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在写跑步时写道,别人总是认为坚持跑步和意志力有很大的关系,但是他自己却不这么认为。 他认为跑步这项运动适合他的性情,只有真正热爱才能坚持下去,和意志力没有多大的关系。 一件事情如果不是真正喜欢,但凭意志力再强,也很难坚持下去。
他的这个观点给我的感受不是坚持和意志力的关系,而是 坚持自我和意见领袖应该如何取舍 。我自小是个随大流的人,遇事没主见。如果非要我拿主意,我也往往凭感觉走,很容易在感性和理性之间迷失,凭经验、看感觉。
这就造成一方面,由我拿主意的事情最后都办得不太完美,另一方面是再让我拿主意我就愿意往后缩。以上说的是“公共事件”—公司的事、家庭的事等等。
而我自己的事情,带来的影响是,患得患失。在每一个无关紧要的环节也力求做到完美,就是强迫症的那种特质。
为什么在这两种事件上,自己的表现恰恰相反。如果表现一致,那就真是性情所致,无可厚非,或者说无计可施。但是表现截然不同,就不得不值得反思了。
两种事件的最大区别,如果不考虑环境因素,就是公共事件需要顾及无形的意见领袖,而私人事件可以做到坚持自我。
而像我这种“没主见”的人,意见领袖是一个强大的存在,在它的光辉照耀下,坚持自我无地存活,也就很难根据理性做出决断;相反,某一类太过主见的人,意见领袖在他头上只是微弱的一道光,可能在坚持自我的照射下,灯光微不足道,这部分人会被打上固执己见的标签,不能做出正确决断的情况也不少。
这是两个极端!!!
最和谐的情况就是居中, 在坚持自我和意见领袖之间找到平衡。 两个极端的情况是坚持自我和意见领袖分居两端,距离最远,做决断时只能顾此失彼,有部分人昂胸站在坚持自我一端,另一部分人蜷缩在意见领袖一端。
如何理解找到平衡?就是在跷跷板的两端,意见领袖和坚持自我都向中间移动,在一个人身上做到两者的最近距离。 往左边看,坚持自我离的很近,往右看意见领袖也不远,头上的这两盏灯同样的亮度,无光辉强弱之分。 这样才能在裁决之时,看清事情的本质,在哪个方向看都没有光辉的远近造成的阴影。这样才能做出最接近正确的决定,具有领导力就是这种境界。
意见领袖看似无懈可击,但也必须拥有自己的观点;坚持自我无可厚非,但也必须考量大家的意见。如此看来,最近的网络流行语“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就有点坚持自我了。
写到这里,回头看开头村上春树的例子或许有点不合适,但以上观点却是在他的那段文字里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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