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2023年诺贝尔奖的陆续揭晓,女性科技工作者再次成为科学界和大众关注的热点。考里科等3名女性科学家的获奖,表明女性在科技领域的参与度正在显著提升。随着全世界女性科技人才队伍规模的不断扩大,女性科技工作者面临社会性别偏见、科技参与和机会的不平等、内部结构不均衡、家庭工作平衡等挑战引发更广泛关注。近年来,中国高度重视女性科技工作者,通过各类政策和措施为女性科技工作者的科研活动提供有力支持。建议未来进一步关注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权益保护,为培养更多中国女性科学家创造良好环境。
1. 引言
随着2023年诺贝尔奖的陆续揭晓,女性科技工作者再次成为科学界和大众关注的热点。当地时间10月2日,瑞典卡罗琳医学院宣布将2023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德国生物技术公司的科学家卡塔琳·考里科( Karikó)和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德鲁·韦斯曼(Drew ),以表彰他们在信使核糖核酸(mRNA)研究上的突破性发现。卡塔琳·考里科成为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中的第13位女性科学家。10月3日,瑞典皇家科学院宣布,将2023年诺贝尔物理学奖授予瑞典隆德大学的女性物理学家安妮·吕利耶(Anne L')与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的皮埃尔·阿戈斯蒂尼( )、马克斯普朗克量子光学研究所费伦茨·克劳斯( ),以表彰他们将产生阿秒光脉冲的实验方法用于研究物质的电子动力学。安妮·吕利耶成为第5位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女性。10月6日,诺贝尔委员会宣布,将2023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伊朗女记者纳尔吉斯·穆罕默迪( ),以表彰她反对伊朗妇女受压迫,为促进所有人的人权和自由进行抗争。10月9日,瑞典皇家科学院宣布,将202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美国哈佛大学经济系教授克劳迪娅·戈尔丁( ),以表彰她增进了人们对女性劳动力市场结果的理解。克劳迪娅·戈尔丁成为第3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
考里科、吕利耶、戈尔丁3位女科学家的获奖,让人们对于女性科学家的讨论和思考更加热烈。事实上,女性诺贝尔科学奖得主在诺贝尔奖的百年历史中较为少见,但近些年来女性科学奖获奖的比例正在显著增高。根据诺贝尔奖官网数据,自1901年诺贝尔奖首次颁发以来至2022年,除去重复获奖者,共有954名个人和27个组织获奖。其中,女性获奖者仅60名,占总人数的6.29%;自然科学领域的占比则更低。其中,诺贝尔物理学奖4名,诺贝尔化学奖8名,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12名,诺贝尔文学奖17名,诺贝尔和平奖18名,诺贝尔经济学奖2名;玛丽·居里两次获得诺贝尔奖(1903年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1911年获得诺贝尔化学奖);屠呦呦于2015年10月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是首位获科学类诺贝尔奖的中国本土科学家。2023年,截至10月9日,已公布的11名诺贝尔奖获奖者中,有4名女性获奖,占比高达36.36%;诺贝尔奖是“男性科学家领地”的现象,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戈尔丁在其新作《事业还是家庭?——女性追求平等的百年旅程》中指出的那样,科学技术是赋予女性经济权力、促进性别平等的重要途径[1]。在科学领域,女性也正逐渐获得更多的参与机会。因此,如何在科技领域赋予女性更平等的权力,如何培养更多的女性科技人才、提升女性科技工作者权益,一直为国内外学者所关注[2,3,4]。
2. 新形势下女性科技工作者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2023年3月7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António )在妇女地位委员会第67届会议上指出,在科技创新领域缩小性别差距正当其时,全面提升女性对科学技术的贡献将造福全人类。他指出,“在技术突飞猛进的同时,妇女和女孩却被落在了后面”。在科技行业,男性人数是女性的两倍,人工智能领域的女性员工数量更是只占到约1/5;在科学类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女性的比例仅有3%[5]。
科技和性别是互构的,性别平等必定会促进科技发展,科技进步也会重构性别关系。虽然科技的发展改变了过去以劳动力分配为主的社会分工,大大促进了女性的平等发展;但在科技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女性科技工作者的研究和关注仍有待加强[6]。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戈尔丁,曾在其1990年出版的《理解性别差距:美国女性的经济史》一书中指出,技术变革对女性的劳动力参与率和收入水平有重要影响[7]。2008年,她在与劳伦斯·卡茨( Katz)合著的《教育与技术之间的竞赛》[8]中进一步指出,美国在20世纪末期时面临的教育与技术之间的失衡,导致了性别收入不平等的加剧。
女性科技工作者、女科学家及其面对的挑战与困境,在不少国家已经引起研究者的关注。美国对女性科学家地位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关注女性在科学界受到歧视的现象,并试图通过若干性别理论解释女性科技工作者所面临的困境和挑战[9]。荷兰对女科学家的职业和个人生活展开研究,发现大多数女性在科学兴趣、科研选择方面,基于女性个人特点(工作、家庭、信仰和价值观等)做出了一定的妥协[10]。西班牙地区的研究则显示,许多媒体对女性科技工作者的传播,会同时强调她们作为照料者的角色和在科学领域的独特性,存在对女性科技工作者形象塑造的陈旧观念[11]。基于对欠发达地区加纳、肯尼亚和印度喀拉拉邦293名科学家的调查,等人发现女性之所以比男性更难从事科学研究事业,主要在于教育增加了女性职业选择受限的可能性[12]。综合来看,全球的女性科技工作者要在事业上取得一定突破,就必须在教育获得、个人品质、家庭婚姻及工作环境、社会环境方面取得更加突出的表现[13]。对中国科学院女院士的计量分析也显示,女性从事科学研究依然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不但人员总量偏少,而且杰出女性获得国家认可的难度更大[14]。整体来看,全球的女性科技工作者普遍面临以下几方面的困境与挑战:
一是面临一定的社会性别偏见。全球不同地区的研究均表明,性别偏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女性科技工作者的角色表现和学术地位,而这种偏见主要来自传统文化、社会结构或制度层次的问题[15]。即便是在影视作品中,女性科学家的形象也难以逃离被“凝视”的状态,更无法摆脱性别对于她们职业发展的桎梏[16]。科学领域中“女性相对缺失”,存在于社会化过程、科学分工、学术研究风格、科学活动特点、科学承认、事业与家庭的关系几个方面,社会文化和科学文化中都存在明显的性别偏见,不利于大多女性成为科技工作者[17]。
性别偏见也一直都被置入科学的职业化中。女性不适合学习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刻板印象,已经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20世纪以来,随着越来越多女性接受现代高等教育,科学领域逐渐解开对女性的职业限制,但直到今天,女性不适合学习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观念依然存在,成为限制女性成为科学家的重要障碍[18]。在科技人才的筛选过程中,许多优秀的女性会因为固有的偏见而无法进入科研领域或者出现职业天花板,甚至女性对自己的要求、期待,也都不可避免受到传统性别观念的制约,在择业时不经意就被束缚在条框之内,从而远离科技领域。在部分领域,由于缺乏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参与,科技成果往往未必呈现性别中立。以人工智能为例,男性机器人往往扮演领导者角色和骨干力量,负责探索海洋、遨游太空等,而女性机器人则多扮演助手角色,定位于服务。这种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性别设定,其根源正在于当今的社会分工仍然以性别作为依据,缺乏真正意义上的性别平等观念。
二是女性科技参与和机会的不平等。在科技的诸多领域,女性的参与机会都相对有限。
首先,是从事科技领域的学习工作机会更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女性仅占全球STEM(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毕业生的29.3%[19]。与此同时,基于全球83个国家、13个学科自1955年以来活跃的论文发表学者的研究数据表明,女性研究者的比例虽然有所提升,但也只占到了27%,且存在严重的学科差异[20]。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成果数量往往也只是同年龄组男性科学家的一半到三分之二,出现了所谓女性科学家“科研产出之谜”(the )[21]。
其次,是在部分科技领域缺乏应有的技术领导力。以中国的传统农业技术为例,随着改*开放后大量男性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市,许多女性滞留在农村从事农业劳作,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的中坚力量。2020年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农村在业女性中,从事农业劳动的比例为60.5%[22]。但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农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比30.56%,相对农业人口整体来说,缺乏对农业科学知识和技能的领导力,尤其在农业企业和合作社中缺乏应参与,技术可及性远不如男性,这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农业生产力的提升[23]。在新兴的数字领域,女性同样落后。2023年,联合国妇女署将国际妇女节的主题定为“数字包容:创新和技术推动性别平等”( and for ),正是为了呼吁缩小数字领域的性别鸿沟,推动科技在提升性别平等方面的重要性。联合国国际电信联盟(ITU)的报告《衡量数字化发展:2022年事实与数字》显示,全球有69%的男性使用互联网,而使用互联网的女性占比为63%。在全球30亿没有接入互联网的人口中,绝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的妇女和女孩[24]。在信息技术**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如果女性的科技资源可及性落后于男性,将阻碍女性为科技发展提供贡献。
三是女性科技工作者人口内部结构的不均衡。一方面,是全世界女性科技工作者都存在明显的“泄漏管道(Leaky )”现象[25]:相较于普通女职工所面临的职业天花板,女性科技工作者在职称晋升上遇到的困难,被学术界称为“泄漏管道”,即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领域成为代表不足的少数群体:在女性的童年和青春期,由于人们对STEM领域的刻板印象,父母对女儿的期望、同伴之间的规范,以及与个人目标的不契合,都会使女孩远离STEM领域,丧失科研兴趣;在即将成年的时期,女性又会因为感觉自己不适合STEM课程,缺乏女性榜样,从而避开STEM专业或过早离开;在成年早期到中期,招聘和晋升中微妙的性别偏见、对科学工作的偏见评估、非包容性的部门氛围、兼顾工作和家庭的责任,以及在与家庭相关的困难,会再次削弱女性继续留在STEM领域的可能性。最终呈现的结果就是,在科技领域低端的研究中,男女性别差异并不明显,但在高等奖项、高等职位、高等职称方面女性则越来越少[26];女性在科技领域的高层次队伍中占比不高、代表性不足,女性科技领军人才匮乏[27,28,29]。中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数据也显示,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学科分异特征明显,决策参与度不高[30]。以女院士为例,1955-2021年间,中国共选举中国科学院院士1657人,其中男性院士1568位,女性院士89位,女性占比5.37%。中国工程院的女院士占比亦在5%左右[31]。
另一方面,是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就业结构存在明显不均衡现象。科技领域存在性别分工现象,女性从事生物或医学领域研究的人数较多,并且更易取得重要研究成果[32]。美国大学妇女联合会的一项报告显示,近80%的卫生保健工作者是女性,但只有约21%的女性是卫生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约1/3女性是医生,而且女性在低薪领域的比例更高,如护士、儿科医生等;美国薪水*高的两个STEM领域——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仍然以男性为主,只有38%的计算机专业女性会在计算机领域继续工作,只有24%的工程专业女性会在工程领域继续工作;STEM领域工作的女性中,以生物科学领域工作的女性比例*高,为46%[33]。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专业技术人员大类中(调查样本约为684万人),女性占比更高,为55.23%。但与此同时,女性基本集中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教学人员和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中,其他行业的男性占比明显高于女性。特别是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109万人口中,女性高达68.70%。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定位,往往被局限在教师(教学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在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等几个固定身份中,这与人们对女性护理、育儿、持家的期望相一致。
四是女性科技工作者在平衡工作与家庭方面缺乏全面支持。随着女性科技工作者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卷入工作和家庭的平衡困境之中。一方面,女性在家庭中承担了更多的家务琐事,无法全身心投入科研;另一方面,女性受到生育、抚育幼儿等影响,很容易造成科研中断,丧失许多宝贵的机会。基于角色冲突理论的实证研究显示:40%以上的城镇女性都因为家庭内部的生育而在就业上遭遇不利影响,如会因为怀孕而失去工作[34]。在印度[35]、马来西亚[36]、印度尼西亚[37]等国,女性的工作家庭平衡问题已引起研究者高度关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戈尔丁的研究也显示,由于女性在家庭中承担了更多的育儿和照顾责任,从而导致了她们在职场中的收入不平等加剧[38]。即便是在发达国家美国,女性也会因为照顾家庭和子女而失去更多机会,一直在事业与家庭间努力追寻平衡[1]。部分IT行业的女性,甚至会因为难以平衡家庭和工作,而主动辞职[39]。
表1 中国分性别、职业种类的专业技术人员就业人口比例(单位:%)
来源:2020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对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统计分析显示,历届获奖者的平均年龄约41岁;而30~40岁,是大部分女科技工作者家庭与事业平衡最难的时期[40]。有趣的是,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存在一定的“联姻效应”现象,即女性科技工作者能够在事业上获得家庭(主要是其丈夫)支持,是她们参与科技活动、实现事业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她们的丈夫大多数也是专业技术人员[41],对她们的工作有着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例如,在1980年恢复院士评选的这一年里,何泽慧(钱三强院士妻子)、王承书(张文裕院士妻子)、李敏华(吴仲华院士妻子)、陈茹玉(何炳林院士妻子)、谢希德(曹天钦院士妻子)、高小霞(徐光宪院士妻子)、李林(邹承鲁院士妻子)等7位女院士的丈夫均是院士。在生育方面,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按职业区分的15~64岁妇女平均生育的孩子数(活产子女数)统计中: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平均生育0.90个孩子,远低于平均水平的1.36个,是所有职业分类中生育率最低的人群[42]。除去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女性科技工作者在承担工作责任以外,依然承担着养育与照料家庭成员的主要职责,可能是其减少生育的重要原因。
3. 中国高度重视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权益保障
作为中国科技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女性科技工作者是我国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中坚力量。202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女性人口为688438768人,占总人口的48.76%;而在人口普查长表统计中,全国女性就业人口为26750988人,占总人口的40.76%,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中女性为288517人,占科研人员总数的34.18%[42]。女性科技工作者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高度关注女性科技工作者状况。早在2010年第三世界妇女科学组织第四届大会开幕式上,他就明确指出:“包括发展中国家女科技工作者在内的女科技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刻苦的钻研精神、精湛的业务水平、骄人的科研业绩彰显了她们的才华和价值,充分表明女科技工作者不愧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伟大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43]。”党的十八大以来,***总**多次会见、接见包括女宇航员王亚平在内的“思想过硬、技术过硬、作风过硬”的女科技工作者;在《2016年新年贺词》中,着重赞美我国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女科学家屠呦呦。
2021年5月28日,***总**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上发表的《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讲话中指出,我国广大科技工作者是大有作为的,要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建设全球人才高地。女性科技工作者作为我国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在推动低碳经济、医学、卫生等领域的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柱作用。2023年6月21日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23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44]显示,中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高达63.73%,远超国际平均水平(47.29%)。1949-2022年《人民日报》中所出现的“女科学家”,在生理形象、学术形象、生活形象、群体形象四个方面的媒介形象逐步完善,也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女性科技工作者地位逐渐提高的社会现状[45]。
政府尤其重视对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政策支持。为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更好发挥女性科技工作者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4月,全国妇联、科技部、中国科协等7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的意见》,从强化责任担当、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矢志不移自主创新等8方面为凝聚女性科技力量作出重要规划。同年6月17日,科技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培养造就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等16条具体措施,为女性科技工作者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入选两院院士等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撑。
通过采取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允许孕哺期女性延长项目周期、提升女性专家评审参与度等各类措施,国家正在不断为女性科技工作者的科研活动提供有力支持。例如,2023年7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宣布,从2024年起,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年龄限制将由45周岁放宽至48周岁,进一步拓展了女性科技领军人才的发展机会。
4. 建议
随着中国女性科技工作者群体的逐步壮大,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在国际科技领域崭露头角、屡获荣誉,中国如何培养世界顶尖女科学家,如何进一步为女性科技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她们在科技领域有更多的参与机会和领导权力,必将越来越被关注。
建议进一步消除对女性与科技的刻板印象。通过教育和宣传的手段,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中,积极树立女性科学家的良好榜样作用,弘扬科学家精神,让更多的孩子了解女性科学家的重要事迹,打破女性不适合学习理工科的刻板印象,激励更多女性对科学知识产生兴趣,从而进入科技领域工作,发挥女性在科技创新中的独有作用。
建议全方位保障女性在科技领域参与就业、获得收入的平等权力。不少女性在科技领域的工作职场中都面临着潜在的被歧视的风险,造成男女在科技领域中的一些不平等待遇。应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科技岗位无性别差异的人才选拔等具体措施,强化监督机制,有力保障女性科技工作者权益。
建议为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培养和发展提供更好支撑。进一步加强落实现有政策中对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扶持政策,使其**为更多可操作、可评价的细则,让政策落到实处。例如,在女性科学家领军人才整体势弱的背景下,可继续加大对女性科学家的专门支持计划和项目,成立更多类似于“世界杰出女科学家奖”的专项女性科学家发展计划或基金项目,多方位发掘女性科技工作者潜能。加大对青年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培养力度,削弱学科性别门槛等,鼓励更多女性成为科技领域未来的领导者。
建议进一步关注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家庭支持和社会保障。制定、完善和有效落实各科研单位、高校院所、企业中关于女性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绩效和晋升保护措施,减少女性收入不平等现象。鼓励和加强男性对家庭生活和育儿活动的参与,完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让女性科技工作者可以更好平衡工作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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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晓晓,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
本文原载于《今日科苑》202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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