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陕西西安的周先生走路时,被一个高空坠落的手机贴膜壳砸中脑袋。23日,周先生告诉九派新闻,他在路上走时,突然感觉头被砸中,当时大脑空白了几秒,本想着算了,结果一摸头,手上全是血,于是报警。
据他介绍,事发地共有两栋楼,约三四层高,砸伤自己的是一个手机贴膜的壳子。
警察来调查后,他前往医院检查,医生称,问题不严重,但还是建议其做脑部CT,打破伤风疫苗。
周先生说,“当时医生说伤口不大,我就没有继续检查,因为检查的话还要自己承担费用。”其称,警察表示,抛下的物件不是榔头、锤子等重物,这属于民事案件,建议其去法院起诉。
由于流程太长,周先生选择放弃起诉,也不需要赔偿,但希望高空抛物的人可以向他道歉。其表示,他是个成年人,这次受伤不严重,如果以后砸到小孩子,问题就严重了,希望高空抛物的人提高素质,重视问题。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高空抛物既是不文明行为,也侵犯了他人生命健康权。若造成严重后果,从建筑物或者其他⾼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周先生希望高空抛物人员赔礼道歉是合理合法的,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高空抛物人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向周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虽然高空抛物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但可以追究侵权人和物业的民事赔偿责任。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已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我国《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伤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可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