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9时许,重庆梁平区一制袋厂发生火灾。厂房内发出橙色火光,天空中黑烟弥漫。厂房负责人王先生称,事发时自己在睡觉,被妻子叫醒称隔壁厂房失火,大火蔓延到自家厂房了,“燃到我家的墙壁了,我们就用我们的消防栓和水灭火”。王先生称疫情期间隔壁厂房无人上班,不知是何原因导致起火,事发后消防人员赶到现场。截至11时许,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回复称,大火尚未完全扑灭,救援人员仍在现场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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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提示:1、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职责, 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3、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4、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的铺设应有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有接地,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5、厂区内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生产加存工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放,严禁厂区内存在从业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的场所。(来源:黄石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