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一,“甘肃酒泉公益诉讼消除障碍,让爱无‘碍’”

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这部温暖了亿万人民的法律将检察公益诉讼明确规定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老年人等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获取社会服务的重要保障,是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重要举措。对此,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

一加一,“甘肃酒泉公益诉讼消除障碍,让爱无‘碍’”
一加一,“甘肃酒泉公益诉讼消除障碍,让爱无‘碍’”

“一份调研报告+一场座谈会”

为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有效贯彻实施,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着力破解民生难题,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残联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的报告中指出的问题作为调查重点,针对城区基础保障设施不完善,无障碍设施改造不实用,无障碍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15个乡镇全面覆盖进行深入排查,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及残疾人代表、甘肃省酒泉市益心为公志愿者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梳理难点问题,重点理清部门间职能分工与协作路径,在跨领域、跨部门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一批案件+一场宣告送达”

为确保检察建议掷地有声、落地有效,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将对无障碍环境有需求的群众的切身感受作为唯一检验标准,以调查问卷为切入口,深入开展实地调查,并联合残联、残疾人代表在甘肃省酒泉市鼓楼周边开展无障碍环境体验活动。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甘肃省酒泉市“益心为公”志愿者召开公开听证会,各界代表纷纷畅所欲言,对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一致好评。会后,向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7件,并与被建议单位面对面沟通释法说理,促使被建议单位自觉落实检察建议并及时反馈,有效提升检察建议刚性。

“一份机制+一支队伍”

为合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以召开圆桌会议为契机,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残联、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老龄委、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住建局等单位、部门充分沟通,建立城市更新中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保护合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桥梁作用,吸收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残联、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老龄委热心公益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邀请甘肃省酒泉市“益心为公”志愿者中相关专业人员、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等为行政机关检察建议问题整改中遇到的难题提供支持指导,合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益问题。

下一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为契机,坚决扛起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益保护责任,聚焦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急难愁盼,打通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社会生活的“最后一公里”,助力提升全体人民的生活品质。

来源: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撰稿:薛超

通讯员:崔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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