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的期房停工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交房,甚至不知道最终能不能交房,房贷却要源源不断地还下去,站在购房者的角度,这确实极不合理。随着部分房企流动性危机逐渐显现,烂尾楼逐渐增多,不幸中招的购房者们的怒气开始聚集。近日,多地传出购房者集体发布“强制停贷告知书”的消息,引发关注。
网上可查最早付诸行动的是江西景德镇一楼盘业主,很快,多地陆续传出此类消息。就在这两天,网传武汉一楼盘业主也发布了“强制停贷告知书”,涉及业主多达数千人。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武汉涉事楼盘一位业主代表表示,目前正在对告知书进行完善,将于近期联系业主签字,然后将告知书寄送给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和银行。
金融界转发的一则报道中称,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已有14个楼盘发生此类情况,业主宣告“强制停贷”,共涉及业主4.6万名,总房款高达347亿。《财经天下》周刊则在报道中提及这样的网传内容:截至目前,共有多个城市总计35个楼盘发布“强制停贷告知书”,其中16个为恒大项目。报道中,点了景德镇、长沙、武汉、南昌、郑州等多个楼盘的名字。
网传多份楼盘“强制停贷告知书”中,业主们最基本也最迫切的诉求是,要求开发商尽快复工。面对楼盘有可能烂尾,自己无法收房却还要不断偿还房贷的状况,有些楼盘业主指出,银行也有很大的责任。其理由主要包括,银行在房屋主体结构未封顶时违规发放按揭贷款,将贷款资金违规划入非监管账户,未履行资金监管义务等。
涉事业主们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强制停贷”的做法是否可行,却很值得商榷。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在未经起诉并由法院判决之前自行停贷,必然构成违约,不仅征信受到影响,而且还极有可能被银行诉至法院。能不能交房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事,还不还贷款是业主与银行之间的事,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仅凭业主单方面意志就捆绑在一起,很难获得法律支持。即使银行存在违规操作,业主也要通过起诉,才有可能达到诉求。
之前有过业主成功“摆脱”房贷的个案。2014年,上海的许先生贷款392万在嘉兴买房,却遭遇楼盘烂尾,开发商于2018年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破产管理人通知许先生,解除其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许先生遂停止支付月供,结果被银行起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发商无法交付房屋,致使购房合同解除,应由开发商承担剩余贷款还款责任。
这一判例让很多不幸买到烂尾楼的业主看到了希望,但必须注意的是,许先生是在解除了购房合同后,才“及时止损”,无需再向银行还贷。这远远谈不上全身而退,因为他几乎无法从开发商那里拿回已经支付的部分房款。而在没有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希望通过“强制停贷”的方式倒逼楼盘复工的,能否达到诉求,很成疑问。
事关数千名甚至数万名业主的权益,终归不是件小事。通过此事也反映出,是时候重新审视过去那种把风险全部留给期房业主的做法,并努力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