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鸣)5月2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0.5亿元,支持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支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安排资金7.5亿元,推动相关市县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通过实施水源置换补源、取水井封填等措施,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地下水管理与保护,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支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安排资金2.2亿元,支持淅川、西峡、新密等县市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通过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一步提升水源涵养和水生态修复能力,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支持幸福河湖建设。安排资金0.8亿元,支持南召、罗山两县开展幸福河湖建设,通过河湖水系连通、堤岸功能改造、水域空间保护修复、岸线管护等措施,逐步实现“江河安澜、河通渠畅、水清岸绿、生态健康、人水和谐、景美文昌”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