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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0月3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超) “红灯停,绿灯行”是车辆和行人经过红绿灯路口的基本常识和要求,闯红灯既是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也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表现,极易将自己或别人陷入危险的境地。近日,南京交警公布了两段事故视频,皆是闯红灯引发,所幸事故方只是受伤,没有生命危险。
北京西路上海路路口发生一起小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五大队交警通过视频监控了解到,李女士骑行电动车南向北行驶过程中,无视信号灯的存在,直接通过马路,结果与一辆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好在当时小车车速不快,李女士并无大碍。由于李女士闯红灯,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无独有偶,定淮门大街漓江路路口也发生一起汽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经了解,汽车东向西直行时,与左转弯的电动车碰撞,导致骑车人王女士左手臂骨折,两车受损。汽车车主表示,当时单位有急事,慌忙下误闯了红灯。由于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闯红灯,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南京交警表示,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不仅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更违反《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为此,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通过路口时要根据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