农村社会并未产生永久的变化”。见《罗马**中的军队和土地》,84页;《罗马**国的社会斗争》,149—150页。

    [23] 琼斯,《奥古斯都》,110—111页。

    72

    [24] 琼斯,《奥古斯都》,140—141、117—120、95—96、129—130页。

    [25] 赛姆,《罗马的**》,390页。在条顿人()从波罗的海大规模迁徙到德意志时,奥古斯都发动攻占德意志战争的尝试,是他当政期间最大的一次外交失败;与当时官方所预期的相反,莱茵河边境成了最后的边境。对于该时代罗马帝国战略目标的评价,见威尔斯(C.M. Wells),《奥古斯都的日耳曼政策》(The of ),牛津,1972年,1—13、149—161、246—250页。

    73

    [26] 有关这个观念的正在转变的含义,见沃斯祖斯基(Ch. ),《罗马**国晚期和帝国早期自由的*治意义》( as a Idea at the Late and Early ),剑桥,1950年。文章探讨了该词的演变,在西塞罗著作中,它是积极的公共理想,至塔西佗时期,逐渐衰减为一种主观的、清静无为的道德规范。沃斯祖斯基指出,和具有对立的含义,13—14页。后者被民众统治败坏了名声,它与前者的、与贵族尊严不可分割的含义是不协调的,因此,在希腊*治思想中不存在对应的光荣含义。

    74

    [27] 重要的是,在这种发展中,并不早于其后来的阶段。皇帝“不受法律约束”(legibus solutus)这句宪法式的格言,并不意味着,在元首制中他是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的,但是,他可以超越法律限制,使豁免权在法律上可以实行。只是在君主制(Dominate)统治时期,这个用语才有了广泛的重要性。见雅罗维茨,《罗马法研究历史简介》,3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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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个别君主,如尼禄,当然专横地没收了元老的财产。如此勒索是那些被贵族憎恶的统治者的标志;但是,他们没有获得持久的或制度性的统治,而且,也没有真正影响地主阶级的整体本质。

    [29] 赛姆,《塔西佗》(Tacitus),第2卷,牛津,1958年,585—606页,用文献证明了帝国的靠前个世纪中“行省权力的上升”。

    76

    [30] 基希勒,《奴隶劳动和技术进步》,20—60、103—105页。基希勒著作的目的在于,反驳**主义的古典奴隶制理论;事实上,他所收集的证据以及夸大的部分,正适合于历史唯物主义范畴。

    [31] 《罗马帝国衰亡史》,第1卷,78页。

    77

    [32] 琼斯,《古代世界的奴隶制》,191—194页。

    [33] **,《资本论》(Capital),莫斯科,1962年,第3卷,788—789页(此处译文据《**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911—912页。——译者)。**所指的是19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奴隶的使用状况,而且,如已经指出的——直接将他的观点用于古典时代是很危险的。但是在这里,他观点的核心,在略作改动(mutatis mutandis)后,适用于奴隶制生产方式。韦伯持同样观点,见《古代农业关系》,18页以下。

    [34] 布伦特,《意大利人力》,143—144、 707—708页。

    [35] 韦伯在《古典文化衰落的社会基础》,297—299页,《古代农业状况》,19页中,非常明确地指出:“供养妻儿的费用,对奴隶主的投资资本,就像积压货物一样。”

    [36] 科鲁麦拉()提到,1世纪时,对怀孕奴隶有奖赏,但是,有关有组织地繁殖奴隶的记载较少。芬利曾经认为,19世纪,美国南部种植园主在奴隶贸易废止后成功地实行了奴隶繁殖制度,奴隶人口上升了。没有理由认为,在边境关闭后罗马帝国内部没有采取同样的行动,见《罗马研究杂志》,第48期,1958年,158页。但是,这样的对比是错误的。南方棉花种植园为全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制造工业提供原材料,他们的劳动价值是与国际利益水平相适应的。这是以前没有的,而在19世纪早期的工业**后才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实现。即便如此,他们的奴隶繁殖的形式,可能使南部融入美国大规模的、有工资劳动的经济体系。在拉丁美洲,没有相应的再繁殖比率,在那里,奴隶的死亡率是完全难以想象的,以巴西为例,至奴隶制被正式废除时,人口减少到了1850年的五分之一。见范·伍德沃德(C.Van )的有启发性的论文《解放和重建的比较研究》( and . A Study),载《第13届历史科学国际研讨会》(13th of ),莫斯科,1970年,6—8页。古典时代的奴隶制,与美国南部奴隶制相比,当然要原始得多。美国南部奴隶制的经历,没有任何先例可循。

    78

    [37] 怀特,《罗马农业中的劳动生产率》(The of in Roman ),载《古代》(),第39期,1965年,102—107页。

    79

    [38] 在这类可耕地生产中,**关于奴隶生产效率的观点,也许是最正确的:“按照古人的恰当的说法,劳动者在这里只是会说话的工具。牲畜是会发声的工具,无生命的劳动工具是无声的工具,它们之间的区别只在于此。”《资本论》,莫斯科,1961年,第1卷,196页(此处译文据《**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222页注17——译者)。但应当牢记,**在《资本论》中涉及的奴隶使用情况,基本上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美国南部),而不是当时的生产方式。他从未系统地阐述过古典时代奴隶制的作用。此外,现代研究也开始从根本上修正他的关于美国奴隶制度自身特点的许多观点。

    80

    [39] 《资本论》,第1卷,384页(此处译文据《**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386页——译者)。

    [40] 古典时代后期水磨的使用情况,见莫里茨,《谷物碾磨和面粉》,137—139页;琼斯,《晚期罗马帝国》,第2卷,1047—1048页。有关收割机,见怀特,《罗马农业》,452—453页。

    81

    [41] 关于公共劳动中使用奴隶劳动的传统,见芬利,《古代经济》,75页。帝国的铸币和麻制品工场(从君士坦丁时代开始,制造国家机关的制服,也如军事部门那样受文官管制)是国家奴隶的工作;大规模的体力劳动,在“公共驰道”(cursu )或负责沟通的帝国中心邮政服务部门中,亦是如此。武器制造业掌握在有军职的世袭工人手中,他们被打上烙印,以避免他们脱离岗位逃跑。实际上,两个社会集体没有明显差别。琼斯,《晚期罗马帝国》,第2卷,830—837页。

    82

    [42] 最近,芬利对元首制末期奴隶制的衰退提出了独特的新见解。他认为,关闭边境(公元14年正式实行)和奴隶制开始衰落(公元200年以后)之间的间隔时间过长,无法用前者说明后者。他认为,基本的机制应在于帝国内部公民权作用的衰落:在元首制压榨性的*治和财政重负下,导致“贵族”()和“贱民”()两个阶级在法律上出现了差别,自由农民沦为依附民。一旦当地劳动力从有足够的自由降至受剥削的依附状态[后来的形式是“隶农”()],进口异族战俘奴隶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奴隶制趋向灭亡,见《古代经济》,85—87页。这个解释难以说明他否认的论点。因为,任何公众的真正意义上的公民权在*治上的衰亡和自由农民在经济上的衰落,在奴隶制萎缩以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就已经显现了,它们大部分是在**国后期出现的。甚至最晚在2世纪早期,就存在“贵族”和“贱民”的差别——正是奴隶制经济发生危机前100年,即如同芬利所认为的,是在3世纪。在芬利的论证的背后,也许有一种微妙的、对罗马帝国憎恶的成分,认为,帝国的专制对经济的变化负有责任。唯物主义的分析,从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内部矛盾开始,这个方法仍然是比较可取的。芬利准确地注意到了年代的差距,有可能,在这段间隔期,这个差距正是家养奴隶和边境购买奴隶的影响减轻的原因。

    83

    [43] 在罗马帝国历史中,3世纪中期的转折点仍然十分模糊,资料匮乏,对该阶段的论述较少,大多已有的论述也有许多缺陷,与4世纪末或5世纪的研究状况形成了差别。罗斯托夫采夫在《罗马帝国的*治经济史》(The and of the Roman ),牛津,1926年,417—418页中有较深入的论述。但是,分析观念的、明显的时代错误,导致他的论述具有致命伤:他将自治市的地主归入“资产阶级”,把帝国军团划归反对它的“农民队伍”,并且认为,整个危机的发生表现为上述两个集团的两极分化。他的观点前后矛盾。针对罗斯托夫采夫著作中的非历史观念,赖因霍尔德(Meyer )曾经撰写一篇有说服力的、运用**主义理论的商榷文章——《古代世界史学家:与罗斯托夫采夫商榷》( of the World: A of ),载《科学和社会》( and ),1946年秋,第10期第4号,361—391页。另外,这个时代最出色的运用**主义观点研究的成果——施塔耶尔曼的《奴隶所有制的危机》,也存在致命弱点,表现在,他将中等规模的奴隶庄园(villa)——“财产的古代形式”——和广阔的大庄园()——一种自治市贵族统治下发展起来的“前封建”形态——严格对立起来。见上引书,注9,61页。

    [44] 关于马特努斯(Maternus),见马扎(M.Mazza)最近颇有见地的研究——《公元3世纪的社会斗争和专制政体的重建》(Lotte Sociale e Restaurazione Autoritaria nel Terzo Secolo D.C.),卡塔尼亚,1970年,326—327页。

    [45] 米勒(F. Millar),《罗马帝国及其周边地区》(The Roman Empireand its Neighbours),伦敦,1967年,241—242页。马扎的著作中也用大部分篇幅讨论了大幅度贬值的问题,见《公元3世纪的社会斗争和专制政体的重建》,316—408页。

    84

    [46] 雷蒙东(Roger Remondon),《罗马帝国的危机》(La Crise de lEmpire Romaine),巴黎,1964年,85—86页。雷蒙东倾向于认为,农村劳动力的危机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是普遍的城市化过程造成的后果;但事实上,这个时代最突出的现象之一是城市建设的衰落。

    [47] 米勒,《罗马帝国及其周边地区》,243—244页,特别强调城市发展的突然停止,把这作为评价危机程度的重要论据。

    85

    [48] 米勒,《罗马帝国及其周边地区》,6页。类似兵站()的数量的增加,是从康茂德到卡里努斯()时期,社会逐渐进步但不稳定的标志。但是,根据施塔耶尔曼和马扎的简要解释,四头统治()基本上是恢复国内统治秩序的、一个非常时期的执政团。这个观点有失偏颇。施塔耶尔曼认为,戴克里先的*权,是两种庄园所有制形式之间的一种妥协,它们之间的冲突,是这个时代的特点,在抵制下层等级的社会动乱中,大庄园主占了上风。见《奴隶所有制的危机》,479—480、499—501、508—509页。在其他持不同意见的学者中,有一位俄罗斯学者指出,在施塔耶尔曼的总体结构中,非常奇怪地忽略了大规模的对外侵略活动,这才是四头统治的主要背景,见狄亚科夫,《古史通报》( ),1958年,第4卷,126页。

    [49] 特别注意阿恩海姆(M.Arnheim)的《晚期罗马帝国的元老贵族统治》(The Senatorial Aristocracy in the Later Roman Empire),牛津,1972年,39—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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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麦克穆兰(R.Macmullen),《社会流动和狄奥多西法典》(Social Mobility and the Theodosian Code),载《罗马研究杂志》,第54期,1964年,49—53页。传统观点(如罗斯托夫采夫)认为,在帝国后期戴克里先推行实质性的种姓式制度的说法,是不可信的,有证据表明,帝国官僚体系无力贯彻政府法令和管理行会。

    [51] 霍普金斯(Keith Hopkins)关于国家机器中社会迹象的简要分析,是较好的,见《罗马帝国中坚力量的流动》(Elite Mobility in the Roman Empire),载《过去和现在》,第32号,1965年12月,12—26页。其中,强调了这个过程中必要的界限,帝国后期新贵中大多数是从行省的地主阶级中晋升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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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这个基本的事实往往被忽略。米勒所列出的枯燥的世界性王朝序列表,实际上是有严重错误的,见《罗马帝国及其周边地区》,3页。后来他认为,埃拉伽巴(Elagabalus)和他的侄子之所以能够成为来自东方希腊的靠前个皇帝,“而不是来自小亚细亚富裕有产者阶级的元老”(49页)的靠前个皇帝,是“偶然命运”使然。实际上,并没有来自小亚细亚的希腊人曾经成为统一帝国的统治者。

    88

    [53] 因此,在东方,通用四种地方书面语言——希腊语、叙利亚语、科普特语(Coptic)和阿拉米亚语(Aramaic)——而在西方,除拉丁语外,没有一种可书写的语言。

    [54] 赛姆认为,马克西密努斯——可能来自摩西亚,而不是色雷斯——甚至是塔西佗,也有可能位列其中,见《皇帝和传记,奥古斯都历史研究》(Emperors and Biography, Studies in the Historia Augusta),牛津,1971年,182—186、246—247页。这个时代其他几个皇帝似乎都来自西方。特里波尼阿努斯·伽鲁斯(Tribonianus Gallus)、瓦莱里安(Valerian)和伽里恩努斯(Gallienus)来自意大利,马克里努斯(Macrinus)来自毛里塔尼亚(Mauretania),卡鲁斯可能来自高卢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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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奥利瓦,《潘诺尼亚和罗马帝国危机的开始》(Pannonia and the Onset of Crisis in the Roman Empire),布拉格,1962年,248—258、345—350页。

    [56] 施塔耶尔曼,《奴隶所有制的危机》,354页。

    91

    [57] 关于这个现象,见琼斯,《异教和基督教斗争的社会背景》,载莫米利亚诺主编,《4世纪异教与基督教的斗争》(The and in the ),牛津,1963年,35—37页。

    92

    [58] 韦伯准确地指出,类似的逃亡,与中世纪农民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的趋势刚好相反,那时是去城市获取自由和工作。见《古典文化衰落的社会基础》,306—3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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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皮加尼奥尔(Andre )对货币流通状况,作出了精确的分析,见《基督教帝国( 325—395年)》[L (325—395)],巴黎,1947年,294—300页。另见琼斯,《罗马帝国的通货*胀》( under the Roman ),载《经济史评论》,第5期第3号,1953年,301—314页。

    [60] 琼斯,《古代世界的奴隶制》,197页;韦伯,《古代农业制度》,271—272页。韦伯过分强调了帝国后期奴隶价格的全面下滑;如琼斯所示,奴隶价格大约相当于2世纪的一半,除边境省份外,奴隶仍然是一种相对昂贵的商品。

    94

    [61] 布洛克死后发表的一篇文章,对这一过程有精确的论述,见《古典奴隶制怎样和为什么衰落?》( et Finit l ?),载《经济、社会与文化年鉴》( E.S.C.),第2卷,1947年,30—44、161—170页。

    [62] 琼斯,《晚期罗马帝国》,第2卷,1042页。

    [63] 琼斯,上引书,7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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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在坎佩尼亚(Campania)、阿普利亚(Apulia)、西西里(Sicily)、突尼斯(Tunisis)、努米底亚(Numidia)、毛里塔尼亚、西班牙和不列颠,都有属于她的土地;而同时,她的收入在元老家族中仅位列中游。见琼斯,《晚期罗马帝国》,第2卷,793、782、554页。

    [65] 《**恩格斯选集》,伦敦,1968年,570页(此处译文据《**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146页——译者)。

    96

    [66] 琼斯,《高额税收和罗马帝国的衰落》(Over-Taxation and the Decline of the Roman Empire),载《古代》,第33期,1959年,39—40页。

    [67] 琼斯,《晚期罗马帝国》,第1卷,468页。

    [68] “罗马不是自然死亡的,它是被谋杀的。”见《基督教帝国》,422页。

    97

    [69] 宗德瓦尔()提出一种极端的观点,他认为:“西罗马帝国没有发生过骚乱,就进入了休眠状态。”(das Reich ist ohne )见《西罗马研究》( ),柏林,1915年,19页;以后特别值得援引的一句名言,是道普什()提出来的,最近斯特罗埃克尔(K.F.)对此提出了赞同意见,《日耳曼人和古典时代末期》( ),苏黎世,1965年,89—90页。这些对立的观点,还没有从混杂了民族感情的状态中脱离出来。

    [70] 这是琼斯的著作——《晚期罗马帝国》第2卷1068页中的最后一句话。但与他自己提出的论据自相矛盾。莫米利亚诺极为准确地概括了琼斯作为史学家的杰出性和局限性,见《古典研究和古代世界历史的第四项贡献》( alla degli Studi e del Mondo ),罗马,1969年,645—647页。他正确地批判了这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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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琼斯,《晚期罗马帝国》,第2卷,1040—1041页。

    [72] 福格特(Joseph Vogt),《罗马的衰落》(The Decline of Rome),伦敦,1965年,21—22页。

    [73] 阿恩海姆,《晚期罗马帝国的元老贵族统治》,牛津,1972年,149—152页;福格特,《罗马的衰落》,197页。

    [74] 琼斯,《从亚力山大到查士丁尼时代的希腊城市》,272—2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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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琼斯,《晚期罗马帝国》,第1卷,205—207、468页;第3卷,129页。意大利的税率大约是农民收成的三分之二。地主当然不用支付与收入成比例的赋税。特别是在西方,他们普遍逃避他们应担负的义务。根据宗德瓦尔的结论,帝国无力迫使有产阶级贵族纳税的无能表现,充分说明了西方最终崩溃的原因,见《西罗马研究》,101页。

    [76] 布朗(Peter Brown),《晚期古代世界》(The World of Late ),伦敦,1971年,43—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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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琼斯,《晚期罗马帝国》,第2卷,777—778页。

    [78] 有关西班牙和高卢贵族在帝国后期的作用,见斯特罗埃克尔,《罗马帝国后期和西哥特王国时期的西班牙元老》( der und Zeit),载《日耳曼人和古典时代后期》( und ),54—87页;和《古典时代后期高卢的元老贵族》(Der Adel im ),图宾根,1948年,13—42页。斯特罗埃克尔强调,在3世纪格拉提安()和提奥多西()统治时期,他们在地位衰落后各自发动了*治复辟运动。

    [79] 阿恩海姆,《晚期罗马帝国的元老贵族统治》,216—219页,提供了统计结果。

    101

    [80] 阿恩海姆,上引书,5—6、49—51、 72—73页。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西部元老贵族对帝国基督教化作了抵死反抗,但是在自己等级内,他们还是宽容地、非正式地接受了不同宗教的道德和婚姻形式。见布朗,《圣奥古斯丁时代的宗教和社会》(Religionand Society in the Age of St Augustine),伦敦,1972年,161—182页。

    [81] 布朗,《晚期古代世界》,34页。在帝国后期,有产阶级贵族获得的农业剩余产品的租金总额,可能要高于国家的税金,这是前所未有的财政剥削时期。见琼斯,《罗马》,载《第3届经济史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101页。

    [82] 约维阿努斯、瓦伦丁尼一世、瓦伦斯和马约利安(Majorian),都是“侍卫”(scholae)军官。关于后期帝国军事中坚力量作用的敏锐的论述,见弗兰克(R.I.Frank),《宫廷学校:晚期罗马帝国的宫廷卫士》(Scholae Palatinae. The Palace Guards of the Later Roman Empire),罗马,1969年,特别是167—194页。

    102

    [83] 阿恩海姆,《晚期罗马帝国的元老贵族统治》,167—168页。

    103

    [84] 关于巴高达,见西拉戈(V.),《高卢的平定和西方的*治转变》( e La dell),卢万,1961年,376—390页;汤普森(E.A. ),《罗马帝国后期高卢和西班牙的农民起义》( in Late Roman Gaul and Spain),载《过去和现在》,1952年11月,11—23页——是最精练的概括。高卢奴隶制的重要性,从当时的报告中可以看出。汤普森认为:“我们的资料表明,这些起义最初起源于农业奴隶,或者,不管怎么说奴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1页)农村贫民的其他阶层——依附隶农——同样毫无疑问地参加了高卢和西班牙起义。相反,北非流浪的“浪人运动”()的发起人,是较高层次的农村自由劳动者,受多纳图派()教义影响;运动的社会和宗教特点决定了它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从未达到巴高达起义那样大的规模,或那样具有威胁性。见沃明顿(B.H. ),《从戴克里先到汪达尔人时期的北非行省》(The North from to the ),剑桥,1954年,87—88、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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