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某水产公司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物质,面临法律责任

近日,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2024年佛山市靠前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该公示显示,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间,佛山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99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 共有4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禁用的化合物(3宗)、国家禁用的渔药(1宗)行为 ,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2.4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3500 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其中,1宗案件涉嫌犯罪, 已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佛山市丰万海水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3日,注册地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联村民委员会龙院村“龙口”(土名)(住所申报),法定代表人为刘海新。经营范围包括水产养殖,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

佛山某水产公司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物质,面临法律责任 佛山某水产公司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物质,面临法律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 李焕怡

信息来源: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声明:本站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本文由"没电了叭"自行发布,本站仅供存储和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lipbrief.com/news/8sjff7R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