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政府官网1月15日公布的该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浙江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靠前档2490元、第二档2260元、第三档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靠前档24元、第二档22元、第三档20元。各设区市将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
最低工资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弥补市场缺陷,对劳动力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澎湃新闻(www..cn)注意到,浙江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已连续18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上一次调整时间是在2021年8月1日。
调整后,与上一次相比,浙江的月最低工资三档分别提高了210元、190元、170元,各档增幅均达到9.2%;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提高了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