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警宣 封面新闻记者 徐庆 图片由泸县警方提供
3月2日,四川泸县云龙镇一男子报警称:家里来了一群人要打他。接警后,民警迅速带队赶往现场处置。
经云龙镇派出所民警现场了解,报警男子余某家中的这群人是妻子古某的娘家人。此前,余某与古某时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余某长期饮酒后经常对妻子古某予以打骂。此次,余某酒后不仅打骂古某,甚至在打骂中拨打视频电话给古某娘家人。古某娘家人坐不住了,这才特意赶来,而余某见对方来势汹汹便报警。
泸县云龙镇派出所联合当地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人员来到余某家中进行调解。
为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3月5日,云龙派出所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人员来到余某家中就家庭纠纷进行调解,从法律层面和道德方面对余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教育引导余某夫妻二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多反思不足,少埋怨互怼。随后,在调解的基础上,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国反家庭暴力法》,对余某下达《家庭暴力告诫书》,警告其如再实施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川泸县警方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
记者了解到,这不是泸县警方首次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今年2月1日22时许,泸县牛滩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被丈夫殴打。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到,报警人周某某和施暴者黄某某系夫妻关系。当晚因家庭矛盾,黄某某以扇耳光、挥拳的方式对周某某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周某某脸部受伤。民警现场调解后对黄某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予以告诫。
2月20日,泸县太伏镇村民报警称老公打她,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报警人任某某和陈某某是夫妻关系,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随后拉扯,陈某某挥拳打向任某某脸部造成其受伤,民警现场调解并于2月26日对陈某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警方提醒,对于动辄使用暴力的行为,被加害人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对家暴说不,如果受到侵害,请拨打110报警。报警求助的,要保留报警回执,必要时可申请民警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告诫书可作为家暴证据。此外,也可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当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等求助。同时,及时就医、鉴定伤情。妥善保留诊疗记录、病历资料等,到伤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保留鉴定意见书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