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颐武的微博,短短116字,真的有12处语病?

2022年5月1日,在微博有920万粉丝的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颐武,因在其微博账号上发布的一段116字小文引发了关注。律师邓学平指出,这条116个字的微博中出现了12处语病。

张颐武的微博,短短116字,真的有12处语病?

张颐武教授微博原文及邓学平律师的修改

对此,张颐武教授回应称:“这真是对我太关心了,多谢了,但就是没有不通的。”那么,张颐武教授-博导的百字微博,到底有没有12处语病或者“不通的”呢?

张颐武的微博,短短116字,真的有12处语病?

北大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颐武

一、语病在张教授的116字微博中是客观存在着的。

例如,“这当然上海的所有人共同努力的结果”一句,就缺少谓语,致使句子结构残缺,主语“这”与宾语“结果”因此无法形成语义上的关联,副词“当然”也因此失去了修饰的对象。邓学平律师给此句补上了谓语动词“是”,这是正确无疑的。

张颐武的微博,短短116字,真的有12处语病?

律师邓学平

另外,在“现在把救治提高”一句中,介词“把”支配的宾语缺少中心语,邓律师为其补上“能力”(当然,也可以改为“水平”)一词,也是正确的。

二、语病数量没有邓律师指出的那么多。

邓学平律师指出的有些问题,属于不同的表达者在语言风格-修辞风格上的追求差异问题,不应视为语病。比如,邓律师认为,“专家作用不能忽视”应改为“专家(的)作用不能忽视”。其实,“专家作用”和“专家的作用”,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都是以“作用”为中心词的偏正结构的名词短语。

再如,邓律师认为“让全国的高水平专家多指点”一句,应改为“让全国高水平的专家多指点”,从音韵修饰的角度讲,调整助词“的”的位置并非完全没有意义,但“改后”和“改前”在语法和逻辑上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所以不能视为语病。

——这就是说,张颐武教授微博中确实存在着语病,但语病的数量并没有邓律师指出的那么多。

张颐武教授在回应中,表现出了大度宽容的心态,这是值得嘉许的。但是,张教授依然认为“没有不通的”,这只能是语言认知素养的问题了。

张颐武教授之回应微博的截图

顺便一提的是,有人认为邓学平律师是“傻二”,同时这样力挺张颐武教授−博导:“张颐武老师,我读研究生时,他已经是知名学者,那是他出个观点,我们老师就带我们一群研究生研究,然后让我们写文章批评,以博名。张教授的文字水平岂是某律师能撼动的?”

张颐武的微博,短短116字,真的有12处语病?

力挺者博文截图

读完这段“挺文”,不由自主地想到一句俗语:有其师必有其徒。这显然已经不是在探讨是非真伪的问题了,而是在拉大旗做虎皮:约定俗成是语言规范形成的基础法则和重要法则,从这个角度讲,邓学平律师和北大中文系教授张颐武以及所有汉语使用者处于同等的地位;一个人的汉语水平,与其身份、职业、职称没有必然的联系;汉语是母语,每个中国人都有规范使用汉语的责任和义务,也都有批评他人破坏汉语规范的责任和义务——如此一来,邓学平律师又怎么“撼动”不了“张教授的文字水平”呢?

——顺便补充一句:“张教授的文字水平岂是某律师能撼动的”是个病句:“水平”和“撼动”不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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