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引産是否等同於故意殺人?#胎兒的生命權爭議

俞曉鼕故意殺害王煖煖導致胎兒被引産,但爲什麽仍被認定爲殺人未遂?

近日,不少網友詢問,王煖煖被俞曉鼕推下懸崖後幸運生還,但她腹中的胎兒已經被引産,這是否意味著孩子是被俞曉鼕殺害的,因此前院應該認定他的行爲爲殺人未遂。

對於網友的關切,隋律師表示理解,但從刑法的角度來看,俞曉鼕的行爲針對的犯罪對象是王煖煖,侵犯的法益是她的生命權,而非直接針對王煖煖腹中的胎兒。同時,無論在泰國還是中國,法律都認爲胎兒在出生前沒有生命權。因此,胎兒不能作爲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對象。因此,前院對王煖煖實施故意殺人行爲導致胎兒被引産而死亡,在中國的刑法中可以作爲故意殺人罪的量刑情節,但目前尚無報道稱泰國**對此作出了刑法評價。

強制引産是否等同於故意殺人?#胎兒的生命權爭議
強制引産是否等同於故意殺人?#胎兒的生命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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