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梗需谨慎,言辞幽默守边界!

课前提问

互联网时代,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平台上,真实与虚幻的融合度越来越高。P图技术被戏称为新“四大发明”之一,AI换脸也一度流行,然而却有一些人利用社交平台给他人恶意P图换脸来娱乐自己。

那么,随意给他人P图换脸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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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梗需谨慎,言辞幽默守边界!

放假在家的小沈,“北京瘫”在家里上网冲浪,一条恶搞图片吸引了他,于是也想效仿做一个。小沈在网络上搜到一张“猎狼”行动的新闻图,把同事小阳P了上去,并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小阳看到后非常生气,直呼:太缺德了,谁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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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靠前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这里的“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就是指利用像PS这种软件随意捏造或编造他人肖像,以达到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像小沈把小阳的头像P到特定的“猎狼”行动中,不仅侵害了小阳的肖像权,如果涉嫌丑化、污损他人形象还可能侵犯到小阳的名誉权。在此提醒大家,冲浪需谨慎,随意P图小心《民法典》的警告哦!

善意玩梗可以,但凡事要有度,P图不能任性!滥用信息技术手段侵犯他人肖像权,不仅会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还会给被侵权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更触犯了法律,轻则公开赔礼道歉,重则需要付出赔偿甚至刑事处罚。小政提示,若我们自身的肖像被恶意丑化且被大量转发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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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李祺

编辑:臧凌

素材来源:京法网事、北京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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