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新闻发布会。
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5月11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第15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以来,全省共侦办非法集资、传*类案件630余起;严厉打击利用**、非法网络支付平台等新型**犯罪,挽回经济损失3.5亿余元。
据悉,全省公安机关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领域风险,依法严打各类突出经济犯罪,有力维护了全省*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紧盯涉农、再生资源、平台经济、智能终端出口等重点领域,依托省级警税合成作战研判指挥中心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职业化、跨区域流窜作案的犯罪团伙,联合税务部门查处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挽回国家税款损失近3亿余元,全力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组织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行动,2023年以来,共缉捕劝返境外逃犯8名。
同时,聚焦房地产、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及经济犯罪新类型、新手段,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监测和重大风险分析研判,主动抓早抓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发出预警提示建议230余份。全省共侦办非法集资、传*类案件630余起,有力维护了全省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
针对群众、企业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四川公安细化服务保障11条工作措施,并出台了《四川省公安经侦部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着力推进护企安商工作。依法严打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多发性涉企突出犯罪,深入开展打击假币犯罪工作,协同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同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排查风险隐患9000余个。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着力提升经济犯罪打防能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群众企业安全感、满意度。”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
(公安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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