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北京统一租房网签平台、租金显着上涨,政府可出手干预、押金由第三方账户托管、一次性收租金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11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并针对目前市面上的房屋租赁乱象一一回应,提出多条应对措施。
自8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至今,已经过去了整整三个月。那么条例草案具体明确了哪些内容,对应了租客反映的什么租房乱象,其在后续施行的过程中又将面临哪些新问题?
对此,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采访了多位租客、中介与相关领域专家,试图揭开条例草案背后的故事。
条例草案精准打击租房乱象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我国在线租房用户规模为8711.6万,较去年同期增加1044.1万,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租客反映,自己曾在租房路上踩过不少坑。今年8月,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显示,79.8%受访青年表示自己在租房上踩过坑。
今年8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贯彻*中*"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北京市住房租赁活动,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促进北京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发布三个月后,11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从多方面入手,就房租涨幅大、租客退押金难、中介跑路,出租房屋质量堪忧,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群租房乱象、二房东跑路等租房市场乱象,提出一系列举措。
北京多位通过自如平台租房的租客均向记者表示,租房合同到期后,第二年租金基本都会上调。熊琪琪(化名)告诉记者,自己通过自如租房,一年合约期满后,自如将3000元/月的租金上调至3300元/月,可在自己搬离后,房子由于长期无人租住,租金降至2800元/月。另一通过自如平台租房近七年的租客雪莉(化名)也表示,自如刚开始在合同中写明三年不涨价,但第四年房租一口气涨了500元每月。
针对租房市场租金上涨问题,条例草案规定,住房租金显着上涨或者有可能显着上涨时,市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一旦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中介离职、区域经理改行、店铺撤店、客服不解决实际问题,我毕业后靠前次租房就遇到了大坑。”韩菲(化名)通过21世纪不动产租下了一套房子,租期一年,一次性交了一年的租金、一个月押金和一个月中介费,合同上显示的甲方是北京珺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约时中介承诺,房屋一切维修以及配套费用都包含在中介费中。可后来遇到下水道堵塞需要报修时,韩菲却被告知下水道不在维修范围内。此后在小程序上申请房屋门锁维修、供暖费等均显示驳回或待受理,而线下门店和中介均已联系不上。后来韩菲发现,北京珺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并不是中介口中21世纪不动产旗下的子公司。韩菲发现,今年4月还有租客投诉该公司不退押金。
针对与韩菲类似的租房乱象问题,条例草案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应对中介跑路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北京市将建立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合同备案与出租登记衔接。鼓励出租人、承租人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在线签约,自动提交登记备案。此外,草案还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在租客退押金难方面,条例草案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的,除抵扣租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外,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承租人返还住房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人退还剩余押金、租金。
虚假房源则是租房市场的另一大坑。租客林超(化名)在租房时也遇到了乱象。林超告诉记者,自己在中介朋友圈选好房源,实地看房时,却被中介告知房屋刚被租出去,并被推荐了另一套房源。而房租相比之前那套每个月贵近1000元。“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其实就属于中介发布虚假房源引诱顾客。”林超说。
对此,条例草案规定,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对发布者根据条例相关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规的信息才能发布。互联网信息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息发布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发布虚假信息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相关信息等必要措施。对两年内因违法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在停业整顿期间的,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采取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信息发布等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
今年10月,望京二房东跑路事件也曾登上热搜,多位互联网企业员工表示,自己在望京附近租的房子房东失联,自己交了房租的房子也面临被清退。
为整治二房东跑路,条例草案规定,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或者个人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的,应当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住房租赁企业设立登记。
此外,条例草案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对出租住房进行室内装修装饰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安全存隐患、人员繁杂、吵闹扰民的“群租房”也将被明令禁止。草案规定,房屋要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起居室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用途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同时也禁止将违法建设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
租房条例草案经审议,中介、租客、专家怎么看?
《条例(草案)》落地,尤其是统一租房网签平台对房屋中介影响几何?
贝壳财经记者就租房条例草案内容询问了我爱我家、麦田房产、链家等多家房产中介从业人员,大部分中介从业人员表示,自己并未听说上述租房条例草案,公司目前也没有收到将纳入监管的通知。
我爱我家北京某门店一名中介表示,自己听说过该条例,不过条例仍处于草案阶段,对现在的租房市场暂未有影响,“就算落实啦也是限制中介公司,对房东直租的房源影响较小。”
我爱我家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未接到纳入统一租房网签平台的通知,目前还没有相关措施。
截至发稿,链家方面暂无回复。
对于北京市租房条例草案,租客方琪(化名)认为,新条例针对目前租房市场存在的问题一一作出了回应,“草案上的很多针对内容都是租房市场的顽疾,改变可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谈及租房条例草案具体内容,标准排名城市研究院院长谢良兵表示,条例中包括稳定租金涨价、押金托管、超额月份租金纳入监管、统一租房签约平台等一系列举措加强了租房交易的安全系数,有利于净化整个房屋租赁市场环境。对市场来说,这是一个强大的信号,即房屋租赁可能会成为未来住有所居的主流方向。对中介而言,黑中介存在的空间被严重压缩,而正规中介也可以不再用各种手段进行抢夺房源等恶性竞争。对市民来说,有余量房的市民不用担心房屋租赁不出去,租房的市民交易更透明化、成本降低、居住更安全,长期租房需求也可以得到更好地保障。
但同时,谢良兵也表示,虽然房屋租赁市场“去中介化”一直在努力推进,但因为租房市场的供需双方特点,无中介对于租赁双方成本都只会更高,完全地“去中介化”其实是很难实现的。对此,谢良兵提出,规范中介行为比完全地“去中介化”要更实际。与房屋买卖的网签平台类似,租房网签平台的意义也在于,让交易规范化、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便利、约束中介行为、防范交易风险、利于政府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控以及帮助政府做更好的规划。
最后,谢良兵强调,条例如若通过,则落地过程中的难题主要是监管。此外,签约平台的便利性和安全性;签约平台如何打通住建部门、公安部门、**门等问题都亟待解决。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条例草案的出现,应该理解为政府搭建更有服务保障的平台,以优化二手房租售等交易服务,所以本身不存在“去中介”,对于中介的市场地位等也不存在冲击或影响。反过来看,政府平台的搭建,客观上提高了服务的水平,对于各个市场交易来说,是有促进作用的。
严跃进提出,对于市场来说,后续形成更为优质的配套是比较关键的;对于中介来说,要不断关注变化的市场和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而对于市民来说,则需要了解此类平台的运作规则。
“(条例发布后)后续房价房租方面会进一步趋稳。从实际过程看,(统一的租房签约平台)信息也会更充足,也有助于房价房租监管的细化和精准化”。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赵方园 李梦涵 编辑 陈莉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