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因在朋友圈这样的发言,日前,河南省商丘市睢县的张女士被公司辞退。
张女士称,自己发布朋友圈后,当天下午便被公司开除,同事因评论了这条朋友圈也被开除。
23日夜间,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开除员工一事调查与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2年4月21日15时,张某、彭某到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被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开除,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介入调查。
经查,张某、彭某自2022年2月19日到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入职,该公司未依法与张某、彭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开除两人时已将工资进行结算。
在调查取证后,22日13时,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依法限期支付张某、彭某自入职起的经济赔偿金。该公司已于22日15时将两人经济赔偿金支付到位,监察大队将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感谢社会各界对睢县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对县内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转自:人民日报
来源: 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