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露微博霍尊(霍尊女友陈露最终判多久)

陈露微博霍尊

陈露微博霍尊(霍尊女友陈露最终判多久)

深夜,霍尊前女友陈露再次发声:“隐藏微博是因为这些聊天记录是他的耻辱柱,同时也将我死死钉在了上面。”她很后悔,“我也对不起我的父母,朋友,家人,对不起那些一直支持我的人,但我最对不起的人也许是我自己吧。”

陈露微博霍尊(霍尊女友陈露最终判多久)

这些话,可以看作是陈露白天对撤掉“聊天记录”那条微博的回应!毕竟这条劲爆的消息杀伤力太大,将霍尊的星途尽毁!

正如霍尊自己所说,“就在刚才,我失去了所有!回首过去,和本该有的将来,一切如梦幻泡影!”

关于这一点,有一位网友总结的很到位:陈露再发长文放大招,波及节目组业内人士,三招让霍尊难再翻身!靠前、身边好友被牵连!第二、节目组被推上风口浪尖!第三、涉及众多业内人士,恐怕他要得罪整个演艺圈了!

九年的恋爱长跑到最后成了狗血剧情!他们的爱情成了一幕幕血淋淋的悲剧,反复把伤口剥开曝光在阳光下,让无数人侧目,我相信这样的结果不是霍尊和陈露的初衷!成熟的爱情即便分手,也是彼此留一份体面,一别两宽,各自安好!但在这里,网友们看到的却是惨烈!

对于陈露,有不少网友认为她的做法欠妥:

1、从一系列的动作看,女孩也不值得人同情!分手了就分手,可以撕对方渣,但把两个人聊天记录拿出来确实有些不道德了。先不去判断霍尊的品德,但你拿出属于两个人私下的聊天记录确实太不道德了。

2、分手要给自己留点尊严,不要输了爱情,又输了人品。天涯何处无芳草,强扭的瓜不甜!这样曝光前男友的私密信息,就是越来越low了。

3、好聚好散,两‬个人的事私下去解决!曝光等于把霍尊毁了,他的事业毁了,对你也没好处。他不是吴亦凡,又‬没有犯法。

对此,陈露的回复是,“从被恐吓的那天开始就没有想过再复合了,从头到尾我都只是想要一个交代,一个真诚的道歉,从靠前条微博到今天,我给足了时间,只为求一个善终。”

至于为什么会曝光聊天记录,她说,“至于所谓的录音记录这些,都是发生在恐吓事件之后,我一个没有背景的舞蹈演员,在碰到了这样的事情后选择凡事留个心眼,有错吗?”

剧情再次反转!又有‬不少网友开始心疼陈露!

1、本来霍尊先开口让女方出价!女方在和霍尊谈恋爱为他花了几百万难道不是钱?结果霍尊找朋友策划以乔迁的理由把她约出来,约出来后进行恐吓,威胁女方放弃赔偿要不然送去坐牢。钱是霍尊先提出给的结果又把人阴了一顿,请问在你的三观里这不构成犯罪?

2、他不配做公众人物!威胁恐吓已经在知法犯法的边缘。把老实人逼急了,只能用舆论找回公道,参考阿里蒋凡的太太董花花,如果不是公众舆论,她也一样被欺负的体无完肤。事业,他的事业靠流量,就要接受作恶后流量的反噬,愿赌服输懂么!

陈露微博霍尊(霍尊女友陈露最终判多久)

一场旷日持久,双输的爱情走到这里,也算是彻底见底了!始于美好,毁于不堪,悲剧的结尾,往往让人猝不及防!镜头里霍尊翩翩君子、温润如玉的形象,晚上间让“海狗丸”霸屏!这种同归于尽的爱情,真的是不要也罢!

陈露微博霍尊(霍尊女友陈露最终判多久)

陈露说,“到今天,感情早已丢失,钱财付诸东流,当时都是自愿且幸福的,是我自己遇人不淑,目光不佳,我得到的是一个用九年换来的教训!”

爱情很美好,但是人品有好坏!在我看来,这也是给无数恋爱中的男女一个警示吧!爱就好好爱,不爱就果断放手,千万不要让丑陋的人性参与到爱情中来,最后落得个狗血满城!

悲剧爱情的结果就是让无数人不敢再相信爱情,这样的飞蛾扑火会毁了很多人对爱情的憧憬和向往!较好的爱情本该是一场势均力敌的爱情!有了你,我幸福;没有你,我也能享受人间美好!不依附不委屈不违心,彻底放飞自我,人生苦短,要有潇洒爱一回的能力,否则就安心做好自己的小日子,不参与这世间的纷纷扰扰,爱恨情仇,也是一种修行……

霍尊女友陈露最终判多久

歌手霍尊与前女友陈露的纠纷曾引发社会关注。霍尊与家人于8月下旬向上海警方报案。

12月23日下午,据澎湃新闻报道,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获悉,因陈某涉嫌敲诈勒索,已于12月22日对陈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陈露微博霍尊(霍尊女友陈露最终判多久)

澎湃新闻报道截图

涉嫌敲诈勒索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如何区分男女朋友分手时的协商谈判和敲诈勒索?分手时,哪些费用可以要回或收取?一方能否对另一方提出“青春补偿”?围绕这些问题,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两位法律专家进行解析。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伟解释,分手协商谈判中,一方利用信息差、对方较弱的心理等因素形成的优势地位争取更多利益,本质上依然是正当的民事私权行使方式。倘若以揭发隐私、披露某种秘密等相要挟,作为一种加害条件,就会演变为敲诈勒索。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表示,从网络上披露的一些情况来看,陈某的涉案数额可能已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量刑或在10年以上。但考虑本案双方关系的特殊性,以及一方若存在过错,**或许不会判处如此严厉的刑罚。

律师解析:分手谈判还是敲诈勒索?

若以曝光隐私威逼索财,便涉嫌敲诈勒索

如何区分分手时的谈判和敲诈勒索?胡永平说,双方分手时,一方以感情受到伤害、浪费了青春等为由,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如果另一方是自愿给予,法律不会过问。如若一方以曝光其隐私或其他不利于对方的事实相威逼,那么就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胡永平解释,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因此,二者的区别就是当事人是否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索要钱财。

“关键在于看涉嫌敲诈一方是否有‘以将要实施某种积极的侵害行为手段威胁对方’的客观表现,双方是否处于明显不对等的地位。”冯伟说,谈判中的优势地位不同于敲诈勒索。一方利用信息差、对方较弱的心理等因素形成的优势地位,在谈判协商中争取更多利益,本质上依然是正当的民事私权的行使方式。但是,倘若抓住对方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以揭发隐私、披露某种秘密、揭发违法事实等相要挟,作为一种加害条件,就会演变为敲诈勒索。

陈露微博霍尊(霍尊女友陈露最终判多久)

霍尊与陈露合照

若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或将面临10年以上刑期并处罚金

涉嫌敲诈勒索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胡永平表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胡永平提到,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7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规定,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敲诈勒索”。

胡永平说,从网络上披露的情况来看,陈某的涉案数额可能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量刑在10年以上。但考虑本案双方关系的特殊性,以及一方若存在一定过错,**或许不会判处如此严厉的刑罚。

冯伟同样提到,陈某一旦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后果。

一些男女朋友在交往时,或许不太会计较金钱等方面的得失。而分手时,哪些费用可以要回或收取?一方能提出青春补偿吗?冯伟解释,如果赠与的财物只是为了表达情侣之间的爱意主动给付,或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的,按照一般生活经验,属于一般性赠与,只要交付,财物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化,属于无偿给予对方,收礼物的一方可不予返还。

“如果赠与的财物是以结婚为前提,比如购房、购车这样的大额开支,有结婚‘彩礼’的性质,两人分手后赠与目的落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受赠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冯伟说。

胡永平还提到,恋爱期间,双方互赠一些财物,可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如果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也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

关于“青春补偿费”,胡永平和冯伟均表示,这在法律上没有依据。根据交往的具体情况,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法律并不禁止。但是,如果一方本不愿意支付补偿,另一方通过要挟、恐吓等手段强行索取,则会构成犯罪。

律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谈判合法合理

若以威胁等手段索要不该得财产也可能涉嫌敲诈

离婚时财产分割谈判与恋爱双方分手时的谈判有区别吗?是否会涉嫌敲诈勒索?

冯伟解释,婚姻破裂后的财产分割,男女双方本身对家庭财产拥有共同所有权,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合法合情合理。针对并未进入婚姻的恋爱双方来说,双方本身一般不会形成共同的财产,对于对方的财产,一方往往缺乏合理的所有权诉求。

胡永平提到,婚内财产分割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而且法律规定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而男女朋友分手索要青春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婚内财产分割与婚前索要钱财的行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离婚后,如果以曝光隐私等手段威胁、恐吓对方并索要钱财的,也会涉嫌敲诈勒索,它跟婚前的性质是一样的。

“在离婚纠纷中,一方可能也会有多占多得甚至是敲诈的情绪。但是,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本身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则,除非双方自愿达成分割协议。如果一方利用掌握的对方的隐私等把柄,通过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获得本不该得的过多份额的财产,也会构成犯罪。”冯伟说。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

编辑 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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