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融媒12月23日讯
01 《东阿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保障范围:
符合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特困人员家庭、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均以家庭(含单身家庭)为单位实施保障。
(一)特困人员家庭指:持有当地城镇户籍、经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人员家庭,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且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家庭;
(二)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指:持有县城区户籍、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且在本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持有县城区户籍、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且在本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四)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持有县城区户籍、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不低于90%,且在当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五)新就业无房职工指:持有县城区户籍、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在当地无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且毕业8年内在当地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六)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指:持有本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在本地无住房、稳定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02 县城区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至少1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且两年以上实际居住;单身(含离异)申请的,年龄需满3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三)申请家庭机动车辆购置价格、工商登记注册资金(资本)和各类非住宅类房屋总价值低于100000元;
(四)申请家庭在县城区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
(五)按照规定应当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03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县城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八年;单身申请的,年龄需满2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县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三)申请人在本县城区未租住公房、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单身申请的,父母在本县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按照规定应当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04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为本县城区以外的户口且在县城区实际居住,非本市户口的需取得《居住证》;单身申请的,年龄需满2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县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或累计满两年;
(三)申请家庭在本县城区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单身申请的,父母在本县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05 申报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其户籍或工作所在单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由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办理申请手续;
(二)审查。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逐级审查;
(三)公示。符合条件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相关网站或媒体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
(四)登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确定为保障对象,并予以登记;
(五)实施保障。住房保障部门与保障对象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或《东阿县城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各级材料审核单位应对申请人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06 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三)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四)家庭成员工商注册信息;
(五)家庭成员车辆信息;
(六)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七)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八)目前正在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并在房地产事务服务中心备案登记;
(九)按照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07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户口簿;
(三)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录(聘)用或调入手续;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六)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七)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八)家庭成员工商注册信息;
(九)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十)目前正在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并在房地产事务服务中心备案登记;
(十一)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十二)按照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08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户口簿;
(三)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录(聘)用或调入手续;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六)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七)家庭成员工商注册信息;
(八)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九)目前正在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并在房地产事务服务中心备案登记;
(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十一)按照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09 公租房资金来源:
(一)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公租房补助资金;
(二)从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中提出的公租房补充资金;
(三)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公租房的建设、收购、维护、管理和租赁补贴资金;
(四)各类企业及其他组织筹集的公租房资金;
(五)通过融资方式筹集的公租房资金;
(六)出租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回收的资金;
(七)社会捐赠等其他渠道筹集的公租房资金。
政府管理的公租房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专项用于公租房建设(筹集)、运营维护管理和租赁补贴等支出;政府管理的公租房租金收入,由公租房管理部门及时足额收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企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公租房和其他社会机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的收入和支出由产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管理。
10 东阿县公租房房源筹集与管理情况:
公租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政策、人口政策、公租房的需求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并充分考虑租赁对象工作、生活便利等因素,合理编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11 公租房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
(一)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收购或租赁的公租房;
(二)政府在较大新建住宅项目(含新建商品住房、城镇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
(三)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根据用工数量,在产业园区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中,可通过集中建设或长期租赁、配建等方式,增加集体宿舍形式的公租房供应,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的公租房;
(四)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公租房。
政府投资新建公租房以配建为主,也可相对集中建设。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新建公租房,应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公租房规定的,纳入当地公租房建设计划,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租房既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新建成套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为主,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优先安排公租房建设。
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建设公租房的建设用地,可以采取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供应,并将所建公租房的租金水平、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等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所建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公租房建设(筹集)和运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对公租房建设(筹集)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优惠政策执行。
公租房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公租房的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租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并在房地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载明公租房性质;属于共有的,应当注明共有份额,在公租房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投资者权益可以依法转让。
12 公租房的建设及运营管理资金方面是如何操作的:
近年来我县主要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由主管部门每年底报送下一年的保障计划及预算资金,经财政部门内部科室进行绩效审核后列入预算。
公租房的资金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进行运营管理。
收入方面,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上级财政下达的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二是从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中提出的公租房补充资金;三是每年的租金收取。
支出方面,主要用于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以及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建设维护和管理公租房的资金。
13 民政部门如何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进行核定:
根据《东阿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文件,明确民政部门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公租房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核定,提供其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民政部门对提出申请意向的家庭,经过申请人的法定授权,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上传至《山东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其户籍、住房、车辆、社保、纳税、经营等27项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处理,并依照核对反馈结果进行调查认定,计算家庭人均收入及刚性支出扣减情况,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待遇提供参考依据。
14 参保人员如何查询社保缴纳情况: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是登陆“爱山东”手机APP,选择“社保医保”功能中的查社保选项即可查询。
二是在微信、支付宝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即可查询。
三是拨打“12333”电话号码咨询,这个号码是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公益电话号码。
四是如上网或打电话不方便的情况下,可 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县社保中心大厅现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