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乡融合发展,基础条件、限制因素及改进方向

河南城乡融合发展,基础条件、限制因素及改进方向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城乡融合发展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的内在要求,河南作为全国经济大省与农业大省,全省上下正在锚定“两个确保”、深入实施“十大战略”,迫切需要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

一、现阶段河南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着提升

河南坚定抓好粮食安全这个头等大事,积极对接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和机制保障,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粮食产量连续6年超1300亿斤,小麦单产、总产稳居全国靠前。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粮食播种面积持续稳定在1.61亿亩以上,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330万亩,让更多“靠天田”变成了“高产田”。

(二)农村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河南做足做活“土特产”,不断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截至2023年,全省被认定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632个、居全国第二位,累计创建7个*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构建12个*家级、100个省级、274个市级、278个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建设92个*家级农业产业强镇、8个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495个,持续巩固了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全省两个万亿级产业之一的支柱地位。

(三)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序推进

河南现有102个县(市),其中县82个、县级市20个,县(市)数量仅次于四川、河北、云南三省,居全国第四位。2022年河南县域常住人口约6740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的68.27%,近年河南县级城市(县城)城镇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近5%,县城作为承载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更是支撑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根基和强大底盘。

(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扎实开展

河南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在全国率先出台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设计河南、美丽乡村”建设为引领,以“治理六乱、开展六清”人居环境常态化整治提升为主抓手,启动“千村万户”乡村设计精品示范行动,创建了20个乡村建设示范县、100个示范乡镇、1000个示范村,兰考县、长垣市等10个县(市)获批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2023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23.8万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92%,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所有行政村和97%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7.7%,乡镇和农村热点区域实现5G网络全覆盖。

二、当前河南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存在的短板

(一)县域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2022年河南县(市)GDP总量约为36728.62亿元,仅有新郑市、中牟县GDP超千亿,87%的县(市)GDP少于500亿元。河南县(市)产业中一产所占比重较大且农业企业大多属于初级加工企业,二产多处于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低端且优质企业数量少、带动能力不强,三产现代属性较弱且企业规模偏小。

(二)要素支撑不够有力

由于公共服务、设施的无利和薄利属性,加之河南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较低,大量的县域存款被抽到中心城市,河南县城设施提档、服务提标大都依赖财政资金投入,2022年河南县城公共设施投资中财政资金占实际到位资金的比重高于95%。但受制于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河南县(市)财政收入有限,用于提升县城人口承载能力的财政资金十分紧张。城乡二元的户籍壁垒没有根本消除,农民工处于半城镇化状态,没有彻底转变为市民,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设施服务供给不足

当前河南县(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多数为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不强,受制于财政收入不足和融资渠道单一,大多县(市)在交通、管网、环卫、消防等市政设施方面还存在比较明显的短板,防灾减灾、公共卫生等应急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总体还停留在低水平的兜底服务。

三、河南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着力增强县域产业实力

一是壮大县域特色主导产业。 县(市)要立足自身发展条件和定位,选择1—2个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努力发展成为百亿“地标产业”集群,切实增加县城就业容量。支持县(市)发挥“红绿特”资源优势,做好“土特产”文章,围绕种植养殖、粮食加工、食品生产等产业,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走三产融合发展之路,培育富有河南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提高农民就近就业比例。 二是提升县域产业链创新能力。 聚焦县(市)特色主导产业,实施延链补链强链专项行动,按照“一链一图一策”原则,主动融入河南食品生产和装备制造两大万亿产业链,深化与链主企业“一对一”对接合作,推动县(市)产业链由粗加工、中间品向中高端、关键环延伸。 三是补强县域产业发展平台。 深入推进县域经济“三项改*”,依托“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建设平台,引导产业“退城入区入园”集聚发展,培育具有县(市)特色、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集群,形成产业升级、人口集聚的典型样板。

(二)优化城乡要素合理配置

一是拓展资金投入渠道。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相关平台和载体建设,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支持地方政府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发行政府债券,用于城乡融合公益性项目。 二是支持人才返乡入乡。 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三是改*完善土地制度。 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三)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一是加快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推动教师资源向乡村倾斜。 二是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鼓励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鼓励城市大医院与县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机制。 三是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推动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支持乡村民间文化团体开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文化活动。

(四)积极释放改*效能

一是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完善县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落户较多县(市)的支持力度,建立与农业转移人口相匹配的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供给制度。依法保障进入县城落户的农民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县(市)探索农民有偿退出农村权益的模式和做法。 二是建立科技成果入乡**机制。 健全涉农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产学研用合作机制,鼓励创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服务网络,建立科研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探索其在涉农企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机制。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结合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作者:陶冶 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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