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东湖高新(600133)05月1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 公司上年以23.87亿元向建投投资转让湖北路桥66%股权,既然决定发展方向,公司是否有计划继续出售湖北路桥余下股权,将公司的主营业务方向转型,重点放在配合国家新质生产力发展战略上,拓展战略新兴产业?
东湖高新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目前,公司没有继续出售湖北路桥剩余股权的计划。
投资者: 尊敬的董秘:你好,已经三月中旬了,贵司的一季度财报也快发布了,没有了湖北路桥的东湖高新,营收业绩会降幅很大,贵司今年的新主营业务方向已经找到了?谢谢
="b"东湖高新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们非常理解投资人希望公司加快探索、拓展战略新兴产业进程,尽快回补出售工程建设板块之后产生的利润差额,提升公司价值的急切心情。公司一直在积极探索通过多种方式拓展有发展潜力或资源优势的新兴产业赛道。但推进企业转型发展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新兴行业与现有行业的契合度、规范性、商业模式等。同时,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坚持稳健经营、严守国有资产不流失底线,更需要系统识别和审慎评估面临的风险挑战,谋定后动,才能从根本上长远上维护好投资者权益。公司将沿着既定战略方向,持续推进后续工作。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认可和关注!
投资者: 请问4月9号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名称: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分别修改了公司的哪些章程?变更了哪些工商登记?
东湖高新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章程》具体变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公告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投资者: 公司上年以23.87亿元向建投投资转让湖北路桥66%股权,既然决定发展方向,公司是否有计划继续出售湖北路桥余下股权?
投资者: 尊敬的董秘:请问公司的经营业务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的“新质生产力”?如果符合,请详细解答。要求直接回答,不需要模棱两可的敷衍。谢谢!
="b"东湖高新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新质生产力是以创新为主导,摆脱了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公司现有业务为科技园区和环保科技。近年来公司一方面积极推动传统产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谋求向新质生产力跃升,另一方面依托现有业务,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比如公司科技园区业务长期以来锚定智能制造、生命科技、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招商方向,在集聚科技产业方面具有一定积累,近年来持续通过运营+投资等多种手段赋能和培育科技企业,参与科技企业成长。同时自主探索出了智慧园区、“百业先问”产业大数据计算平台、智慧电梯等创新产品和新赛道;公司环保产业作为绿色生产力代表,下属光谷环保及泰欣环境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近年来公司围绕国家“双碳”战略,聚焦“双碳”咨询与规划、碳资产评估、双碳智慧平台、林业碳汇开发、碳金融等领域,培育形成解决能力。公司以上发展方向符合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公司也将持续探索科技赋能、创新驱动手段路径,期待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取得更大成效。
="b"投资者:董秘你好,有两个问题作为投资者想要了解一下:1、近期有关注到公司参与设立前沿科技基金,总规模1.2亿元;该基金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请问公司有投资哪类未上市公司的计划么?2、关于路桥出售完成,剩余资金有什么使用计划安排,预计什么时候这些资金能充分利用
东湖高新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公司前沿科技基金将专注于投资智能制造、集成电路、光电子信息、数字、新能源与新材料、大健康及其他前沿科技领域的优质企业。2.关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公司将结合当前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制定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和融资计划,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投资者: 请问贵司主营业务已弃其一,将采取何措施提升公司价值?今年又将逝去,管理层对重组有时不我待之感吗?在支持大股东发展时,能兼顾小股东的利益,尽快落地重组,兑现公司承诺?
投资者: 市场上有关于重组的传闻,请问是怎么回事?
="b"东湖高新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对市场出现的传闻、热点等审慎分析判断,防范投资风险。
投资者: 董秘,最新国九条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分红回报投资者,你公司上市以来累计融资44.78亿,而分红回报仅6.94亿。目前公司账上有60亿现金,董事会打算分红多少回报投资者?
东湖高新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请关注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投资者: 公司公布的董秘电话027-87172038长期无人接听,请确认原因!
投资者: 请问董秘:东湖高新在卖了资产后,一季报的营收和利润双双大降,如果后期不能解决的话,是否涉嫌损害股东的利益,毕竟大股东股份不到20%,更多的是其他中小投资者,是否涉嫌利益转移,有什么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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