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康之居装饰,家装合同纠纷,乙方的“变脸”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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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的尚先生

今年9月计划装修新家

为此 他聘请了“康之居装饰”负责设计

在后续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

尚先生拿出合同

结果发现了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南昌康之居装饰,家装合同纠纷,乙方的“变脸”之谜

尚先生告诉都市现场记者,他与“康之居装饰”签订合同之后没过多久,双方就因为费用的问题产生了纠纷。

消费者 尚先生:发现它的报价里面,存在一个设计费另外计取,以及效果图600元一张,还有一个施工图需要额外再给9000元。我说这个是包含在设计费里面的,不应该额外向我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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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双方协商得不太愉快,所以尚先生翻出了当时签订的设计合同,希望证明设计费已经包含了效果图、施工图这些费用。然而这一琢磨,他发现了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消费者 尚先生:它盖的合同章并不是康之居的,它只是用康之居的合同模板,签合同的地点也是在康之居,盖的章是一个叫红谷滩区尚诚思进装修设计中心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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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当事人均 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实际与尚先生签订法律协议的并不是他自以为的“康之居装饰”,而是另一家公司。而且,根据尚先生的调查,这家公司与“康之居装饰”相比,实力相差非常明显。

消费者 尚先生:去住建云的网上也去查了下资质,这家公司是没有设计资质,也没有施工资质,并且连安全生产许可证都没有的个体工商户,三无公司。然后我更好奇了,我就跟设计师以及康之居的人员沟通,我说这家公司肯定不行,对方给的回答是我们是一家公司,我能施工、我能设计。

换一家公司真的也能设计和施工吗?2002年原国家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根据天眼查平台显示,合同书封面显示的深圳市康之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为1500万,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和设计资质。而红谷滩区尚诚思进装修设计中心成立于2020年,为个体工商户,没有资质的显示信息。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没有重合,也不存在股权关系。

11月21日,都市现场记者与尚先生一同来到了位于南昌市红谷中大道的“康之居装饰”公司。消费者尚先生又找到了门店的店长,不过这位店长并没有打消尚先生的质疑。

消费者 尚先生:我是冲着你们康之居来跟你们签合同。

“康之居装饰”尚诚店 店长 江女士:康之居和尚诚就是一家。

消费者 尚先生:那你得拿出东西来证明,从企查查也好,从工商官方网站查也好,从住建云查也好,尚诚思进是尚诚思进,康之居是康之居,两家公司。这个是个体工商户,康之居是有限责任公司。

“康之居装饰”尚诚店 店长 江女士:我们就是一家。

消费者 尚先生:那你得拿出东西来说服我,对不对?

“康之居装饰”尚诚店店长 江女士:我没有时间跟你理论,你要想怎么弄随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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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现场记者提出疑问后,门店的店长表示可以重新签过一份合同,改用“康之居装饰”的公章。

“康之居装饰”尚诚店 店长 江女士:你要是觉得心里有疙瘩,我们换成康之居江西分公司,或者是复盖一个。

记者:那之前为什么不盖呢?

消费者 尚先生:为什么之前不盖康之居的章呢?

“康之居装饰”尚诚店 店长 江女士:因为我们每次碰的时候,因为康之居的章是在我们财务那里管,尚诚的章是在我这里管。

南昌康之居装饰,家装合同纠纷,乙方的“变脸”之谜

之后,记者与消费者尚先生又一同来到了红谷滩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查询系统后表示,没有查到红谷滩区尚诚思进装修设计中心的资质信息。对于使用这家公司的公章签订与装修有关的合同,该行为是否涉及违法,工作人员表示将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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