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掌上乌鲁木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70万元调整为8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近日,首府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22条措施》,其中涉及住房公积金方面有3条。 1月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同时将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上调到15倍。对于申请贷款的职工来说,只要满足条件,获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大幅度提高,直接增强了职工购房融资的能力。 目前,首府个人住房公积金实际贷款额度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交额、月工资收入、还贷能力等条件相挂钩。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调整为15倍,意味着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不能超过两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的15倍。比如公积金的账户余额约为3万元,那么之前最高贷款金额为30万元,现在最高贷款可达到45万元。 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单价上限由13600元/平方米上调为14960元/平方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与父母或子女共同(联名)签订购房手续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超过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支付购房款。 缴存职工张甜说:“ 孩子出生后,就把父母从塔城接过来,现在需要换一套比较大的房屋,首付降低了,我们购房压力也会小一点儿。” 同时,地州缴存职工购买我市住房后并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我市缴存职工同等权益。地州缴存职工购买我市住房后,在当地缴存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楼盘项目信息及时推送至全疆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便购房职工顺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