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更注重关系存在的价值,如何在多重关系困扰中寻找解答?深入案例解析与应对策略

咨询更注重关系存在的价值,如何在多重关系困扰中寻找解答?深入案例解析与应对策略

整理、编辑:剑青 审核:沈家宏

对于从业的心理工作者来说,咨询伦理是必修课。

咨询伦理不仅会保护来访者,也会保护心理工作者,同时也会让心理工作者的执业行为更加规范和安全。

作为心理咨询师,你有遇到以下情况吗?

• 可以接受来访者的邀请在酒吧或咖啡厅咨询吗?

• 可以接收来访的礼物吗?

• 能与来访互加微信吗?

• 来访者爱上了你怎么办?

• 如何打破保密例外?

只有深入学习了咨询伦理,你才能更恰当地处理好以上的问题,并与来访者建立专业而规范的咨访关系。

咨询更注重关系存在的价值,如何在多重关系困扰中寻找解答?深入案例解析与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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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维持恰当、透明且适度的伦理边界,咨询师才能赋予来访者安全感,使其真心信任,进而营造诚信、负责的咨询环境,推动高效咨询的展开。

伦理为咨询行业的核心支柱,咨询师需秉持专业应有的价值观。

倘若初始价值观偏离轨道,职业伦理底线遭受冲击,职业生涯或许在起步阶段便已戛然而止。

咨询伦理守则常被视为交通规则的类比,犹如驾驶员在行驶道路上,除了具备精湛的驾驶技能之外,熟知并遵循交通法规亦为至关重要的要素。

唯有遵守交通规则,方能确保行车顺利。

倘若违反交通法规,我行我素,则可能导致各类交通事故,乃至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

在本月8—10日,第13期系统动力式家庭治疗连续培训班第六阶段《婚姻与家庭咨询伦理》在广州顺利进行,沈家宏老师就带领学员们进行了咨询伦理的学习。

本次课程中,沈老师详细讲解了咨询伦理概念、咨询伦理的一般原则、专业胜任力要求、知情同意、保密原则、咨访关系、心理测量与评估伦理等关键议题,并对与心理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

尤其是对家庭治疗中的伦理原则和注意事项进行了特别和深入地解析。

在课程的最后,沈老师引导学员进行了相关案例的讨论。

此次培训使学员受益匪浅,不仅提升了他们的专业伦理素养,也为他们在今后的心理咨询尤其是家庭治疗工作中奠定了坚实的伦理基础。

鉴于文章篇幅有限,本文仅能呈现部分课程内容,若想了解更多精彩知识点,欢迎大家前来课堂体验,在文末可添加官方微信以申请试听。

咨询更注重关系存在的价值,如何在多重关系困扰中寻找解答?深入案例解析与应对策略
咨询更注重关系存在的价值,如何在多重关系困扰中寻找解答?深入案例解析与应对策略

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分享培训中的 “咨询中的多重关系” 内容。

在咨询中你是否会遇到以下情形:

• 接受朋友作为来访者。

• 为雇员提供治疗。

• 与当前或以前来访者做生意。

• 为学生或被督导者提供咨询。

• 允许来访者参加咨询师所教授的课程。

• 宴请来访者参加聚会。

• 向来访者出售商品。

• 咨询师对某个来访者有性期望,并在为其咨询时特意打扮。

如果涉及以上情形,那么你可能就会陷入多重关系了。

什么是多重关系呢?

在美国心理学会的伦理中对多重关系是这样表述的,即专业人士以专业的角色,同时与和该来访者有密切关系的人具有其他角色关系;或者未来将进入某种角色,将与来访者或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进入某种角色关系(APA,2010)。

换句话说, 多重关系指的是咨询师与来访者在心理咨询或治疗关系之外,还存在其他社会关系,其中包括与来访者有密切关系的亲属之间的关系。

如果咨询师除了与来访者存在咨询关系外,还与来访者或和其密切亲属具有另一种社会关系,我们可以称之为双重关系;如果存在两种及以上的关系,则称之为多重关系。

多重关系可以划分为 性的多重关系和非性的多重关系。

所谓非性的多重关系是指, 咨询师除与来访者除了专业关系之外还有其他不涉及性即亲密关系的社会关系。 例如接受学生作为来访者。

性的多重关系则指涉及性的以及心理师与来访者建立的亲密关系,也涉及通过电子媒介建立的性与亲密关系。

在全球范围内的心理咨询与治疗相关伦理准则中,对于性的多重关系均明确规定为 禁止行为 。这与对于非性的多重关系看法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有所不同。

如果咨询师与来访建立性的多重关系,其中会有许多的危害,沈老师在课程中就列举了咨询师与来访者发生性关系给来访者带来的9个危害:

• 对治疗师充满矛盾的感觉,一方面愤怒、反感和害怕,另一方面需要并担心治疗师。

• 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内疚,虽然他们对于性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 空虚和孤立感,没有能力在未来与他人建立更深入的联结。

• 性接触之后导致性认同混乱。

• 由于他们所经历的背叛,他们信赖他人的能力受损,特别是对专业人员。

• 自我与重要他人之间的认同、界限和角色混乱。

• 情绪不稳定,让来访者不知所措。

• 因为对治疗者的矛盾情绪和自身的内疚感觉,来访者会压抑愤怒,但来访者很难察觉和处理。

• 因为感到内疚和无望,自杀风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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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心理咨询或治疗过程中,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不得存在性或亲密关系,且此类禁止性规定在咨询或治疗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具约束力。

若双方因相互爱恋而立即终止专业关系并发展亲密关系,是有悖伦理的。

因此,咨询师须与来访者 构建单一的专业关系 ,以增进来访者的福祉为目标。

而发展多重关系则不利于建立稳定的咨访关系,可能对专业关系及咨询或治疗效果产生负面影响。

在心理咨询和治疗过程中,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存在权力差异。

达菲指出,当咨询师的需求和利益占了上风时,即其需求和利益先于来访者的需求、利益和整体的福祉时,就会出现权力的滥用、界限侵犯等典型的利益冲突。(见斯佩里,2012)

这种现象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剥削和伤害,显然不利于来访者的福祉。

所以,我们应尽量避免双重或多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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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现实情境中,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往往相当复杂。

除了朋友和亲人之外,关于其他非性多重关系的处理,国外学术界存在争议。

有观点认为,部分多重关系并非有害的,有的可能对来访者是有利的。

例如,在某一学校内,某一学区的唯一心理教师若遇学生需要心理辅导,即便可能导致双重关系,但对该学生而言,这种情况显然是有益的。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无法避免的多重关系现象。

关于此点,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并未禁止非性多重关系,而是采取“尽可能避免”的立场。

学咨询伦理并非仅仅是 “背诵全文” 的过程,实则不然,它是一门充满争议的案例研讨课程。

在此课程中,学生置身于真实的情境之中,面临左右为难的困境,需在利弊权衡间作出明智抉择,并对自己的言行展开深度的灵魂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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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也分享一个沈老师从《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解读中引入的一个案例,并带领学员进行逻辑分析与讨论的内容。

以下是案例内容:

关女士和高先生是一对夫妻,关女士在所居住的城市中的一个有一定名气的心理咨询公司工作,是公司中最受欢迎的咨询师之一;高先生则是一名工程师,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高先生在和公司的主要领导之一任先生聊天时提及自己妻子的工作,任先生了解到关女士的咨询做得很不错时,立即询问可否请其为自己 15 岁的女儿咨询。任先生在一年前与妻子离婚,他的女儿正好处于青春期,知道父母离婚后,逐渐出现诸多问题,沉迷网络,学习成绩下滑。在和高先生讨论之后,关女士决定接受任先生的女儿作为自己的来访者。在咨询过程中,任先生多次电话联系关女士,询问女儿咨询的进展情况,关女士也会择要将一些情况告知他。在此期间,高先生感觉到任先生对自己的工作多有关照,他有时也不知不觉想向妻子询问任先生女儿的近况,并希望妻子一定要认真对待任先生女儿的咨询工作。

请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1.本案例中咨询师和来访者涉及几重关系?这些关系会给咨询师的咨询工作带来什么影响?

2.如果你是关女士,你是否会和关女士做一样的决定:接受丈夫领导的孩子作为自己的来访者?

3.如果你和关女士的决定不一样,你会怎么考虑,以什么标准进行判断? 具体会怎么处理?

4.在本案例中,如果关女士接受了任先生的孩子作咨询,之后意识到存在多重关系对咨询的影响,从你的角度看,她可以做些什么,以减少相关的影响?

5.咨询实践中面对可能涉及多重关系的来访者,咨询师是否应一律不接受?

你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是什么呢?欢迎你在留言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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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沈老师与学员的讨论内容。

学员: 我的观点是关于咨询师的转介与否,我认为其决策应以来访者的福祉为首要考量。

也就是说,在他作出决定之前,必须确保转介是对来访者最为有益的选择。

如果转介不会对来访者与咨询师之间的关系产生重大影响,或能对其带来更好效果,那么这样的转介是可以考虑的。

然而,如果在转介之前咨询师已与来访者建立了稳定关系,那么转介可能会对咨询师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我认为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鉴于我们讨论的案例背景中,许多信息并不确定,较为模糊,所以在决定是否转介之前,应首先明确以哪个方向为主,以确保来访者的福祉。这就是我的观点。

沈老师: 对,转介与否,如果是以咨询师的利益出发恐怕就不太合适。

在咨询师的职责中,无论是否进行转介,都应以来访者的最大福祉为优先考虑。

一旦接受了个案,接下个案后又认为不妥而想转介,这对来访者来说是伤害。

此外,咨询师的丈夫以及丈夫的领导可能对此产生质疑,为何在接受后又要转走,这可能不利于关系的经营。

因此, 在接诊后,咨询师应尽力克服困难,继续履行职责。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如咨询过程受到严重干扰,无法帮助到来访者,转介则是必要的。

但在其他情况下,不应轻易考虑转介。

在此过程中,咨询师可以寻求督导者的帮助,并与来访者的父亲进行沟通,以减轻因电话干扰而产生的困扰。

同时,为保护来访者的隐私,咨询师应尽量避免与丈夫分享案例,并妥善把握保密的原则。

学员: 关于此问题,我们曾面临相似困境,在处理众多青少年个案时,家长对孩子状况非常关注。

那么,如何与家长探讨孩子问题呢?

若不开诚布公,家长可能会持续追问;然而,过于坦诚又可能影响咨访关系,不利于咨询进程。

沈老师: 确实,我们在实践中时常面临此类情形。

首先,家长有权了解孩子的状况,隐瞒不合适;

其次,在探讨孩子问题时,与家长交流 需征得孩子的同意 ,明确授权哪些内容可以与父母交流,哪些内容不宜告知;

最后, 遵循最小限度原则 ,除非父母主动询问,否则我们不应主动向他们透露孩子的情况。

这种方式既满足了父母了解孩子的需求,又尊重了孩子,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咨询关系。

学员: 在这种情况下,我会这样做:邀请丈夫的领导共进晚餐,借机向他阐述相关利害关系,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为他推荐具备丰富经验的咨询师。

如此一来,既不涉及隐私,又能维持好关系。

沈老师: 这种做法未必是理想的解决方案。

因为在用餐过程中,很可能会涉及女儿的一些私密话题,对于这些内容,你该如何应对?

这其中可能会揭露来访者的私密信息。

我认为,一个较为妥善的处理方式是,丈夫在适当回应上司的问题后,回家向妻子征求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咨询师,需要向丈夫明确咨询伦理的相关规定,解释为何此类情况不宜接受咨询。

同时,告知可以为其推荐经验丰富的咨询师以提供帮助。

妻子则需与丈夫商议如何恰当应对领导的询问。

次日,丈夫在面对领导时可以这样表达:

我把你的这个需求转达给我妻子,我妻子表示她们有咨询伦理的规定,这种情况是不能接的,接了对你对孩子都不好,她的机构内有其他的有经验的咨询师,在做孩子问题这块也做得很好,可以帮到你。

这样就可以推掉这个咨询而又不影响关系。

学员: 我是这样处理的,除了声明相关伦理原则外,我还采取如下措施。

我不知道这种方法合不合适。我们不是以咨询师的方式和这个女孩进行工作,但可以适度了解这个女孩的具体情况。

例如,在初步交谈三十分钟后,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该女孩是否需要心理咨询,然根据情况给这位领导推荐合适的专业医生及咨询师。

沈老师: 这种处理方法很恰当。比如说,用长辈的身份跟对方交谈,而不是咨询师的职业身份,这样会更让对方觉得舒服。

可以大概了解一下对方的困扰,然后给他们推荐合适的咨询师或者就诊地点。这样既不悖逆领导,又承诺提供帮助,维持住了关系。

我之前就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我一个朋友的孩子有问题,朋友找我帮忙。

但因为熟人之间是不能接咨询的,如果直接拒绝,怕是会影响到友谊。

我就建议用叔叔的身份和孩子聊天,了解孩子的问题。

聊天的时候,要跟孩子说清楚,不是以咨询师的身份,而是以叔叔的身份与你聊。

聊了大概20分钟,大致掌握了情况,然后给孩子推荐了一个咨询师。

后来,孩子在咨询师的指导下接受辅导,得到了帮助,这样既没让对方失望,也保住了关系。

因为篇幅原因,今天就分享到这里,感谢您的阅读。

学员反馈

学员一: 我认为这三天我最大的一个感受就是更能去深刻理解到就是作为一名心理咨询师需要具备的胜任力。然后还有跟来访建立这个咨访关系的时候,设立边界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刚刚有一个案例就是该不该去打断来访,其实当时我想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会想这会不会对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其实不然,其实是我作为一个咨询师需要去坚定做的事情,以来访的福祉最大化,这就是我最大的一个感受。

学员二: 我自己专职咨询六年了,一直觉得咨询伦理很困难,就是会经常觉得很混乱、很困难这样子,虽然之前也有接受督导。经过三天的学习我对伦理更加清晰了,没那么混乱。然后感觉到心里面也更笃定一点了,对于咨询师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更加清楚了,包括边界也更加清晰,这是我的收获。

学员三: 这三天学完之后,我觉得最大的一个收获就是要去自我反思和自我检查,对于过往的所做的工作有不符合的或不到位的,根据今天的所学的内容去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学员四: 我觉得伦理,真的是学不完啊。得先学规则,然后在实践中不断试错,然后再回头看理论,这样来来回回的,才能真正掌握。沈老师的课件里有个比喻,说伦理就像交通规则。就像有时候咱们违反一下交通规则,可能也不会出事,但一出事,那可就麻烦了,可能会伤到行人,或者咱们自己和乘客。所以,虽然危险性有时候小,就像车子轻轻刮了一下,报个保险就没事了,但咱们还是要时刻警醒自己,要小心,就像走路要看好路一样,这样才能保证长久平安。

学员五: 大家好,这三天学伦理,虽然有些人觉得有点累有点辛苦,但是我学得很兴奋。不知道为什么,这三天我提问较多。我很想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奇特的感觉。通过学习,我也弄清了很多事情,解答了我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很喜欢伦理的学习。

学员六: 我们经过这三天的学习呢,我对伦理方面更加的了解。然后也会通过这个学习里面去发现,就是在工作当中自己出现的那些并不符合伦理的,就可能有一些小违规的一些东西,就也会去提醒自己,因为确实有的时候可能助人心太强的时候会突破一下这些伦理。但是后面真的会发现,如果我真的突破了,就像其实去回顾我现在所做的一些行为,其实会真的是会对自己也有损耗,对来访者其实也并不是说像自己所认为的那么有利,所以其实真的会在后续的工作当中会尽量的去遵守咨询伦理。

学员七: 在讨论伦理的时候,感受到遵守伦理不仅仅是专业能力的表现,还是对咨询师和来访双方的保护,甚至能感受到伦理设置中对人的尊重和爱,一切从来访者的福祉出发。

学员八: 这3天的学习,我感受最深的是,通过沈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和答疑,我进一步意识到遵守伦理是对咨访双方利益的守护,有助于建立和维持以尊重、平等、真诚等为基础的咨访关系。我个人的性格特质中有“讨好”的部分,每次学习伦理都能提升我“去讨好”“学会说NO”的能力。在实践中,曾有因恪守伦理而不被理解的时候。这3天,大大缓解了这种不被理解对自己的小小冲击。

感谢沈老师,感恩同组伙伴的真诚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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