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规范住房租赁秩序,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

住房租赁事关民生,我们的节目其实也报道过不少人通过中介租房子,交完租金却不能继续住或者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中介,却收不回租金的事情。近期,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发布了住房租赁风险提示。

长春市民 郑先生:

他是收走了我的房子,然后每个月以1250元向我支付租金.他应该是每个月月末31日给我打款,第一个月打款的时候他就延迟了一个月,他说他们公司运营问题,什么各方面亏损啊,这个我也没法去把租户清出去,因为他的合同在法律上也是生效的,我房子看不见,钱拿不到。

长春市规范住房租赁秩序,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

刚才这个新闻就是长春市民郑先生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帮其代租,但是租金却一拖再拖的新闻。

长春市规范住房租赁秩序,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

其实,房屋租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住房租赁名义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模式和不返还租户押金、定金,突然宣布破产等非正常经营行为,使得房东和租客利益受损的新闻屡见不鲜。

长春市民 马女士:

签的是一年的合同,按照押一付一的情况给他(中介)的。6月30日房屋到期了,就是他(中介)收完房了,他不给我退押金。

长春市规范住房租赁秩序,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
长春市规范住房租赁秩序,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为规范住房租赁行业秩序,近日,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发布了相关风险提示:

一、查询住房租赁企业备案资质等信息

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要核实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屋租赁企业是否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等情况。

二、查验房源信息和状况

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信息,避免租赁无合法权属证明的住房。

三、掌握周边同类房屋租金情况

四、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时长

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等条款,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

五、支付租金保留凭证

六、采取规范的合同文本

七、拒绝非正常高佣金的诱惑

从业人员要恪守执业准则,对提供非正常高佣金委托收房、租房的住房租赁企业要格外提高警惕。

长春市规范住房租赁秩序,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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