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鸣)5月2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下达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20.07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下达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105.45亿元,为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资金保障上提量。今年以来,省财政厅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优先保障领域,在保持省级衔接资金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衔接资金79.6亿元,比上年增长3.12亿元,支持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个底线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资金管理上提质。完善“日常监控、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机制,将季度调度和专项调度相结合,实现调度与调研互相促进、督促与指导同步推进,切实提高全省衔接资金管理效益;进一步完善《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手册》,对资金项目管理、公告公示、绩效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梳理、细化完善,实现衔接资金管理领域标准化运行;用好各级审计、巡视、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工作调度成果,建立衔接资金问题及整改动态管理系统,采取信息化手段实现整改审核和问题销号清零。据了解,我省已连续8年在国家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累计获得奖励资金19.6亿元。
资金投向上提效。持续优化资金支持方向、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支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进一步推动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不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