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dox,探讨矛盾修辞与诡辩之美的翻译艺术

钱锺书《管锥编》第二册第463页对“老子王弼注”第七八章的解读提及了“翻案语”()和“冤亲词”()两个词,钱先生认为,老子《五千言》中“正言若反”作为修辞手法“触处弥望”,即修辞所谓“翻案语”与“冤亲词”。钱先生举例说:“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成若缺,大直若屈”即翻案语;“冤亲词乃和解而无间焉”,“上德不德”即冤亲词。钱先生还举了德国神秘宗某诗人( von )的一首小诗“因彼故此”为例来说明翻案语和冤亲词,但他同时指出诗中诸如“黑暗之光”(a deep but )、“死亡之生”、“苦痛之甘美”等翻案语和冤亲词“不可胜稽”,结果就会是“皆神奇而化臭腐矣”。在《管锥编》第五册第169页上钱先生又对冤亲词的使用作了增订,指出:圣·奥古斯丁赞颂上帝,皆出以“冤亲词”,如云:“至隐而至显”“长动而长止”“赫怒而宁静”“言说而缄默”;又自省云:“人居世间,乃死亡之生欤?抑生存之死欤?”钱先生把译为“翻案语”、译为“冤亲词”,实在是精妙至极!值得外语学习者和翻译工作者学习和借鉴。

Paradox,探讨矛盾修辞与诡辩之美的翻译艺术

《管锥编》,三联书店2019年10月版

Paradox和Oxymoron是英语中两种常见的修辞格,我们在英语学习、文学欣赏和文学翻译中经常会碰到它们。一般认为,诗歌与文章中使用Paradox和Oxymoron是为了增强语言的表现力,既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也可产生幽默或反讽的效果。关于这两个词的中译,译名有很多。Paradox通常被译为:悖论、反论、诡论、矛盾语、逆说等等;Oxymoron则通常被译为:矛盾修饰法、似非而是的隽语、逆喻等等。这些译名都不如钱译“翻案语”和“冤亲词”来得巧妙。陆谷孙先生在纪念钱先生的文章《灵光隳矣!》的结尾处写道:“钱先生在《管锥编》内的西文雅言翻译,可以作为哪位翻译专业研究生的论文题目,尚绰绰有余,恕我不赘。我只想向同好推荐一个词的翻译:Oxymoron被钱先生译作‘冤亲词’,何其精辟又何其妙远!”陆先生说得极是!我们不妨就从此开始使用钱先生的这两个译名。

根据M.H.艾布拉姆斯所着《文学术语词典》的解释,是一种表面上看来逻辑矛盾、荒诞不经,但最后却能被合情合理解读的陈述(a which seems on its face to be or , yet turns out to be in a way that makes sense)。这个词最早的意思是“与普遍接受的意见相矛盾的观念”(a view which ),到了十六世纪中叶才出现了现在为大家所使用的意思。北京大学出版社中英对照版的《文学术语词典》将译为“逆说”。艾布拉姆斯认为:几乎所有诗人都会时常用到翻案语,但翻案语是十七世纪玄学派诗歌长期以来在宗教和非宗教形式上一贯的主要表现形式。约翰·多恩(John Donne)写了一本散文集,题为《疑难与翻案语》( , or , and ),探讨他的诗歌里经常采用的这种修辞格。

Paradox,探讨矛盾修辞与诡辩之美的翻译艺术

《疑难与翻案语》英文版书影

翻案语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特殊的,单一的,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的,通常用于一些类似格言的表达中:欲速则不达(More haste, less speed)、儿童乃成人之祖(the child is of the man)等。莎士比亚名剧《哈姆雷特》第三幕第四场第179行中写道:要想善良,必先残忍(I must be cruel only to be kind),也是显例。另一类是普遍的,结构性的,仔细阅读和体会才能辨认出来。这类翻案语也是许多新批评派理论家关注的焦点。他们将这个术语从其有限的使用中扩展成为比喻语( )的一种,使其包含从常识概念或陈腐见解中衍生出的各种令人吃惊的用法。克林斯·布鲁克斯( )在其经典着作《精制的瓮》( The Well Urn )里宣称“诗歌的语言就是翻案语的语言”(the of is the of )。他说:“翻案语正合诗歌的用途,并且是诗歌不可避免的语言。科学家的真理要求其语言清除翻案语的一切痕迹;很明显,诗人要表达的真理只能用翻案语语言。”这是因为:“科学的趋势必须是使其用语稳定,把它冻结在严格的外延之中,诗人的趋势恰好相反,是破坏性的,他用的词不断地在互相修饰,从而互相破坏彼此的词典意义。”翻案语的特征是:“它把不协调的矛盾的东西紧密联接在一起”,“如果诗人必然忠实于他的诗,他必须说诗既非二、又非一。翻案语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布鲁克斯举了亚历山大·蒲柏( Pope)《人论》(An Essay on Man)一诗为例,《人论》开头中的一些诗行用的就是翻案语:

In doubt to deem himself a God, or Beast,

In doubt his Mind or Body to prefer,

Born but to die, and reasoning but to err…

Created half to rise, and half to fall;

Great lord of all things, yet a prey to all;

Sole judge of Truth, in endless Error hurl’d:

The glory, jest, and of the world!

犹豫不定,是自视为神灵,还是畜牲;

犹豫不定,是要灵魂,还是要肉体,

生来要死,依靠理性反而错误不已;

……

他生就的半要升天,半是入地;

既是万物之主,又受万物奴役;

他是真理的唯一裁判,又不断错误迷离,

他是世上的荣耀、世上的笑柄、世上的谜。(吕千飞译)

T. S. 艾略特诗歌《小吉丁》(Little Gidding)开头也是典型的翻案语例子:

is its own

,

in time, pole and .

When the short day is , with frost and fire,

The brief sun flames the ice, on pond and ditches,

In cold that is the heart’s heat,

in a

A glare that is blindness in the early afternoon.

And glow more than blaze of , or ,

Stirs the dumb : no wind, but fire

In the dark time of the year.

仲冬的春天是它自己的季节

漫漫永昼而到日落却一片湿润,

悬在时间中,在极圈和回归线之间。

当短暂的白昼因为寒霜和火成为最明亮的时刻,

匆促的太阳点燃了地上和沟里的冰,

在无风的冷冽中那是心的热,

在一面似水的镜子里

映照出一道刺目的强光,

这就是晌午时分之所以令人眩目而一无所见。

灼热的光比柴枝的火更烈比火盆更旺,

激起麻木的精神:没有风,只有圣灵降临节的火

在这一年的黑暗时节。(裘小龙译)

Paradox,探讨矛盾修辞与诡辩之美的翻译艺术

《精致的瓮》英文版书影

布鲁克斯认为,只有翻案语才能有效地克服语言这种工具的“标记”性质,因而“即使是表面上简朴明快的诗人也因其工具的性质而被迫使用翻案语。看到这一点,我们就不会奇怪那些自觉地使用翻案语的诗人能获得一种用其他方法无法取得的精练准确”。这就是莎士比亚所谓的“拐弯抹角地找出直截了当”,“所有能写入伟大诗篇的真知灼见明显都必须用这种语言来表达”(引文参见王先霈、王又平主编《文学批评术语词典》,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286页)。

艾布拉姆斯指出:如果自相矛盾的言语是将日常使用中意思相反的两个词结合在一起(If the two terms that in usage are ),那它就是冤亲词。如阿尔弗雷德·丁尼生勋爵(Lord )的诗句“啊,生命里的死亡,不复返的岁月”(O Death in life, the days that are no more);还有兰姆的那句名言:“我喜欢走私犯。他是独一无二的诚实的小偷。”(I like a . He is the only thief.)较之翻案语,冤亲词显得更简单些,我们在阅读时一眼即可看出。冤亲词是伊丽莎白时期情诗里所表现的彼特拉克式巧思妙喻的一种常见类型,如短语“甜蜜的悲伤”( pains)、“我热得冻僵了”(I burn and )、“深情的仇恨”( hate)、“痛苦而甜蜜的回忆”( )、“不和谐的一致”( )、“天使般的魔鬼”(fiend )等。冤亲词也是虔诚的散文和宗教诗歌中常见的修辞格,用来表示超越人类感知和逻辑思维的基督教之奥秘。约翰·弥尔顿在《失乐园》第三卷第380行里这样描述上帝的出现:

Dark with thy .

从异常的光中露出黑的衣裾。

据库顿(J. A. Cuddon)在《文学术语与文学理论词典》中说:冤亲词在十六世纪晚期和十七世纪的英国诗歌中最为常见。莎士比亚剧作《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罗密欧拿爱情开玩笑说:

Here’s much to do with hate, but more with love.

Why then, O love! O hate!

O anything! Of nothing first create!

O heavy lightness! Serious vanity!

chaos of forms!

这些都是怨恨造成的后果,可是爱情的力量比它还要大过许多。

啊,吵吵闹闹的相爱,亲亲热热的怨恨!

啊,无中生有的一切!

啊,沉重的轻浮,严肃的狂妄,整齐的混乱!(朱生豪译)

弥尔顿《失乐园》里对地狱的描写:No light, but rather darkness visible.(没有光明,但是看见的只有黑暗。)

冤亲词最有名的例子应数乔治·奥威尔小说《一九八四》中写到的出现在电幕上的三句口号了:

War is peace

Freedom is slavery

Ignorance is strength

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董乐山译)

幽默与讽刺的意味可谓毕现无遗了。

声明:本站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本文由"贰箂箂叁"自行发布,本站仅供存储和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lipbrief.com/art/8Vk6B1n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