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余华英受审现场,受害人家属痛哭控诉,强烈要求严惩

来源:澎湃新闻

这是杨妞花27年前被拐卖后,再度见到“人贩子”余华英。

人贩子余华英受审现场,受害人家属痛哭控诉,强烈要求严惩

7月14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在贵州贵阳中院开庭审理。这一天,杨妞花等了太久。

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谋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

庭审于当日上午10时开始。开庭前,不少丢失孩子的寻亲家长聚集在法院门口,他们一方面希望引起媒介关注,另一方面也在关注“人贩子” 余华英的受审情况。此次庭审中,只有杨妞花1名受害人出庭,另有2名受害者委托律师参加庭审,其余8名受害者中,尚有1人下落不明外,其他7人均未参加庭审。

澎湃新闻记者与该案受害人家属、部分寻亲家长一道全程参加了旁听,贵阳中院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此案,成员分别为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

庭审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和追加起诉决定书,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庭审中,对于当年作案的许多细节,余华英多说“记不清了”。她承认自己拐卖11名儿童的罪行,但否认在拐卖途中有恐吓、虐待被拐儿童的行为。公诉机关认为,余华英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判处余华英死刑。在最后陈述阶段,余华英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道歉,希望合议庭在量刑上予以从轻。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7年后的审判:被拐者再见人贩子百感交集

7月14日上午10时5分许,余华英从杨妞花身旁的入口进入法庭。再见到“仇人”的那一刻,杨妞花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几乎是同时,坐在旁听席的杨妞花姐姐也哭了。

根据检方的指控,杨妞花是余华英自1993年1月起拐卖的第7名儿童,也是其拐卖的第1名女童。1995年冬,时年5岁的杨妞花在贵州贵阳被余华英拐走,自那以后,她再也没有见到过余华英。但27年过去了,余华英的样貌始终深深地印在杨妞花的脑海里。

即将满60岁的余华英头发花白,长脸、高颧骨,两颊凹陷。在回答审判长提问时,余华英全程说着方言。她说,她是云南人,白族,但到重庆重新办理身份证时将民族改成了汉族。

审判长在讯问时提到她的女儿时,余华英哽咽了。1987年1月,刚满23岁的余华英与丈夫王某文生下女儿王梅花。几年以后,余华英在外打工时与比她大20岁的龚某良相识,从此走上了拐卖人口的犯罪道路。而按照余华英的供述,第一个被贩卖的孩子就是两人同居期间生下的私生子。

对于卖掉自己与龚某良所生的私生子一事,余华英在庭上称,当时她与龚某良都有家室,也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于是就把孩子卖到河北邯郸。

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审判长、被害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余华英的辩护人分别向余华英发问。

在回答每一起案件的作案时间、租房的具体位置、房东的姓名、被拐儿童家长身份、买家信息等问题时,余华英几乎都说“记不清了”“我不晓得”。但对于部分情节,余华英又记得特别清楚,例如公诉人询问余华英在遵义拐卖两兄弟卖了多少钱时,余华英清楚地回答一个卖了3800元,一个卖了4200元。公诉人问余华英拐走小孩有没有给他们买糖果、冰棒等食物,余华英回答“有”。公诉人又问这些食品中有没有掺入其他物品,余华英回答“没有”。公诉人问把孩子拐走后路上他们是否哭闹,余华英回答说“不哭闹”。

在举证质证阶段,余华英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基本没有异议。杨妞花及其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杨妞花被拐走时,因为杨妞花不听话,余华英曾威胁要把杨妞花从车上扔下去、连踹杨妞花十几脚并用开水烫杨妞花的头,对此余华英否认,并称她从未虐待过被拐儿童。杨妞花的代理人认为,在余华英未给被拐儿童吃安眠药之类物品的情况下,11名被拐儿童在长达几天甚至十几天的时间里,不可能没有一个不哭不闹,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余华英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

迟来的道歉:公诉人建议判死刑,被告人请求轻判

余华英在庭审中曾两次表达对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歉意:一次是为自己辩解时,余华英双手合十,说出了“对不起”;另一次是在最后陈述时,余华英表示其已认罪、悔罪,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表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1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余华英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公诉人当庭建议合议庭判处余华英死刑。

余华英的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没有异议,但在量刑方面,希望合议庭充分考虑到余华英在每一起案件中所起到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余华英在2009年出狱后再也没有拐卖儿童的违法行为等情节,酌情判决。

此后,公诉人就余华英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回应,并重申建议合议庭判处余华英死刑。

本案中3名被害人的代理人同意公诉人发表的定罪量刑建议,并重申余华英的行为给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不会因为余华英的一句“对不起”就换回一句“没关系”。杨妞花的代理人同时表示,余华英2004年被判刑,从此次庭审的情况来看,之前的刑事处罚并未让余华英良心发现从而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此次公诉机关指控的多起犯罪事实,是警方查出之后审讯余华英,她才承认的,可见余华英此前没有认罪悔罪。

轮到杨妞花发言时,她突然起身,当场下跪,哭着请求法庭重判余华英。

该案刑事部分审理完毕后,合议庭对该案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该案三名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分别提出了40余万元、40余万元和881万余元的赔偿请求。余华英称,她愿意赔偿被害人,但没有赔偿能力。余华英说,她在老家还有一套砖瓦房一直空着,但是没有办理过产权证。

澎湃新闻曾在开庭前夕前往余华英所说的房屋处。这是她和丈夫王某文结婚后建的,现因年久无人居住而荒废,院前的杂草无人清理,已长至两米高。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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