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月2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的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是指在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和信用承诺的基础上,登记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经形式审查,对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和登记事项予以确认并公示其法律效力的登记制度。将适用于南沙区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确认及其相关管理、服务活动。
记者了解到,2022年,《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探索试行商事登记确认制。由原先的行政审批制改为登记确认制,这是市场主体登记制度的一项重大改*;同时放松事前管制,在登记各环节赋予市场主体最大自主权,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干预,降低交易成本,既能够减轻企业负担,也可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南沙区自2016年率先开启商事登记确认制改*,已积累了一定的制度经验,《办法》将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涵盖五大主要亮点
●构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体系。《办法》建立的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涵盖了信用承诺、形式审查、确认主体资格以及公示四个核心环节,实现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度全领域、全环节、全覆盖推进。
●提升市场主体登记确认便利度。《办法》实行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自主申报制,优化登记流程;通过精简优化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材料,最大限度将经营自主权交还市场主体;此外,智能化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提升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效率和服务水平。
●建立与港澳、国际接轨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将域外公司秘书制度**为市场主体登记秘书制度,助力市场主体适应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借鉴香港推行二元化章程制度,鼓励市场主体自主设计、使用章程;吸纳国际科技人才,对其建立的科技型企业可以依法享受内资企业同等待遇,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创新中心。
●解决企业“易失联”“退出难”难题。通过市场主体登记秘书制度,加强市场主体与登记机关之间的联系;此外,推行除名制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中将存在经营异常状态的“失联户”“僵尸户”市场主体标记为除名状态。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市场主体被标记为除名状态也不意味着市场主体的直接消失,而是通过公示除名情况,督促其履行义务,并向社会提示市场风险,维护市场交易安全;而且被除名的市场主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除名修复,在管理方式上更为柔性化。
●强化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推行市场主体登记信用承诺制,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状态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联通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推送、反馈渠道,开展远程监管;对于“一照多址”的市场主体实行异地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支机构、备案经营场所的监管由其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采写:新快报记者 林钢威 实习生 董宣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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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邬嘉宏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