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蓬溪:规范犬只管理 让城市更文明
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饲养宠物已成为部分市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一部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饲养犬只,但随之而来的不文明养犬行为给不少市民带来困扰,也给社会造成一些不良影响。养犬看似是“小家之事”,实则是关乎公共利益、城市文明的“大家共事”。
近日,为了进一步维护社会环境和公共秩序,营造文明养犬氛围,蓬溪县综合执法局联合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开展限养区犬只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11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县城限养区开展犬只集中整治行动,力促市民规范养犬。
宣传动员,提高文明养犬知晓率和行动率
近年来,随着《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的颁布,市民对美好生活的环境秩序需要越来越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也正在逐步增强,但仍然存在着部分养宠人士漠视法律法规,遛狗不牵狗绳、犬只随地大小便、遗弃流浪犬扰民、犬吠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文明养犬知晓率和行动率。县综合执法局通过“互联网+张贴通告+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在书香蓬溪、城市在线、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通告》,综合点击量达到1500余次,在社区、小区公示栏张贴《通告》60张,执法人员面对面宣传文明养犬500余人次。
集中整治,提高依法管理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方面,劝导查处有主犬只。执法人员在整治行动中,对城区主次人行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遛犬不栓绳、违规饲养禁养犬只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携犬不及时清理犬粪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查纠。截止目前,共教育纠正遛狗不栓绳、未清理粪便等不文明养犬50余起,依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当场处罚拒不清除粪便2起。另一方面,捕捉收容流浪犬只。近日,有市民反映“蓬溪县赤城镇南岭小区里面有三条野狗,无人进行处理,担心野狗伤人,存在安全隐患。” “上河街132号临河面有几只野狗,存在安全隐患。”县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队员调查走访摸清具体位置,并组织专业队伍对南岭小区3只流浪犬,上河街132号临河面5只流浪犬进行捕捉收容。
据统计,蓬溪县综合执法局自开展犬只管理工作以来,劝导不文明养犬700余起,捕捉收容流浪犬37只,为广大市民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下一步,该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城区犬只管理力度,同时也呼吁广大养狗人士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办理饲养手续,做到文明养犬、规范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