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某婚介所,情牵广州-无锡结“孽缘”
今天还是跟往常一样到律所上班,在那里整理完材料,目光游移在手机跟案源网页之间,忽然手机铃声响起,一条匿名咨询推送了过来。我打开小程序看到几行字:“请问可以咨询离婚问题吗?婚介所介绍闪婚的,婚后一个月发现真的不适合。”我简单回复后,对方的手机号就显示出来了。
刚开始我打电话过去,对方可能因为是陌生号码,所以没有接听。于是我输入手机号搜到了对方的微信,说明添加意向之后,对方就通过好友验证了。
原来,匿名咨询者名叫小M,广东广州人,通过一个朋友把自己的征婚信息发给了贵州的一个婚姻介绍所,没多久婚介所就给小M介绍了一个江苏无锡的男孩王浩,两人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在婚介所的动员之下,小M 跟王浩第二天就办理结婚登记,并且成功领取结婚证。从结婚到现在,两个人一起生活了60天,但是现在小M特别苦恼,简直快要发疯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小M本来是在广州某企业孵化公司工作,父母及亲朋好友也都在广州,又是家里独生女,不论是工作还是收入,抑或是家境环境,都要比无锡这边优越。加之父母思女情切,觉得女儿是下嫁到无锡的,也一直反对这门婚事。小M来无锡生活两个月,不论是饮食还是生活节奏都很不习惯,在无锡也没有朋友,也没有工作,除了婆家人,举目无亲。丈夫王浩又不让小M出去工作,小M只能呆在家里,安静的做一个宅女,每天除了吃饭就是刷剧打发时间。如此无聊的日子,她感觉自己就要疯掉了,所以想结束这段短暂的婚姻。
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咨询,小M想问“有没有办法可以少退一点彩礼”。根据小M跟王浩的沟通,王浩也同意离婚,但是必须归还所有的彩礼。关于彩礼,在二人领结婚证之前,王浩转给了婚介所22万,婚介所只给了小M12万,到现在小M已经花了6万。但是小M觉得自己放弃广州优厚的工作,撇下了养育自己的父母来到无锡,因为不合适而离婚,却还要退彩礼,来无锡一趟自己由未婚变成了二婚,觉得不甘心。同时,王浩一家包括公婆都对自己特别好,离婚会让两位老人伤心,自己提出离婚也于心不忍。但是小M真的无法适应这里的环境,再呆下去就要疯了,无奈只能忍痛离婚,想回到自己父母的怀抱。
在我国,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财物。当婚姻缔结的目的无法实现时,应依据法律规定返还彩礼。******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第六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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