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号经省、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将此次事件定性为医疗责任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对患者进行安抚和补偿,同时责令院方向社会公开道歉。
我们了解一下事情的发展经过:1月1号产妇因为在家突发腹痛,拨打留120可电话一直占线,随后拨打110送往西安高新医院,医院却以核酸报告结果未出,拒绝接收,据家属反映4小时后产妇大出血,医院才接诊抢救,最终产妇安全,胎儿却无疾而终。
首先,事故责任: 西安高新医院位于西安高新区,是一所集医、教、研、保、防为一体的综合性 三级甲等医院 。为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 、延安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西安慈爱妇产医院医疗合作医院。名头很长,就不一一复制粘贴了,总之一句话在我国大西北算的一流水平的医院, 同时也是一家私立民营医院。
我们可以推断,家属及患者是第一时间就打算去高新医院就医,中途有将近5个小时一直等候核酸结果,这中间有很多问题值得深思。
疫情期间,国家明确规定,门诊患者住院必须要有当天的核酸报告结果为阴性才可以收治住院。但是,急诊患者可以通过疫情专用通道由经培训的专业转运人员送至缓冲隔离病房。如需手术,则由专业转运人员经专门电梯通道直达手术室的传染手术间(专设为来不及检测核酸结果的急诊患者,核酸检测不明,高度怀疑或者确诊为阳性的患者)进行手术。(各大医院都需要对门急诊,病房,手术室联合演练)
很明显,高新区医院并没有事先演练并且执行该项决定。推测可能是因为西安疫情防控压力过大,医院高层与其因为个别急诊患者承担医院防疫失控这么大的风险,不如简单的“一刀切”来的“安全,有效”。他们觉得可以牺牲少数患者来换取自身责任压力的减轻和自认为多数患者的“安全”,是及其自私、不负责任的。
关于基层医务人员,我觉得政府没有处理是明察秋毫的,这个悲剧发生主要是因为医院高层以疫情防控为理由,曲解防疫措施,没有真正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医院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工作。基层医务人员也只能向上逐级汇报,没有任何决定的权利。
还有,我们要思考的是整个西安独就一家高新区医院有这种情况还是普遍存在。我认为是普遍存在的,在孕妇5个多小时流血期间,患者家属在得知高新医院住院,必须要等核酸报告结果出来时,有没有询问其他医院有没有急诊患者紧急通道,还是得知所有医院都是如此,那么只能在这里干等。
事件虽然得到解决,但是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疫情防控该不该实行,怎么实行,怎么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护患者的权益,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步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