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22岁女孩在深圳大鹏新区较场尾海域游玩时身亡。据媒体报道,当时女孩与朋友一起在海上玩一个名为“飞鱼”的项目。据曾与遇难者同行的人介绍,这个项目由一人在前面驾驶摩托艇,拖拽后面挂着的橡皮艇,游客则坐在橡皮艇上,速度快时橡皮艇头部会翘起、甚至能接近垂直。而且,他们还是在夜间玩的,能见度很低,海上风浪也不可测,不难想象“飞鱼”的危险性。
事实上,当地政府早就发文明确禁止“飞鱼”项目。今年7月,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官网发文《大鹏新区安委办组织开展清理“飞鱼”海上活动联合行动》,表示将开展清理“飞鱼"海上活动联合行动。并特别强调,这样做是为了防止“飞鱼”海上活动业态观望回潮、游击躲避,对其形成高压态势和强大震慑力。
但是,面对官方禁令,涉事项目的负责人还在“顶风作案”,最终酿成了悲剧。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飞鱼”项目的经营者黄某、丁某、易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但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此事疑点甚多。
首先,死者遗体被发现时,其身上只剩内衣,这让人颇为不解。对此,死者家属也很不理解:救生衣、外衣为何脱落?这到底是因为海水浸泡的结果,还是另有隐情?据了解,她之前玩“飞鱼”项目的时候,也遇到过落水的情况,其他人也遇到过这种情况,都能及时被救上来,而且穿着救生衣的时候,是可以浮在水面上的。但这次为何死者同样穿着救生衣,却遭到不测,其中是否还有外界不知的隐情?死者之前也有玩“飞鱼”的经验,为何偏偏这次就出事了?
再者,涉事项目此前已经被取缔,为何还能继续经营?即便经营者在晚上“开张”,但在海上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监管者不应该没发现。如果能看到他们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为何没有及时出手?这其中是有监管者失职的问题,还是外界不知的特殊利益关系?
因为此事疑点确实很多,外界这些质疑与担心,其实并非没有道理。因此,警方应当深入调查,及时向外界公布真相,打消网民的疑虑。
平心而论,“飞鱼”这种海上项目本身就有相当高的危险性,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在深夜出海玩如此刺激的项目,不论经营者是否“合规”,自己也确实太缺乏安全意识了。此事也给很多人尤其是年轻女性一个提醒:在不确定周围是否安全的时候,只有远离高风险的区域与活动项目,才能让自己和家人安心。
我们不反对极限运动,但追求极致体验也应当在保证安全 的前提下,这就要求必须在事前做好足够的风险预估,像深夜在大海上玩“飞鱼”这样的做法,确乎有些冒险,不值得提倡。与此同时,沿海地区的政府部门也应该吸取此事的教训,继续明确禁止类似“飞鱼”这样的危险项目,并将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尽量避免类似悲剧再度发生。
作者 西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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