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26日,演员潘粤明工作室就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罚一事发表致歉信。文中称,对于在未充分了解产品及合作性质的情况下,将潘粤明肖像授权相关产品使用,导致消费者构成错误引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我方在此作出郑重道歉。
潘粤明工作室发致歉信。
致歉信中透露,在接到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通知后,潘粤明及团队第一时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工作。已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工作疏漏,自愿并完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并在第一时间终止相关合作,缴清全部罚款。今后绝不会开展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产品代言或肖像权合作。
编辑 吴冬妮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