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再传喜讯,股民索赔一审胜诉,维权成功案例涌现,时效紧迫仅剩2个月

聚龙股份再传喜讯,股民索赔一审胜诉,维权成功案例涌现,时效紧迫仅剩2个月

投资者诉聚龙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传来好消息,部分投资者在一审判决下发后与上市公司达成调解,并已拿到赔偿款。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聚龙股份目前虽已退市,但公司法人主体仍有效存续,不影响投资者索赔,且目前公司有主动赔付的意愿,鉴于诉讼时效即将到期,投资者应尽早索赔。

投资者已获一审胜诉

聚龙股份被投资者起诉来源于一纸罚单,2023年1月5日,公司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辽宁证监局查明聚龙股份的违规行为有两点,其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其二是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针对上述情况聚龙股份均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辽宁证监局对聚龙股份及柳长庆父子作出行政处罚。

随后受损投资者陆续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该上市公司,并且要求柳长庆父子承担连带责任。沈阳中院在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聚龙股份需向原告赔付相应投资损失,柳长庆、柳永诠父子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一审判决,符合于2016年8月23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间买入聚龙股份,并在2021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加索赔登记。

实控人被批准逮捕

聚龙股份日前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柳永诠先生家属的通知。获悉经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柳永诠先生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执行逮捕。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前提,信披违规不仅会受到行政监管,面临民事赔偿,严重的还会被采取刑事措施。证监会2月4日表示,近三年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同比增长近20%,作出行政处罚523件,涉及1932名相关责任人,对168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加速促进“优胜劣汰”。证监会将依法从严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下一步,证监会将从提高发现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突出打防结合等方面综合施策,不断铲除造假滋生土壤,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基础,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维权时效仅剩2个月

根据最新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本案的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中旬,距今仅剩2个月,鉴于投资者已有实际获赔案例,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诉讼时效到期前尽快起诉维权,早日拿到赔偿款。

聚龙股份曾在半年报中披露,已收到众多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诉讼,累计起诉金额约1300万元,聚龙股份计提负债13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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