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各大平台禁止售卖分装化妆品”的话题
冲上热搜
不少电商平台也相继发布相关规定
禁止售卖分装化妆品
然而
记者调查发现
分装化妆品生意并没有偃旗息鼓
而是从“明面”走向了“暗线”
分装化妆品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多平台曾下禁令
记者调查发现,平台禁售的分装化妆品并非由品牌方提供正规包装、通常搭配正装商品赠送的小样,而是 通过购买大容量的正品化妆品,由个人挖取、称重、压盘并自行灌装所得的分装产品 ,多以“美妆试错”“大牌尝鲜”等名义对外出售。 为了显示分装产品的真实性,不少商家会通过视频的形式展示自己用正装产品进行了分装。在社交平台上,分装化妆品也因其使用便捷和低廉的价格受到追捧。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1年9月,某短视频平台就发布了化妆品分装违规处理公示,封禁了近20条商品链接,掀起了不小的波澜。该平台表示, 分装化妆品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 。
某网购平台也曾对化妆品分装销售行为重拳出击,在2017年就明令禁止商家出售个人分装化妆品,还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基础, 规定分装化妆品进行销售与生产化妆品进行销售为同一性质,都需要具备化妆品生产资质。
有品牌授权书就能
售卖分装化妆品?
记者调查发现
违规售卖隐藏深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电商平台上很难直接搜索到化妆品分装产品,不少卖家先是通过视频、笔记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询问,或是在评论区引流,再引导消费者至其他渠道完成交易。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上搜索“化妆品分装”,看到有的用户发布自制分装化妆品方便出门自用的笔记,点开后才发现其在售卖自制的分装化妆品。
用户“找我买正品店”发了多条KRYOLAN歌剧魅影遮瑕分装的笔记,点开笔记可以进入店铺购买。用户“云边有个小卖部o”同样在售卖KRYOLAN歌剧魅影中国三色遮瑕盘分装产品,在其平台店铺内显示,中国三色4克仅售25元。
记者算了一笔账,在KRYOLAN海外旗舰店,三色盘原价为339元,含量为40克,4克折算价要33.9元。
为了凸显真实性,用户“云边有个小卖部o”还在笔记中展示了授权证书。记者也从KRYOLAN歌剧魅影官方渠道得到证实:“云边有个小卖部o”店确实为KRYOLAN的经销商,销售自该公司采购KRYOLAN品牌产品,许可在小红书销售。授权销售产品为德国面具KRYOLAN盖世遮瑕盘(三色盘中国定制色)。
那么
获得官方授权的店铺
是否允许售卖分装化妆品呢?
分装产品真伪难辨
多管齐下规范市场
与几百元的正装相比,分装后的化妆品仅需几元、十几元,低廉的价格对于消费者来说极具诱惑力。而模糊的措辞与宣传又可能让消费者在搜索和购买过程中难以辨别商品的真伪和来源。
北京消费者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款热门品牌的化妆品分装产品。当时,商家宣称是正品分装。然而,张女士收到产品后,却发现这款分装产品无论是颜色、质地或者气味都与正品有所不同。
记者从KRYOLAN歌剧魅影中国三色遮瑕盘分装产品的“买家秀”中看到,分装的遮瑕盘底部贴了卖家自制的贴纸,除了标注产品名称、克重及保质期外,并无其他任何标识。记者浏览了多个卖家发布的分装化妆品产品图片,发现普遍没有正规标签。
事实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都对小样产品生产、标签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提到:
“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置化妆品”。
其中,虽未提及“分装”字样,但对于自行切割、加热、装盘并打印贴纸标签的化妆品产品来说已是“明令禁止”。
记者了解到
由于正品分装再售的行为
侵害了品牌方的利益
已经有品牌商家开始对这种侵权行为
进行跟踪打击
今年初,国货彩妆品牌彩棠起诉一网店店主蒋某,称其在未经授权情况下分装品牌旗下粉底液、修容等产品,并贴上品牌标签进行二次售卖,构成商标侵权。**判决品牌商家胜诉, 店主蒋某赔偿彩棠8000元 。
此外,未经许可自行分装售卖产品的行为,本身也存在法律风险。今年初, 屈臣氏因擅自配制化妆品,被处以罚款15万元并没收物品 ;国货彩妆品牌毛戈平展开了线上清查“分装产品”的行动, 对卖家涉嫌侵权的行为进行追责 ; 上海左右化妆品也因自行分装香水被处罚 。
深圳市思其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CEO伍岱麒对记者表示, 分装过程中的卫生条件难以保证,容易造成污染,影响产品的质量 。另外,分装行为可能会破坏原有产品的包装设计,使得消费者难以辨别真伪,给制假售假者制造了机会。
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认为,电商平台作为分装化妆品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应加强对分装化妆品的监管,明确标注品牌、产品规格等信息,对销售渠道进行限制。“化妆品分装生意多为小作坊式生意,需要监管部门、平台和品牌携手,多管齐下,以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的发展手段探索行业未来。”柏文喜说。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王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