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在小吃店进行无证电焊作业,遭行政拘留处理

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查处一起无证电焊的违法行为,2名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两名男子在小吃店进行无证电焊作业,遭行政拘留处理

崔某某正在焊接铁架子。 图源: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

4月18日9时,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防火监督员和东铁匠营街道安全生产检查队在消防巡检时发现,丰台区横七条44号院东门处的一个棚子里,有人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现场火花四溅。看到有人上门,工人立刻停下了手上的工作。

“怎么在电焊作业时只有一个人呢?你有进行施工动火报备吗?”监督员通过询问了解到,现场只有工人崔某某一人,他既没有动火报备,也没找看火人到现场,且动火现场没有准备灭火器。该处工地紧邻居民楼,一旦发生火灾,崔某某根本没有处置的能力。

崔某某告诉执法人员,自己是受朋友之邀帮忙电焊,他也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想着只是焊接一个铁架子,就怀着侥幸心理上手了。随后,涉事工地的负责人王某被传唤,据王某交代,正在施工的是自家的小吃店,为了压缩装修成本,他找来崔某某帮忙焊接。

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工人崔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 (一) 项之规定,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提示,电焊、气割等属于明火作业,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是违法行为。在进行电焊等动火作业时,应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动火审批,取得相关安全证件,才可以施工。动火作业应提前开具动火证,施工单位应指定人员在指定的地点、时间进行动火作业。电焊、气焊等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作业。

编辑 刘倩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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