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7日13点20分,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新强怡景苑小区附近,发生了一起杀人案。 其中两名大人当场死亡,受伤小孩被送往医院急诊外科救治。 嫌疑人砍人后骑车逃离了现场。
接到报警后,警方出动刑侦、治安等警种赶赴现场调查。
案件发生在城市主干道路边,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发生这样的血腥惨案,着实让人唏嘘。
据现场一名死者家属介绍, 死者刘永三是安康市汉滨区高新区村民,与妻子长期在城里租房子住,以打工为生。
事发前,刘永三曾和作案人见过面,还带着家人一起吃饭,没想到在返回市区时发生了这样的惨剧。
按理说,两家人都是认识的,为什么几个小时前还见过面的朋友,突然间就反目成仇,引发这样的悲剧。
事情还得从2012年开始说起。
1.讨薪不成,心生怨恨
2012年9月,被害人刘永三家要建盖新房,刘世平负责了房屋建盖工程。完工后,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刘永三拒绝向刘世平支付工程尾。
在这期间,刘世平多次跟刘永三协商,讨要尾款,可最终都没能成功。
直到2016年2月27日上午,刘世平再次到刘永三家讨要工钱,两人各说各有理,互不退让,发生了争执。
离开刘永三家后,刘世平心里越想越憋屈。想到这几年来,为了讨要工程尾款,好话说尽,道理讲尽,最终还是没要到钱…
他越想越气,最终,心中怨恨的魔鬼占了上风,生出报复的念头。
刘世平回到家中,找出弯刀和匕首藏在身上,骑摩托车到安康大道怡景苑小区前路段等待刘永三,准备伺机报复。
12点50分,刘永三骑着摩托车,载着妻子和9岁的儿子经过怡景苑小区门前。
刘世平看到后,骑着摩托车上前将刘永三的摩托车截停。拿出随身携带的弯刀和匕首朝刘永三和他的妻儿身上刺去。
刘永三和家人毫无防备,很快,他们的头部、胸部就被刘世平刺穿,夫妻俩当场身亡,9岁的儿子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
事发后,大家都对遭遇不幸的刘永三一家表示惋惜,并训斥作案人目无法纪、凶残暴虐、手段残忍,必须要依法严惩。
当天17点,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发布悬赏通告称,公安机关正全力追捕案犯。对提供线索,有重大贡献的,给予1~5万元现金奖励。
经过全市公安机关彻夜奋战,2月28日凌晨6点,犯罪嫌疑人刘世平在汉滨区张滩镇被抓获。
2018年3月30日,经******核准,安康市中级人民**依法对“2016.2.27”特大杀人案凶犯刘世平执行死刑。
至此,这段因经济纠纷引发的预谋杀人案尘埃落定,也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考。
刘世平为了一己私欲,视他人生命如草芥,胆大妄为,制造了惊天大案。人人生而平等,任何人都无权践踏别人的生命,他因此付出了代价。
另一方面,农民工讨要工钱一直是个社会问题,这一案件也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讨论。
2.农民工讨薪难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然而,拖欠工资始终是个社会问题。
建筑工人大多是千里迢迢,背井离乡出来打工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太不应该。有网友留言说:
“这年头要账难,欠帐是爷,要账是孙子。凡是外债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有哪一位敢说要账是件容易事?”
账难要,成了现今社会的一大通病。没钱还账不占多数,有钱不还的可为数不少。
躲债、逃债、赖债手段多种多样,债主无可奈何、苦不堪言。
要账人更是跑断腿、磨破嘴,债主苦苦求情,债务人振振有词、躲躲闪闪、拖拖拉拉,一笔账推拖几年、十几年,在人们眼中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欠薪问题,是农民工朋友外出打工遇到的典型的问题之一,也是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
2019年,老李是县里新华书店的老职工,一辈子兢兢业业,与人为善,和蔼可亲,平易近人。
然而退休后,却有点愁眉不展,成了一名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不说,还“无事可做”。
于是,在一个熟人的介绍下,到天津一家自行车公司当门卫。门卫这工作,要打起精神,防各种闲杂人等,还要防小偷。
工作不累,但是要熬时间、熬夜。对于上了年纪的人来讲,也算是个苦差事。
然而,老李在那里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却没有拿到一分钱。
老板每次都推三阻四,不是资金周转,就是生意亏损,以各种理由搪塞。
他还拍着胸脯打保票,让老李先回老家,资金周转过来了,会把钱打给他的。
由于介绍这份工作的是熟人,也有几分交情,所以没签合同,也没有什么有力的工作证明。
完全是讨薪无门啊!
老李心情郁闷,愁白了头,愁脱了发。老婆更是茶饭不思,眼泪直流!
老李对别人说,他现在有几个打算,要么去天津上门讨薪,要么报警,要么打媒体热线曝光…
在这个社会上,打工人是弱势群体,很多人没有维权意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工作证明,当权力受到侵害时,他们往往不知道以什么途径讨回公道。
有的人为了讨回拖欠工资,甚至铤而走险,像刘世平一样,从受害者变成了犯罪者。也常有农民工朋友因为拿不到工钱,而采取静坐、示威、跳楼等极端手段进行讨薪。
实例证明,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面对讨薪,农民工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3.法律维权才是正道
朋友拖欠19年劳务费,**用19天追回来了!
2001年,黄某雇请从事装修的朋友叶某帮他施工,过后一直没有支付相应的劳务费。
双方因此渐渐发生口角,甚至出现拳脚相向的情况。
这债一拖便是19年,2019年年底,叶某向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黄某支付劳务费及违约金。
信宜**立案后,了解了双方产生争执的情况,初步判定黄某是在斗气。于是,送达干警决定进行送达前调解。
经过辨法析理,黄某终于意识到,这件事情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不是斗气就可以回避的。
随后,该案在送达干警的努力下,成功达成调解意向。
2019年12月,送达干警将追讨回来的劳务费交到叶某手上。叶某激动地说:
“法官(送达干警),我追了整整19年啊,没想到,你们才用19天就帮我把钱追回来了,真好!”
2017年,罗某向孔某承包贵州省赫章县会展中心、民族中学等多个工地的钢筋笼工程。
施工期间拖欠穆某、晏某等50余名工人工资共计301352.10元。
2018年1月,赫章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令罗某在收到责令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所欠工人工资。但罗某从未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
在公安民警的督促下,罗某支付了穆某、晏某等22名部分工人工资共计57832元。
因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罗某被赫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被执行逮捕。
随后,贵州省赫章县人民**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责令罗某继续支付所欠工人工资。
另外,还有一起执行标的物网拍,优先偿还134万元农民工工资的案例。
2017年到2019年之间,40名农民工陆陆续续来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祥云县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他们所在的工厂经营不善,一直处于停业状态。虽然官司打赢了,但工人们却没有拿到工资。
大理中院、祥云**受理了工人们的执行申请后,两级**相互配合,通力合作。
靠前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全面清点、评估可供处置的财产,准备将可供执行的土地及工业生产用房进行拍卖。
2019年10月,经过两级**多方协调和努力,被执行人资产通过网络拍卖以1326万元成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被欠130余万元工资的40名工人全部优先获得了全额受偿。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实例证明,只有通过法律维权,才能真正维护广大农民工朋友的利益。
而作为一个健康的社会,我们也应该反思,
荷花看起来很漂亮,但是它们却吸取污泥获取营养,一个看起来庞大的企业,而滋养他们的正是最基层的农民工。
虽然他们每天挣得可能并不多,但那都是血汗钱,如果被人无端、恶意扣押,真的是很令人憎恶。
我们不应该忘记那些血的教训!希望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会越来越少,也希望法律可以真正的保护这些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