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审结的两个案子又被打包成一个案件进入诉讼这是怎么回事儿?
“我已经在网上找人帮我要债了,不用你们法院管了。” 七旬老人甲某“信心十足”地对向他了解情况的法官说到,殊不知正是这一做法让他陷入“重复诉讼”境地。
基本案情
今年3月,甲某曾分别以劳务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为由把乙某告到宁阳县法院,经宁阳县法院速裁团队法官依法审理,判决乙某偿还甲某欠款共计1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双方原本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乙某却恶意拖欠迟迟不肯付钱。
面对这种情况,甲某没有及时寻求法院帮助,而是想出了自己的“办法”。原来,他平时经常刷短视频打发时间,看到过“帮人要债”的广告信息视频,就通过某短视频平台联系了一家律所,提交了相关证据并支付了费用,律所人员依据证据资料向法院提出起诉。宁阳县法院速裁法官经审查后认定构成重复起诉并裁定驳回起诉。
厘清事情始末,法官对老人及其子女进行释法说理,告知老人对涉案债权可以选择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申请执行和解协议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提醒他们对网络平台上的广告信息提高辨识能力,尤其是要求转账、付费信息,以免造成损失,最后,还告知老人重复起诉行为会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等不良后果,帮助他认识到自身错误。
听完法官的一番讲解,老人对自己阴差阳错再次提起诉讼的行为懊悔不已,表示会听从法官建议,继续依靠法院维护自身权益。目前,老人13万余元涉案债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
案情解读
什么是重复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法官说法
禁止重复起诉原则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原则,是指对已经起诉、正在审理或者已经裁判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不得再行提起民事诉讼的程序规则。禁止重复起诉的目的在于防止同一纠纷事项重复处理,以免浪费司法资源,避免裁判冲突。对于已经造成重复起诉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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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阳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