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通讯员 徐丹
极目新闻记者4月28日获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湖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湖北省首次为农民技术人员制定专门的职称评审办法。
据悉,湖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对象为在湖北省农业农村生产一线,以从事农业生产与管理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包括该省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
评审专业设置农村种植、农村养殖、农村农产品加工、农村农业机械、农村社会化服务5个评审专业。
层级名称设立初、中、高三个级别。初级职称名称为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中级职称名称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高级职称名称为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对长期扎根基层、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着、贡献突出的人员,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限制,经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一级职称人员推荐,可直接申报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称。
获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人才,可优先纳入区域人才选拔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头雁”计划等人才支持项目,按规定获相应经费支持。国家需要选聘村、乡农业技术人员时,优先予以推荐和聘用;优先选派参加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举办的各种技术培训、讲座、交流、进修和有关学术活动;优先安排为科技示范户,承担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任务并享受国家给予的良种、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及资金扶持。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可以优先推荐申报相关科技奖项;兴办的农民合作社、农业技术经营型实体等组织在建设发展中,优先以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和农业生产,享受国家规定的信贷,税收方面优惠政策,并获得物资、资金及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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